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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高科技外衣的重大团伙虚开发票案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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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TS公司、杭州JM公司通过低价购入低质煤炭,同时购入大量石化产品,共同用于生产“可以充分燃烧并且环保”的优质煤炭,是技术创新还是故弄玄虚?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杭州市税务局通过税收征管大数据分析发现一户企业存在异常:杭州JM公司两个月内大量开具发票,金额达上亿元,可能存在涉税风险。很快,该线索被移交到市税务局稽查部门。
据了解,该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是煤炭加工销售,加工过程显得极其“高大上”:通过购入低价煤炭,再购入大量的石化产品二甲苯,将两者加工后,产出“高科技环保煤”,高价卖出。初步看,企业各项财务、税务指标比较均衡;从经营情况看,企业具备煤炭经销资质;从进销货物分析,企业进出的煤炭数量一丝不差。那么,占进项成本高达85%、作为添加剂的二甲苯到底扮演了怎样一种角色,为什么会在销售收入中毫无体现?
通过走访调查及查看相关账簿凭证,检查人员发现这家企业既未列支任何防护用品费用,也从未采购或租赁过皮带运输机。几乎不可能进行煤炭的加工生产。稽查人员从税收征管数据和发票数据中排摸企业的涉税风险和疑点,经过对2.7亿元进销发票的梳理,从发票的购销企业、品名、单价、数量等信息上发现了一些端倪:
一是煤炭的进项发票,多是由没有税务登记的临时户到税务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同行业企业的进项发票总体特征不符;
二是购进和销售的煤炭数量极度接近,进项发票品种较为单一,仅有煤炭和二甲苯,简单粗暴到与加工生产“高科技环保煤”的经营活动不相符;
三是进销煤炭的差额部分基本和其购进的二甲苯金额一致,石化产品极有可能是其控制税负率的手段。并且,该公司卖的是煤炭,但实际购进的煤炭成本还不到总成本的1/7,抛开煤炭的成本与市场规律不说,与其说是卖煤炭,不如说是卖煤炭中的其他产品。
稽查人员初步判定,JM公司涉嫌借助煤炭“低买高卖”的假象,将煤炭与石化产品进项发票“洗票”“变票”,对外虚开销售煤炭的销项发票的可能性极大。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成立了“4·19”专案组,分别从资金流、发票流、上下游企业情况等方面,对相关疑点和线索进行分析、梳理、取证。
案件经过
在该团伙虚开案中,上游石化企业将不开票销售的成品油变更商品品名,向杜某、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虚开“富余票”,逃避缴纳成品油消费税;上游煤炭企业超过国家或当地规定数量私采煤矿,将煤无票低价卖给煤炭销售企业,逃避缴纳资源税等相关税费;下游煤炭经销商或用煤企业购进私采煤炭没有入账凭据,就通过杜某的虚开团伙非法购买“高科技环保煤”发票作为进项。在这个过程中,虚开团伙控制的公司作为煤炭企业的发票“掮客”,整合了煤炭购销双方的发票需求,取得大量零星代开的煤炭发票作为进项。为保持一定的税负率,每月根据煤炭的进项发票,非法取得上游石化企业的“富余票”,达到与煤炭行业税负率相契合的目的,以“高科技环保煤”的名义对外虚开高价煤炭发票,从中非法牟取开票手续费。
案情结果
据统计,以杜某、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共计非法取得进项发票40.53亿元,非法对外虚开销项发票38.4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税务点评
点评人:武建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局长
这个穿着高科技外衣的重大团伙虚开发票案,从被发现到成功告破,可以说大数据分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表明,杭州市税务局在利用大数据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方面的尝试卓有成效,为完善稽查工作、推动以查促管提供了宝贵经验。
信息战法创新。本案的风险点是税收风险应对部门在税收征管大数据分析中发现的。这种前期的大数据疑点筛选,对信息化战法进行了创新,突破了区域性的数据限制,在全市层面进行数据横向与纵向比较,可以多维度锁定涉嫌虚开发票的疑点,为稽查部门提供了科学高效的选案思路,有助于提高发现虚开案件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风险联防加力。本案的成功查处也基于杭州市税务局构建的“三维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大框架。该框架通过稽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及时发现企业设立、发票销售事前和事中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从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税务人员风险防控、纳税人风险防控等多角度出发,加强风险点监管,便于相应管理部门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下一步,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将继续对信息化战法的拓展运用,通过对大数据的有效解读,精准聚焦案源,加强案件分析,促进风险防控,充分发挥稽查作为最后一道税收管理防线的作用。
版权说明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本文作者:程若旦 陈辉蔡,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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