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ID:minterpku成立11年来,明税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及高净值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行业涉及高新科技、金融、影视、房地产、教育等多个领域。
网络货运,前身为无车承运,是物流创新的一种新模式,是物流体系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无车承运平台”正式更名为“网络货物运营者”。网络货运正式登上历史舞台。网络货运通过物流业与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促进了制造业降本增效,助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伴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网络货运平台和经济规模迅速发展壮大,这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带动就业创业、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网络货运行业也引发诸多税务问题。行业发展时间短、经验匮乏,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近年来,部分网络货运平台和托运人屡屡触及税收征管的底线,存在账簿设置不合理、虚开发票、利用他人涉税信息犯罪等问题。同时,伴随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推进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落地实施,网络货运行业高度依赖地方财政补贴的模式恐难以为继,行业变革迫在眉睫。本手册将对网络货运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结合近年来典型税务案例,聚焦网络货运行业的涉税风险点,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提供合规与风险应对建议,助力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实现税务合规,推动网络货运行业良性发展。作为国内领先的涉税法律服务机构,明税近年来为多家网络货运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典型服务案例如下:- 担任国内首家境外上市网络货运平台税务顾问,并为上市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出具专业意见;
- 代理某网络货运公司涉及发票开具和税款承担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
一、网络货运行业经营模式与发展概况
(一)经营模式
(二)核心价值
(三)行业规模
(四)头部玩家
(五)政策支持
二、网络货运行业税收政策、实践与监管现状
(一)主要税收政策法规
(二)行业痛点与平台价值
(三)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
(四)两高解释出台后的涉税刑事风险
三、网络货运平台高风险行为
(一)伪造运输轨迹和运输业务
(二)运单补录
(三)资金回流
(四)单人运费奇高
(五)单人短时间频繁接单
(六)运费异常
(七)采购油卡/燃料抵顶运费
(八)白条入账抵扣
(九)发票信息与真实业务发生记录匹配错乱
四、网络货运行业涉税典型案件观察
(一)浙江丽水百亿专票虚开案
(二)海南25.83亿虚开专票按
(三)四川某易达涉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60亿
(四)河南开封利用ETC等通行费电子发票虚开案
(五)白条列支司机运费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
(六)物流公司从网货平台取得虚开发票案
(七)某物流公司从网货平台取得虚开发票被定性偷税
(八)广东惠州某物流公司从网货平台取得虚开发票被定性偷税
(九)江苏徐州某物流公司取得虚开发票被处罚案
五、网络货运平台涉税风险成因
(一)增值税税负高
(二)过度依赖政府奖励
(三)平台风控制度缺失
(四)地方税源争夺
六、网络货运平台税务合规建议
(一)完善内控机制,加强业务审核
(二)拥抱监管主动沟通
(三)加强内训、提升合规意识
(四)证据与资料留存备查
(五)聘请外部顾问
(五)业务和定价模式调整
七、网络货运行业税收制度改革展望
(一)解决行业增值税税负过高的四种潜在路径
(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行业的影响
网络货运是数字经济在物流行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与传统物流业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全流程线上化。网络货运平台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开发的车货匹配平台,借助互联网平台加数字化技术应用,促使货运全网互联互通,并通过智慧物流模式促使行业升级。网络货运经营模式主要是指《暂行办法》规定的经营模式(如下图所示)。网络货运平台须具备网络货运经营的能力与资格,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并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平台收取托运人的运输费用,并开具相应的发票给托运人。网络货运平台和货运司机之间形成独立的运输关系,自行结算相应的运输费用,网络货运平台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个体司机的发票进行进项抵扣。网络货运平台发挥业务撮合作用,对运输资源进行整合与配置,为个体司机与托运人的交易提供桥梁。托运人通过平台发布运输需求,平台利用其信息优势和数字化技术,将托运人的运输需求与司机进行匹配。对于托运人而言,平台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运输解决方案,节省了寻找司机的时间和成本。司机则依靠平台获得更多业务机会,提高车辆的利用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的规定,网络货运平台还可以为注册平台会员的个体司机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国物流行业长期存在“散、乱、小”,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而网络货运的核心价值,就在于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交易的网络化、平台化,整合全国范围内的车源和货源,打破原有物流行业的“熟人经济”与“物流区域化”限制,形成覆盖全国的货源、运力“资源池”,提高组织优化、集约化程度,降低社会和企业的物流成本,提升物流行业效率。网络货运平台的发展是我国物流行业从“小、散、乱”逐步迈入数字化时代的里程碑,网络货运平台是无车承运人的升级。公路货物运输是我国主要的运输方式。作为平台经济在公路货物运输领域的典型代表,网络货运的出现改变了长期以来公路货物运输市场小、散、乱的特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4年公布的网络货运行业研究报告显示,从2020年到2023年,我国网络货运注册企业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3,069家网络货运企业,2023年全年完成运单量1.3亿单,同比增长40.9%。据统计,2023年我国网络货运市场运费总规模约为7,000亿元,约占全国公路运输总费用的12%。同时,我国网络货运发展逐渐从快速扩张期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排名前10的企业运费总规模为2,400亿,约占网络货运市场运费总规模的30%,这扩大了企业规模经济效益。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3,069家网络货运企业。《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发布2023网络货运平台Top10榜单,从平台交易额、营业收入、货量和运力规模等多个维度综合考量,排名靠前的网络货运平台有:路歌、货大大、中储智运、物泊56找货、传化陆运通、G7、司机宝、快成物流、大易物流、满易运、德邻畅途、卡一车物流。其中,中储智运是隶属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行业内第一家上市公司,旗下运营的网络货运平台为“路歌”。网络货运支持政策是网络货运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网络货运政策环境为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近年来,交通部和多地政府包括安徽、内蒙古、山西等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促使网络货运行业降本增效,出台扶持政策。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对无车承运业务模式予以规范。试点期内交通运输部主要进行数据监测评估,一方面围绕运单、资金流、车辆、驾驶员制定操作指引,并规定平台必须采集和上传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数据端口并向平台企业开放的方式,实现物流信息平台管理中心对数据的监测,对交易、运输、结算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透明化动态管理,为税收征管提供真实交易数据。经过2017年、2018两年试点工作后,交通运输部在最终确定的《暂行办法》中正式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货运,确定网络货运经营模式。《暂行办法》对网络货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运输交易全过程实施监控和动态管理。二是应有订单日志、网上交易日志、款项结算、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驶轨迹数据可查。三是不得虚开发票。这些要求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发展的合规性。而各地扶持政策多集中于财政和金融以及业务等多个领域。在金融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适度扩大网络货运行业的信贷投放,推出特色信贷产品;在财政领域,指导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筹地方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如财政补贴等;在业务领域,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与相关企业在当地规模化经营。版权说明文为明税研究中心原创内容,若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