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刚刚,官方明确!

大河网 2022-05-13

近日,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引发关注。

有报道称,河南焦作多家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因门牌上使用“逍遥镇”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商户们如想继续使用该名称,每年要缴纳会费,否则需进行赔偿。


此外,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对全国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起诉讼,要求商户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如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相应加盟费。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进行了回应: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潼关肉夹馍协会官微已删除加盟内容


记者注意到,目前认证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微信公众号“潼关肉夹馍”已删除了有关加盟的详细资料。

11月25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查看了账号主体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微信公众号“潼关肉夹馍”,刊发了多条关于潼关肉夹馍培训、获奖、美食品鉴等多样信息,根据对话窗口弹出提示消息,记者回复加盟,便弹出了题目为《加盟正宗潼关肉夹馍,请看这里》的消息,但点击进入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而在其2019年10月14日刊发的一篇题为《潼关肉夹馍小吃培训必看指南》中,发布了一张《关于“潼关肉夹馍”品牌授权通告》,其上称本协会授权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使用权,落款为老潼关小吃协会,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


而根据天眼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历史名则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潼关肉夹馍协会、盛潼和万盛背后都有一个“王华锋”


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为王华锋,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法人名字也为“王华锋”。无独有偶,在天眼查中,一名字为“王华锋”出现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分析图上,认缴金额为55万。


随后记者拨通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加盟热线,两部电话均为正常通话音,但无人接听。

记者留意到,在抖音平台上,认证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方账号上发布的一则抖音显示,11月18日,潼关肉夹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召开。微博认证为潼关县人民政府的@潼关发布中,也刊载了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的消息并配发了会议图片,称会议“集思广益,征求意见,全力推动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


那么,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法人“王华锋”,和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王华锋,以及出现在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表中的“王华锋”,是否为同一个人?加入该协会有哪些条件?潼关肉夹馍协会和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何关系?带着疑问,记者不断拨打潼关肉夹馍协会及潼关县商业办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针对此事进展,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大河报·豫视频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编:杜若森  审核:姜秋霞


推荐阅读



觉得不错,点个“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