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 2016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10大案例➕20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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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突发 | 延长县重大凶杀案致村长一家3死5重伤 疑因拆迁补偿纷争
【三条】观察 | 韩冰: 贾敬龙罪不该死还是“罪该万死”
【四条】分享 | 2016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10大案例➕20大创新
来源: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制网
一、e租宝非法集资案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5年12月8日,因涉嫌违法经营接受调查。深圳经侦于2016年1月11日发文通报对e租宝事件调查进展,称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2016年2月1日,CCTV1“朝闻天下”报道,“e租宝”95%的项目为虚构。2016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公告称,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二、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快播是一款用户范围十分广泛的播放软件。2013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北京网联光通技术有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服务器四台。后北京市公安局从上述四台服务器中提取了25175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2014年8月8日,潜逃境外110天的王欣在韩国被抓获并被押解回国,2015年2月6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提起公诉,2016年1月8日,“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继续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辩论阶段,王欣以“技术中立”为由为自己辩护,这一观点引发社会热议。
2016年9月13日,法院一审宣判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CEO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00万元,快播单位及王欣等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三、徐玉玉电话诈骗受害案
徐玉玉,女,山东临沂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社区人。2016年8月21日,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幸离世。
此案经公安部全力侦查,于8月28日将全部涉案嫌疑人缉拿归案。但案件背后揭露了电信行业及互联网上非法个人信息买卖这一现象。
9月5日,工信部回复称,“基础电信企业不会将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作为其发展客户、提升业绩的途径,但也不排除个别基层电信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罔顾社会责任。”
四、魏则西网络假药受害案
知乎网友魏则西两年前查出自己患滑膜肉瘤晚期,其父母通过百度搜索和央视得知“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后,前往考察,并被该医院李姓医生告知可治疗,于是魏则西开始了在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多次进行治疗。但病情并未得到控制,反而迅速恶化。2016年4月12日,魏则西在咸阳的家中去。后经多方查证得知,该医院将美国20年前因有效率太低,在临床阶段就淘汰的“生物免疫疗法”搬回国内,当做最新技术欺骗患者和家属。
该事件爆发之后,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医院假药和百度竞价搜索的议论。2016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指出,“魏则西事件”受到网民广泛关注。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五、飞度公司诉诺米多委托合同纠纷案
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融资等行业的网络宣传以及平台搭建服务,运营有“人人投”股权众筹网络平台。
2015年1月21日,诺米多公司因在北京开分店资金不足,与飞度公司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委托飞度公司在其运营的“人人投”平台上融资88万元(其中诺米多公司出资17.6万元,其他融资70.4万元),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协议签订后,双方在融资期间产生争议,均认为对方违约。在与投资人召开会议协商未果后,飞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诺米多协议中租金信息与实际不符,诺米多公司随后提起反诉,指出飞度公司融资人数超过50人上限。该案作为首个进入诉讼阶段的股权众筹纠纷案件,被公认为“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20号开庭审理后,于9月15日判决认定,融资合同有效,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胜诉。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六、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
大众点评网为网络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评价、优惠信息、团购等服务,其注册用户可以对商户的环境、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评论,并可附上照片。2014年4月,大众点评网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百度地图”及“百度知道”未经许可,大量抄袭、复制其所有的商户信息、用户点评等内容,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上海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2月3日上海一中院指定本案由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理。
2016年5月26日,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开庭并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大众点评的创建者和运营商汉涛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23万元,驳回大众点评要求百度赔偿9000万元损失的请求。
七、淘宝差评案
2009年4月24日,申某在淘宝网注册成立名为“某某正品代购店”。2014年11月1日王某该在店订购了一条拼皮裤,在收到货品后,王某发表了质疑皮裤非正品的评论并给出了差评。之后,双方因差评事宜产生争议,王某又追加评论了自身感受。在协商无果后,申某于2015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撤销在其淘宝网店上的两条差评,公开书面道歉。
2016年6月5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申某的诉讼请求。申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5年9月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维持原判。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岑华春、刘婷认为,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规范网络购物行业的信用体系构建具有积极作用,即在肯定买家差评自由权利的同时,对买家差评行为的侵权责任界限作出划分标准。
八、肯尼亚跨国电信诈骗案
2014年11月,肯尼亚警方抓获涉嫌电信诈骗中国大陆居民的48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2016年4月,该国警方又抓获涉嫌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向中国大陆民众实施诈骗的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和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执法部门将其中的77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5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已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两个犯罪团伙共77名犯罪嫌疑人。
九、高通反垄断案
高通是一家美国的无线电通信技术研发公司,在CDMA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2013年11月底,根据国内外企业举报,国家发改委开始对高通公司进行调查,随后高通公司在其官网上表示“目前公司还不清楚为何会遭到调查”,并否认其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许可费”等问题。2014年8月初,国家发改委表示已确定高通公司的垄断事实。8月22日,高通公司表示,愿就国家发改委调查关注的问题作出改进,进一步寻求最终解决方案。
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针对高通反垄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收取不公平高价专利许可费、无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据此,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处以60.88亿人民币罚款,责令高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高通表示接受此项结果。
十、饿了么食品质量问题被查封案
2016年央视3·15晚会上,“饿了么”被曝光存在多个商家无证无照经营,并且“饿了么”公司经理为这些无照经营的外卖商家提供支持,引导商家虚构地址、照片等问题。
“饿了么”对此紧急回应:饿了么高度重视央视3·15晚会报道的问题。表示其紧急成立专项组,调查下线所有涉事违规餐厅,并连夜部署,核查全国范围的餐厅资质。“饿了么”致力于推进中国餐饮业的数字化进程,网络外卖订餐属于新生业态,我们诚恳接受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引导和监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用户体验。”
3月16日,北京食药监局查处了通州“饿了么”五店合一食品加工点。
2016年优秀“互联网+法律”
创新项目
1、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2、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众评审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鹰眼查控网
5、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微信“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
6、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网络平台”
7、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存无忧存证
8、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时间戳
9、北京光明网信息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俺的律师
10、小微律政(北京)管理咨询公司——小微律政
1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平台
12、青岛仲裁委员会——O2O式网络仲裁生态系统
13、北京中律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麒麟律服
14、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互联网+法治思维与法律热点问题探析》
15、北京公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理脉
16、北京律和同盟科技有限公司——老到
17、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赛尼尔企业法律风险指数测评系统
18、海为安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安法律金融
19、聚法科技(长春)有限公司——聚法案例
20、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赢了网”
昨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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