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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光中∣中国式等级制度是如何体现权贵意志的?

2016-11-16 强光中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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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制度将人分成了若干或明或暗的等级,有的人很自然地成了养尊处优的“上等人”,而更多的人则成了衣食不保的“下等人”。在世界各民族创造的文明中,中国式的等级制度显然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它在中国造成的不是固化的阶层对立(如印度的种姓制度),而是相对化的阶层性人群对立。这种对立并非绝对化的,人的命运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加以改变的,这就是中国民间常说的“不吃苦中苦,哪来人上人”这一民谚的来历。

等级制度究竟是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还是扼杀了中国社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中国人似乎早已习惯于等级制度的存在,直到今天仍然如此。从少年儿童“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到人们在中国社会中对于权力、财富、知识的无休止竞争概莫能外,如何跻身更高的等级成了中国人终生都必须面对的“追逐游戏”。

如果没有金字塔塔尖上的光辉灿烂,人们何苦要削尖脑袋向上攀登呢?


从等级制度的基本原则来看,等级制度正体现了权贵意志。等级制度是基于中国社会现实存在的,它体现了权贵意志在社会组织模式上的系统化、制度化。


按照儒家文化等级名分的思想观念,全社会的人组成了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在荀子学说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人是按政治地位、知识层次、道德状况、社会职业、财富多少等分类的,大致可分为圣人、大儒、君子、劲士、雅儒、小儒、欲儒、俗人、众人、鄙夫,等等。

金字塔式社会结构的分类原则是什么?

在荀子学说中,人的政治地位、知识层次、道德状况、社会职业、财富多少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处于金字塔塔尖的人,其政治地位、知识层次、道德状况、社会职业、财富多少相应处于高位;处于金字塔底座的人,其政治地位、知识层次、道德状况、社会职业、财富多少也相应处于低位。

 

大儒者,天子三公也;小儒者,诸侯大夫、士也;众人者,工、农、商贾也。”(《荀子·儒效》)

 

这段话的意思是,大儒这种人,能当天子的三公;小儒,可以当诸侯的大夫或士;民众,只能当工匠、农夫、商人。

荀子认为,人的政治地位、知识层次、道德状况、社会职业、财富多少是一体化的评价标准,人们在衣食住行等社会活动中的一切方面都要通过礼制来区分开来。比如,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不仅俸禄不同,而且连衣着都应该有所区别。

 

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故天子袾裷、衣冕,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荀子·富国》)

 

所谓礼,就是高贵的和卑贱的有不同的等级,年长的和年幼的有一定的差别,贫穷的和富裕的、权轻势微的和权重势大的都各有相宜的规定。所以天子穿大红色的龙袍、戴礼帽,诸侯穿黑色的龙袍、戴礼帽,大夫穿裨衣、戴礼帽,士戴白鹿皮做的帽子,穿白色褶子裙。德行必须和职位相称,职位必须与俸禄相称,俸禄必须与能力相称。

其实,人的政治地位、知识层次、道德状况、社会职业、财富多少代表着不同的方面,它们有着各自的评价体系,这些评价体系是很难一体化的。比如,一个人的道德状况与其身份地位就很难一致,社会地位高的人,未必是有道德的人,相反亦然。对于等级制度的正名思想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儒家文化通过将不同的人强行压缩为金字塔式的板块式结构,目的正是为了维护权贵阶层的利益,从这一点上看,儒家文化的本质也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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