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官与企业“联姻”,司法为民还是司法害民? | 律事观察

2017-05-05 敏敏之音 大案


法官与企业联姻,乍一看,我直接怀疑自己的智商,心想,再傻的法官也不会傻到主动给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再傻的法院也不会傻到和企业进行“联欢”活动。万万想不到,还真有这样的法官和法院。

作者▷敏敏之音

来源▷律事通


据悉,4月26日,宁乡县法院启动“双联双创”法律服务活动。28名资深法官被指派长期与企业“联姻”,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当地数十家企业代表与联企法官对接工作,沟通需求。而且,宁乡县法院院长张帅也参加了活动。


这种新闻居然还敢宣传?法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是法治的进步还是权力寻租?想知道联姻企业与非联姻企业到宁乡县法院打官司,宁乡县法院的屁股会不会坐歪?这是舆论对于宁乡县法院与企业联姻的质疑。



让法官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这堪称21世界最大的法治笑话,但在中国就会发生,而且,还有法院院长站台,这就不难想象,中国的司法权威为何一再被折损,为何一直难得民众信赖。当法官偏离中立位置,压根不会有什么司法公正可言。特别是联姻企业涉诉,宁乡法院会判决联姻企业败诉吗?涉案另一方也有十足的理由怀疑和质疑,宁乡法院和企业联姻,到时候另一方去法院打官司,宁乡法院还会恪守中立原则,不偏袒联姻企业一方。


那么,是谁想到法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个“创举”呢?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颁发个“中国法治最佳贡献奖”,感谢他对中国法治的无私奉献和辛勤付出,是他,让人们看清了中国司法的荒诞;是他,让人们看到了中国司法的扯淡;是他,让司法权威进一步折损;是他,让司法公正进一步消解。


尚记得,2016年,中央即发文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人民法院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安排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2017年2月,最高院又接着发文要求:对于任何单位、个人安排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拒绝。


上述规定不可谓不明确,不可谓不严厉,而且,都是在为法院壮胆,给法院敢于拒绝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撑腰。不曾想,宁乡法院不仅不拒绝,反而乐善好施,不仅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还搞起了“联姻”活动,这样的法院,谈何司法为民,简直是司法害民!



首先,法官没有义务为企业提供给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服务也不是法官的职责范围,而是律师的业务范围。显然,宁乡法院站错了队,搞乱了法官的角色定位,抢了律师的伙计,而且,让法官沦为了企业的代言人,降低了法官的身份,于司法权威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

 

其次,法官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违背司法中立和独立原则。司法的中立和独立原则即要求,司法应当超然于涉诉双方,不应和双方当事人有任何关联,不应偏袒任何一方,这样,司法才能恪守公正,司法才不会受到法外因素的干扰。但当法官与企业联姻,司法的中立原则被侵蚀,司法独立更是荡然无存。


再者,法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违背司法回避原则。当一个县法院的28名法官主动为当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基于28名法官在一个县法院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人数,如果这些联姻企业在县法院涉诉,那么是不是宁乡县法院全院都需要回避呢?宁乡法院还能审理联姻企业的涉诉案件吗?可想而知,在司法现实中,宁乡法院全院法官不会回避,但司法公正还会在宁乡法院留存吗?


最后,司法权威就是被宁乡法院这样的司法陋习所降低。我们一直在强调提升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宁乡县法院的做法,不仅背离这一要旨,而且是对司法公正的彻底摧毁,是对司法权威的彻底颠覆,是对公平正义的彻底玷污。试想,当法官成为了企业的“联姻者”,法官还会保持中立么?法官都能成为企业的代言人,企业何愁官司胜不了?当企业有了法院的“保护伞”,司法公正又将散落到何方?



通过网上搜索得知,宁乡县法院还曾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而且,法院与企业“联姻”已有多年传统。就是这样的法院,还是全国优秀法院,由此可见,全国其他非优秀法院会是什么样?由此想来,细思极恐。


如果说当年法官与企业联姻,主动介入企业法律纠纷还情有可原(但也违背司法中立和独立原则),但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法院介入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情况下,宁乡县法院居然还反其道而行之,着实让人不解。莫非宁乡法院从联姻企业中获得了好处,所以要“反补”企业?对此,应当严查宁乡法院是否和联姻企业有权钱交易。


再说,司法,在众人眼里,都是以被动接受诉讼为要旨,司法如果主动介入诉讼,提前为企业提供诉讼指南,难免被人诟病难以恪守公正。这样的法治要义,宁乡县法院院长难道不懂么?从宁乡县法院的公开宣传来看,张帅院长不仅乐于要求法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自己还主动走访企业,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这样的司法宣传,何以让公众相信,宁乡县法院会在每一个案件中恪守公平正义?



由此,民众也有理由质疑,在宁乡这个地方,当地的司法环境是不是该集中整治一番,特别是严查当地企业与法院的幕后交易,因为当法官和企业联姻,其对司法权的折损,不是一点点,而是长久都很难让人们相信,在宁乡法院,司法会是公正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