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唐山“教科书式老赖” 黄淑芬被批捕
12月22日上午10时许,唐山“教科书式老赖”最新进展,受害者家属赵勇告诉北青报记者,经与警方核实,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警方于12月9日对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今日经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然而,事故受害者赵勇的父亲赵香斌已于12月1日因抢救无效离世。
鉴定结论: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受害者赵香斌病理鉴定书
受害者赵香斌病理鉴定书
为什么法院判决下达4个多月肇事者的赔偿款还没有支付?
肇事者经济拮据?
还是另有原因?
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该事件
事件:
2015年10月,唐山市民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法院判决显示,肇事司机黄淑芬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之后黄淑芬一直没有赔偿各项损失85万余元。距离事发773天、法院判决下达4个多月后,赵勇将数段黄淑芬“教科书式耍赖”的音频及视频公布到网络上,引发热议。
肇事者态度:拒不赔偿 反正判我几年 不用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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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赵勇在黄淑芬居住的小区门口向其询问赔偿一事。他公布的视频显示,黄淑芬表示,“我没钱,拿啥给你”,并称自己“收入不低,但我得还贷款。”当被问及如果受害人再抢救却因没钱治疗而导致死亡时,黄淑芬表示将服从法院判决,“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
11月23日,黄淑芬致电给赵勇表示愿意赔付20万元,但对具体赔付时间及后续赔付事宜并未表态。
11月25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及其名下相关资产。
11月26日,唐山中级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由,决定对黄淑芬拘留15日。此外,黄淑芬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月27日,伤者儿子赵勇向南都记者表示,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医院告知他执行进度,黄淑芬的家人已将3万元赔款交至法院。
黄淑芬女儿态度:不想卖房赔偿 母亲也不同意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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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一套房产,正调查是否转移财产
经进一步调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刘明月名下的两辆轿车,一辆为2014年12月购买的上海大众POLO小型轿车(本案事故车辆),另一辆为2015年11月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KX3小型轿车。目前未查到黄淑芬出资购买的证据。
2017年11月24日,办案人员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调查后,依法冻结黄淑芬的佣金账户及其购买的保单。因黄淑芬拒不履行判决,2017年11月25日,依法对黄淑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实施。
法院正在对黄淑芬的财产及黄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
受害者儿子态度:先处理后事
赵勇说,截至目前,肇事司机黄淑芬的家人没有询问过自己父亲的情况,“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看到我爸(过世)的消息了,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告诉他们”。
近日法院的执行部门曾告知赵勇,肇事司机黄淑芬的家人交了3万元赔偿金,但这与判赔的85万余元相比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赵勇说:“余下的款项都没落实。我回复执行部门的人,说交给他们处理就可以,我顾不上那些东西了,现在就是(处理)我爸(的事情),别的暂时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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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唐山中院
本期编辑:魏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