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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荣东 | 冯契未刊《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的考辨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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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契未刊《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的考辨与解读


晋荣东


摘要:《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是冯契1956年2月-1957年5月在华东师范大学的讲课记录,迄今尚未全文收入《冯契文集》(增订版)。相较于同期影响较大的斯大林、艾思奇等版本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记录稿》无论是在会通融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方面还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具体原理的阐述方面,都极具个性特色与创新意义,堪称冯契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第一个系统化成果。此外,《记录稿》对后来"智慧说"三篇的若干核心论题进行了初步讨论,在事实上也可视作冯契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最初尝试。

关键词:冯契;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智慧说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晋荣东, 哲学博士,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冯契哲学文献整理及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5ZDB012)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3期



冯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冯契哲学思想研究的一项重要论题,20多年来已产生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立足其晚年的哲学创获——“智慧说”三篇(《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逻辑思维的辩证法》与《人的自由和真善美》)来阐明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贡献,但问题在于冯契在这一领域的贡献仅仅表现为“智慧说”三篇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1986年1月2日的一次谈话中,冯契很明确地说:“我在50年代讲辩证唯物论提出了一个体系上的设想,60年代初编成了教科书。当时是中央书记处交代的任务,上海写的教科书的体系是我提出来的。” 这就是说,如果把“智慧说”三篇视作冯契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领域的最终创获,那么在长达数十年的艰苦探索过程中,他还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例如,1950年代提出的体系设想主要反映在《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中,而1960年代初编的教科书则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读本》,这是冯契主持编写的上海版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由于两版《冯契文集》均未全文收入这两部著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研究者梳理冯契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探索历程并阐明相关成果的理论意义。鉴于这些著作的整理尚待时日,本文拟先聚焦《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下文或简作《记录稿》),考辨相关史实,介绍体系设想并解读其理论意义,希望对推进冯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论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史实考辨   


《记录稿》由载体形式不同的两部分构成。其一是铅印本一册,共137页,内容完整。封面上方为书名,其下为“冯契主讲”,再下面有一居中方框,内分两行印有“仅供参考/请勿外传”八字,最下方是“华东师大马列主义业余大学办公室编印”,未标注编印时间。其二是铅印活页三份(后文分别称作“活页Ⅰ”、“活页Ⅱ”、“活页Ⅲ”),未见印刷时间,各自标注页码,其中活页Ⅰ有缺页,现存合计57页。

据冯契夫人赵芳瑛所撰《冯契年表》(下文简作《年表》),1956年3月冯契为华东师大马列主义业余大学讲授“辩证唯物主义”,讲课记录稿由业余大学办公室铅印成册。不过,《华东师范大学大事记(1951—1987)》(以下简作《大事记》)则说该业余大学成立于1956年2月24日,冯契在当天开学典礼上讲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绪论课。那么冯契在业余大学究竟讲授的是什么课程?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讲授的呢?据《记录稿》,“我们这个课程只讲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这一提法与《大事记》对课程名称的记述无疑是一致的;而“关于自由,这里讲得很简略,将来讲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谈到这个问题” ,则说明《记录稿》只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课的辩证唯物主义部分的讲课记录。很可能是因为后来冯契因故未能继续讲授历史唯物主义部分,赵芳瑛和《冯契文集》的整理者就用实际讲授的内容取代了课程名称,径自将这门课称作“辩证唯物主义”。基于以上考辨,可以确定冯契在业余大学讲授的课程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始于1956年2月24日。


《年表》没有说明冯契的讲授结束于何时,不过1956年9月28日《华东师大》校刊刊发了冯契的《本学期的哲学学习》一文,介绍了在业余大学讲授辩证唯物主义的进度安排,其中提到拟讲授的最后一节是“科学方法”,而《记录稿》最后一节正是“科学方法”。那么由此能否推断冯契的讲授结束于1956年的秋季学期,亦即1956年底或1957年初呢?下面对此略作说明与考辨。


在讲解“基于逻辑推论的论断或假设还必须到实践中去证实”这一观点时,冯契举例说:“最近我们中国两个科学家李政道、杨振宁提出了‘宇称守恒定律’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假设。当它刚提出来的时候,暂时也只是一个假设。后来由两位科学家在实验室里面把它加以证实,这就是具有科学定律的意义了。” 经查,《人民日报》1957年2月23日第一版曾刊发报道《原子核物理学的一个重大发现——我留美两科学家证明宇称守恒定律不是普遍的定律》。考虑到当时的信息来源渠道,冯契很可能就是通过这则报道知道了李、杨两人的发现。果真如此,他在讲课中援引这个例子的时间就不可能早于1957年2月23日,而此时已经是1957年的春季学期了。


其后,冯契在“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一节讲到具体思维与抽象思维时,又提到:“最近《学习译丛》(今年的第二期)里面有一篇黑格尔的文章《谁在抽象地思维》,写得非常风趣,非常生动。” 经查,刊有黑格尔这篇文章的《学习译丛》是1957年第2期,封底标注的出版时间是2月17日。鉴于冯契引此文为例在时间上要后于举李、杨两人的发现为例,故可确定前者不会早于1957年2月23日。


在最后一节“科学方法”开篇不久,冯契又讲:“我们很多同志在学了党的八大文件和最近听了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的报告的传达之后,都迫切地要求端正自己的立场和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 这里所说的“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的报告”,指的是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那么业余大学学员听讲话传达又是在什么时候呢?经查《大事记》,1957年上半年关于这一讲话先后有三次传达,即3月15日向党支部书记、处长以上干部和民主党派负责人传达,3月20日全校讲师以上教师到文化广场听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魏文伯的传达,4月10日副校长孙陶林在第一饭厅向教职员传达。目前无法确知冯契提及的讲话传达究竟是哪一次,考虑到业余大学的学员不仅有教师还有职员,4月10日的那次传达的可能性应该更大。果真如此,冯契在讲课中提及此事就不会早于1957年4月10日。


1957年5月1日,《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同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这是为什么?》,全国范围内的反右运动开始。6月18日,华东师大党委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单位先后开始反右斗争。据《辩证唯物主义问答录》的整理者按,在讲完辩证唯物主义前三部分内容后,冯契都为学员进行了专门的问题解答,第四部分讲完后,正值反右运动兴起,没有来得及进行答疑。鉴于华东师大校内反右运动兴起于1957年6月中旬,故可将冯契结束辩证唯物主义讲授的时间暂时确定在1957年5月底。


  二、体系设想   


按冯契的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解决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如果“把这门科学应用到社会的现象,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来解释社会生活,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由于冯契因故未能继续讲授历史唯物主义,所谓1950年代提出的体系设想并不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完整体系的设想,而只是对于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一个设想。在他看来,辩证唯物主义这门科学包括四个组成部分:


首先,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以及意识如何从物质产生的问题,亦即从物质到运动、从物质到意识的辩证法。


其次,客观辩证法,即客观的辩证规律,就是世界的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


再次,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即认识论。既然一切都是符合辩证规律的,那么人类的认识发展必然也是符合辩证规律的。人类的认识就是思维和存在达到一致的过程,就是思维愈来愈深入物质世界的过程。


最后,辩证逻辑。掌握了客观世界和认识的规律后,即以客观世界之道还治客观世界之身,遵循认识发展的规律来进行思维,客观辩证法就转化为主观辩证法,转化为逻辑。


历史地看,截至1957年,1950年代在中国影响较大的辩证唯物主义著作或教科书主要有:


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他为1938年出版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撰写的第四章第二节,其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先讲辩证法(的四个特征),后讲唯物主义(的三个特征)。


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阿历山大罗夫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此书根据当时苏联高等学校辩证唯物主义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而成,先讲辩证法,而后按照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再来讲唯物主义和认识论。


苏联共产党中央直属高级党校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学大纲》。根据这一教学大纲,辩证唯物主义的讲授内容依次包括唯物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


艾思奇的《辩证唯物主义讲课提纲》。这一模式的辩证唯物主义则是按照唯物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认识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和辩证法的顺序来讲授的。


比较而言,冯契的体系设想不同于斯大林、阿历山大罗夫的模式,而在总体上与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教学大纲和艾思奇版本近似,即先讲唯物主义后讲辩证法。不过,在如何安放认识论的问题上,冯契的设想又不同于艾思奇版本,而与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教学大纲相同,即根据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一致的思想把认识论放在辩证法之后进行阐述。再就三者一致的思想是否在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建构中得到具体体现来看,冯契的设想又不同于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教学大纲,他明确把辩证逻辑作为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纳入辩证唯物主义体系,这是前面提及的诸种辩证唯物主义著作或教科书都没有的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现存《记录稿》也包括四个部分,在内容上涵盖了冯契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这门科学的四个组成部分,但彼此并不一一对应。由于当初在编印讲授记录时没有编制目录,下文结合冯契实际的讲授内容和设想的进度安排,对各部分的内容划分与标题设定略作说明与考辨。


第一部分现题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其下只有一个二级标题“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但实际讲授内容与这些标题并不匹配。例如,根据“现在我们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今天我们讲绪论的第二节‘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等文字,可知第一部分实际上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课的绪论,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只是绪论第一节的标题。在讲完第二节后,冯契又说:“今天我们讲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怎样产生的,它的根本的特点是什么?”这说明绪论还有第三节,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与根本特点”。此外,铅印本甫一开篇即说“在正式讲课以前,稍花一点时间谈谈我们学习的目的要求和方法” ,据此又可把这部分内容单独归为一节,即“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与方法”。


第二部分的标题为“世界的物质性。物质与意识”,实际讲授内容与二级标题一致。


第三部分的标题为“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范畴和基本规律”,下含“引言”和“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范畴”两节,但没有关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内容。在讲完范畴之后的问题解答中,冯契明确提到“下学期我们要讲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又据《本学期的哲学学习》所载进度安排,他拟依次讲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和“辩证逻辑若干问题”三个专题,而三份活页在内容上涵盖了后两个专题,这说明有关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专题在此前已经讲授完毕,很可能也有铅印活页的讲授记录。遗憾的是,迄今尚未发现相关材料,亦不知是否还存乎天壤。此外,第二节开篇说“今天我们讲一个总论,即‘总论哲学范畴’” ,故可在该节一开始增加一个三级标题“总论哲学范畴”来统摄相应的内容。


现存第四部分的标题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但实际内容包括了在进度安排中拟讲授的后两个专题。按冯契设想,“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专题拟依次讲授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思维的矛盾运动和科学真理的发展过程三方面内容,“辩证逻辑若干问题”专题则主要讨论唯物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正确思维的规律以及科学方法三个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活页Ⅰ在第22页后有数量不明的缺页,内容涉及思维的矛盾运动,所幸的是这些缺页可根据冯契在讲课期间出版的《怎样认识世界》的相关内容予以补足。


基于上述说明与考辨,《记录稿》的目录可拟定如下:


第一  绪论

    一、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与任务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

    三、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及其根本特点

    附录:问题解答


第二  世界的物质性。物质与意识

    一、世界的物质的统一性

    二、物质的运动

    三、时间与空间

    四、物质世界的规律性

    五、物质与意识

    附录:问题解答


第三  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范畴和基本规律

    一、引言

    二、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范畴

       1.总论哲学范畴

       2.单一、特殊和一般

       3.现象和本质,本质的联系和非本质的联系

       4.规律、因果关系、相互作用

       5.根据和条件,内因和外因

       6.内容和形式

       7.现实和可能性

       8.必然性和偶然性

       附录:问题解答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存目) 

       1.量变到根本质变转化的规律

       2.对立统一的规律

       3.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第四  认识过程的辩证法

    一、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二、思维的矛盾发展

    三、真理和自由

    四、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五、科学方法


按冯契对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四个组成部分的设想,《记录稿》的第二部分是关于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的内容,第三部分对应客观辩证法,第四部分涵盖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和辩证逻辑,其中前三节的主题是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后两节的主题是辩证逻辑。


  三、意义解读   


限于篇幅,本节不打算对《记录稿》的理论意义做全面的分析与阐释,仅对照斯大林、艾思奇等版本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冯契自身哲学思想发展的角度略作解读。


(一) 《记录稿》初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会通融合。

斯大林对辩证唯物主义的阐述具有经典作家的理论和文献根据,也吸收了1930年代苏联哲学界的研究成果,但并未涉及更多的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艾思奇在苏联教科书的基础上开始结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结合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来阐述辩证唯物主义,为辩证唯物主义的体系建构提供了一个中国模式,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虽然冯契的讲授还带有很强的时代印记,有些还反映了当时已颇有影响的“左”的思想倾向,但受益于在西南联大求学期间所接受的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系统训练,《记录稿》可以说初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会通融合。


就辩证唯物主义与中国哲学的会通融合看,艾思奇更多地是援引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来阐述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对立统一规律,借此反映毛泽东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冯契则是在更广的范围内结合中国哲学对辩证唯物主义进行了阐述。例如,通过分析程朱的“性即理”与陆王的“心即理”,揭示了客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典型表现;通过对中国哲学史的简要考察,梳理了唯物主义从老子、墨子、荀子、王充、范缜、张载、黄宗羲、王夫之直至严复、谭嗣同、孙中山的发展;并在上述两方面考察的基础上,论证了“在我们中国,哲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一样的”。冯契不止于从中国哲学史来讲哲学基本问题,他还援引历史上的思想资源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一系列具体原理进行了阐释。例如,用“五行说”讲物质的构造与特性;用《老子》的“周行而不殆”讲物质的运动;用荀子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讲物质世界的规律性;用后期墨家的“知也者,以其知遇物而能貌之”讲从人类认识的形成过程说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用范缜的“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讲从意识是主体的特性说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用郭象的“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讲事物发展的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历史条件与环境条件;用王弼的“物无妄然,必由其理”“情伪之动,非数之所求也”来讲必然性与偶然性;等等。究其实质,这种阐释一方面表现为辩证唯物主义在中国哲学史中的展开,另一方面又使辩证唯物主义成为了中国哲学史的概括和总结。尽管冯契此时所进行的会通融合还非常初步,但相较于斯大林、艾思奇等人的阐述,他所讲授的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开始具有一种新的面貌。


不同于斯大林和艾思奇只是在论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或者批判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左的立场观点时才提及西方哲学,冯契在讲课中仍尽可能地援引西方哲学史上的思想资源来阐发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原理。例如,斯大林曾简要提及“辩证法”导源于希腊文“dialego”一词,其含义是进行谈话、进行论战。古代人所谓辩证法,就是以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来求得真理的方法。受此启发,冯契强调:“古代的哲学家们已经发现:通过揭露人们的思维中间的矛盾来引导到正确的结论,乃是认识真理的具体途径。‘辩证法’的原始的意义就是如此。”他还举例说苏格拉底在辩论过程中就能通过揭露对方思维中的矛盾为概念得出一个正确的定义。在《怎样认识世界》中,冯契对苏格拉底的“助产术”作了更具体的分析,认为苏格拉底跟别人进行论辩时,很善于运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使对方发现自己陷于自相矛盾之中,于是迫使对方放弃自以为是的态度并跟随苏格拉底来考虑不同方面的意见,对讨论的问题作不同角度的考察,最后引导到一个正确的结论。正是通过对“辩证法”一词的论辩术原义的追溯,冯契证成了“意见的矛盾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他所说的认识发展的第二个基本规律,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供了认识论的证成。


(二) 《记录稿》全面贯彻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一致的思想。

斯大林对辩证唯物主义的阐述存在着结构不科学、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如先讲辩证法后讲唯物主义,对辩证法基本特征的概括没有坚持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一致,讲唯物主义时没有讲物质的存在形式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所谓“唯物主义是理论,辩证法是方法”的提法未能真正体现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等等。艾思奇克服了斯大林的缺陷,对三者一致的思想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阐述,但未能将其全面贯彻于辩证唯物主义的体系建构与原理阐述。例如,他仅仅把范畴视作“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反映”,没有能够立足三者一致再从认识论和逻辑的角度去全面阐明范畴的本质。他强调“辩证法的规律不仅只是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人的思维活动或理论认识活动的规律”,应该将它们“当作指导认识和行动的方法来加以掌握”,但并未具体说明辩证法的规律究竟如何转化为认识规律、如何转化为方法。


相比之下,冯契在《记录稿》中对三者一致的论述在篇幅和系统性上虽不及艾思奇,但从辩证唯物主义的体系建构与原理阐述两个维度全面贯彻了这一思想。就前者说,冯契明确把辩证逻辑作为一个跟辩证法(客观辩证法)、认识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相并列的组成部分纳入辩证唯物主义,使得立足三者一致来建构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成为可能。再从内容上看,辩证逻辑部分不仅有对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关系的讨论,还包括基于三者一致的思想来阐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如何具体表现为认识发展的规律,如何转化为科学方法的基本环节,从而坚持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例如,同样是在阐明范畴的本质,冯契认为:“哲学范畴是客观存在的最一般的形式,是人类思维的最一般的形式,同时也标志着人类的整个认识的发展阶段。”这一理解相较于艾思奇的表述无疑更为全面和深刻。进而言之,就范畴之为客观现实的最一般的存在形式来说,范畴之间的辩证联系就是客观现实的辩证规律,就是客观辩证法;就范畴之为人类认识所必经的发展环节来说,范畴之间的辩证推移就是认识发展的规律,就是认识论;就范畴之为一般的思维形式来说,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就是辩证逻辑。又由于任何范畴作为思维形式都具有摹写现实和规范现实的双重作用,当它们被人们作为还治现实的工具时,就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


(三) 《记录稿》对辩证唯物主义的若干具体原理进行了极具个性特色和创新意义的阐述。

对于斯大林模式,冯契明确指出:“曾经有一些哲学工作者,由于个人崇拜的影响,硬要把哲学套在斯大林的这几个特征里面,这就使哲学发展受到了很大的损害。我们今天讲的并不按照《联共党史》第四章第二节的次序。”事实上,《记录稿》不仅不是苏联教科书的简单翻版,它还记录了冯契对辩证唯物主义若干具体原理所进行的极具个性特色与创新意义的阐述,鲜明地体现了他不仅是一位真诚的马克思主义者,更是一位志存高远的专业哲学家。


自1950年代以来,冯契主要围绕认识论在进行哲学研究,而认识论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密切相关。艾思奇基本上是采用《实践论》的体系来阐述认识过程的辩证规律性,对认识与实践、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理论与实践、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进行了重点考察,但他并未明确说明认识过程究竟受到哪些辩证规律的制约。冯契不仅自信地提出认识发展的三大基本规律并用这些规律来统摄毛泽东、艾思奇等人所阐述的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还立足三者一致的思想具体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如何表现为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如何转化为科学方法的基本环节。


冯契认为,“为要解决思维和存在如何达到一致的问题,为要说明人类的认识的过程,我们首先需要把握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的实践的观点”;另一方面,“只有辩证法,只有唯物论基础上的辩证法,才能够解决思维和存在的一致性的问题”。在他看来,基于实践的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主要表现为认识发展的三大基本规律。具体来看,认识发展的第一个基本规律是“知行统一”的规律,亦即毛泽东所说的:“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 这个规律具体展开为认识与实践、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理论与实践、思维与观察等等之间的辩证运动。


认识发展的第二个基本规律指的是“通过意见的矛盾斗争(包括观点的矛盾斗争),人们在思维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地纠正错误和辨明真理,不断地用知代替无知” 。借用《系辞》所说的“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冯契在《怎样认识世界》中又把这个规律称作“一致而百虑”的认识发展规律。与毛泽东、艾思奇鲜有论及意见的矛盾斗争不同,他围绕这一规律具体论述了问题的认识论意义、知与无知、真理与谬误、意见及其矛盾斗争、实事求是与主观盲目等与思维的矛盾运动密切相关的诸多论题,鲜明地体现了如何在会通融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见的矛盾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中国哲学(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和西方哲学(“辩证法”的原始含义就是对话、论辩)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


按冯契的理解,人类的认识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地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反映形式从客观现实获得科学的内容(掌握客观真理)的过程。相应地,“通过实践和逻辑的相互作用,人类的认识经历着由具体到抽象,由抽象再上升到具体的辩证运动,在发展相对真理的过程中,逐步地揭露出绝对真理”就构成了认识发展的第三个基本规律。围绕这一规律,他具体讨论了知识的形式与内容,实践与逻辑,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真理与自由等与人类认识的总过程相关的多方面论题。


立足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一致,冯契进一步指出:“作为摹写现实的科学理论,辩证逻辑这门科学是物质运动的最一般的规律(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人们既经掌握了客观辩证法,便运用它来作为规范现实的工具,客观辩证法就转化为主观辩证法了。即以客观现实之道还治客观现实之身,运用辩证规律来规范现实,就是辩证逻辑的方法。”简言之,科学方法主要包含如下基本环节:


第一,归纳和演绎相结合。量和质的转化的规律在认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知行统一”的规律,运用这一规律作为方法就要求归纳和演绎相结合。虽然各门具体科学、某一门科学的不同发展阶段对归纳和演绎各有侧重,但就科学发展的总过程、人类自觉认识世界的总过程来说,归纳和演绎总是辩证地统一的。


第二,分析和综合相结合。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在认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一致而百虑”的规律,运用这一规律作为方法就要求分析和综合相结合,也就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 。归纳和演绎反复不已,分析和综合周而复始,“百虑”化为“一致”,“一致”又化为“百虑”,理论和实际、主观和客观便越来越趋于一致。


第三,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统一。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在认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认识发展的第三个基本规律,运用这一规律作为方法就要求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统一。只有当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相一致,才是具体真理,才是科学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阶段。


(四) 《记录稿》对“智慧说”三篇的若干核心论题进行了初步讨论。

冯契晚年提出的“智慧说”旨在根据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来阐明由无知到知、由知识到智慧的辩证运动。“智慧说”三篇在结构上具有“一体两翼”的特点:主干《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讲基于实践的认识过程的辩证法,特别是如何通过“转识成智”的飞跃获得关于性与天道的认识。作为两翼的《逻辑思维的辩证法》和《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前者讲化理论为方法,说明认识的辩证法如何通过逻辑思维的范畴转化为方法论的一般原理;后者讲化理论为德性,认识的辩证法贯穿于价值论领域,表现为在使理想成为现实以创造真善美的活动中,培养了自由人格的德性。


从冯契晚年的哲学创获反观《记录稿》不难发现,除了与《人的自由和真善美》相关的论题尚未涉及外,《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与《逻辑思维的辩证法》的若干核心论题已经在讲授辩证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得到了初步讨论。就《记录稿》与《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关系看,前者第四部分在讲授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时,认识发展的第一个基本规律涉及的认识与实践、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理论与实践、思维与观察等论题构成了后者前三章“心物、知行关系”“感性直观”和“理论思维”的主题,第二个基本规律涉及的诸多论题在后者第五章“一致而百虑”中得到了更为深入与系统的讨论,第三个基本规律涉及的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等论题则构成了后者第六章“具体真理和辩证思维”的主题。


就《记录稿》与《逻辑思维的辩证法》的关系看,前者第三部分第一节对辩证法的不同历史形态的讨论,在后者第五章中扩展成为对于辩证思维由自发到自觉的问题的讨论;认识发展的第三个基本规律涉及的知识的形式与内容,第四部分第四节讨论的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及其客观基础、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等论题,则构成了后者第六章“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讨论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论述的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范畴在后者第八章“逻辑范畴”中发展成了以“类”、“故”、“理”为骨架的逻辑范畴体系;第四部分最后一节论及的科学方法的基本环节则在后者第九章“方法论基本原理”中得到了更加系统与完备的讨论。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记录稿》对“智慧说”三篇的若干核心论题进行了初步讨论,这并不意味着冯契在1950年代讲授辩证唯物主义时就已经形成了建构“智慧说”的自觉意识,已经有了撰写“一体两翼”三篇的明确设想。事实上,他对于知识与智慧之关系的探索、对于“智慧说”三篇的撰写,也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限于本文的篇幅与主旨,在此不再赘述。


要言之,相较于同期其他版本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冯契的《辩证唯物主义讲授记录稿》无论是在会通融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方面,还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具体原理的阐述方面,都极具个性特色和创新意义,堪称冯契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第一个系统化成果。不止于此,鉴于“智慧说”三篇的若干核心论题在讲课过程中已得到初步讨论,《记录稿》在事实上也可以看作是冯契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最初尝试。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对冯契已刊或未刊论著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他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与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历程必将更加清晰,相关成果的理论意义也必将得到更为合理的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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