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3年第5期目录摘要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 目录摘要
重启科技与人文对话
学
报
第五期 2023 /
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
杨国荣 1
人工智能在生产力中的角色
郦全民 6
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另一种哲学解读
戴茂堂 赵红梅 13
历史研究
学
报
第五期 2023 /
陈朝的文化认同与江左王朝的政治存续
李 磊 25
中世纪晚期的勃艮第与法国民族国家建构
朱 明 35
文学研究
学
报
第五期 2023 /
《搜神记》与“正史”之灾异、方术叙事
王庆华 48
一种技艺进步主义的性灵文学观
——论刘衍文先生的《雕虫诗话》
程羽黑 57
法学研究
学
报
第五期 2023 /
武装冲突中的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关系辨析
罗国强 徐金兰 65
论我国轻罪案件出罪机制的逻辑与路径
杜文俊 83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财产权的建构
费安玲 覃榆翔 97
互联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实践样态与功能实现
翟 翌 刘 杰 110
国家品牌战略与企业国际化
学
报
第五期 2023 /
文化资产、品牌与国家联结和感知品牌全球性对品牌态度的影响研究
何佳讯 胡静怡 120
新“品牌”故事:数字企业快速国际化进程中价值创造机制研究
许 晖 孙 懿 周 琪 朱信宇 136
中国专精特新制造企业国际化路径探究:基于安索夫矩阵的多案例研究
彭泗清 高 原 王 锐 156
中文
摘
要
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
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浙江大学马一浮书院教授。
摘 要: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人类具有积极意义。总体上,科技(包括人工智能)的发展,既是人类走向人性化的存在以及人的自由逐渐实现的过程中出现的必要环节,也是趋向于这一前景的前提或条件。人工智能以大数据作为依据。从逻辑上说,大数据意味着穷尽相关信息,在大数据的背景之下,我们至少在理论上可以尽可能地把握方方面面的情况,它为全面地把握对象提供了前提和条件,从而使我们可能克服各种片面的看法。人工智能的另一重要特点是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对数据的这种高效处理,为我们应对多变的现象、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应对提供了可能。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意义,体现于科学研究、人文探索、生产劳动、经济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其演进对于推进人类生活的进步、趋向合乎人性的社会都具有正面意义。当然,科技的发展既可以走向积极的方面,也可能伴随着某些消极的作用。如何抑制人工智能可能导致的消极作用,使之以正面、积极的方式发展,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这里涉及对科技(包括人工智能)发展的价值引导和约束的问题,而人是目的这一价值原则,则为这种引导提供了基本的前提。
关键词:人工智能;大数据;人是目的
人工智能在生产力中的角色
郦全民,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摘 要:人工智能的突破性进展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新动力。在生产力中,人工智能能够扮演多种重要而又特殊的角色。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组成部分,人工智能正在成为驱动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的有力推进器,因而也是第一生产力的“元生产力”;在生产力的诸要素中,人工智能技术不仅可作为劳动工具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且能以人工智能体的身份担当劳动者的角色甚至主角,从而促成生产力的跃升。可以预期,随着人工智能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将会进入一个更加注重体验的新时代。
关键词:人工智能;生产力;人工智能体;劳动者
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另一种哲学解读
戴茂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国际中心教授;赵红梅,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摘 要:对于克服人的不完满来说,技术乃是最直接、最实用的合目的性的工具,具有积极性。只要作为技术来被对待,人工智能就一定会被当成合目的性的工具,这种工具乃是具有超强智能的机器装置,是更高更强的技术作品,能展现出无与伦比的工具优势。不过,从逻辑上讲,人工智能的整体智能水平不可能高于人的整体智能水平。技术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双刃剑,其消极性与积极性相伴而行。人工智能技术在“克服”人的不完满的同时又暴露了人的新的不完满,既贬损了人之为人的尊严,也使人对未来充满忧患。人工智能技术越是想要帮助人拥有和赢得“未来”,人就越会在获得某种帮助的同时失去某种能力,甚至失去“未来”。在技术的工具本性里隐藏着异己化的种子。技术的消极性最突出的表现在于,人亲手发展起来的技术转过头来会不由自主地将人的成长带入自我否定的命运之中。人工智能“隐喻”了西西弗斯式的人生——人生的意义和胜利是通过自我否定的方式来呈现的。
关键词:人工智能;技术;自我否定;西西弗斯
陈朝的文化认同与江左王朝的政治存续
李磊,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摘 要:南方土著豪族的崛起及陈朝的建立,被视作东晋南朝三百年间政治社会上的大变动。然而在文化上,陈朝却认同士族文化。推究其因,与陈氏出身有关。陈霸先在萧梁时期的地位虽然一度接近专役户、军户,但其身份仍为士族。陈文帝更是自列于士林,并委任侨、吴高门与皇子游处,涵养其风仪。陈宣帝的太子按照士族的政治观念来处理东宫政务。陈朝的士族文化认同,由皇室对士族仪表与知识的认同,演进至对政治文化的认同,这促成了陈朝的政权性质趋同于晋宋齐梁,从而使江左王朝的政治传统得以延续。
关键词:陈朝;皇室;士族;政治文化
中世纪晚期的勃艮第与法国民族国家建构
朱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摘 要:传统观点认为,中世纪晚期的英法百年战争强化了西欧国家的民族意识,促成了英、法两个民族国家的形成。但是,勃艮第国家的建构却表明这时期同质性的法兰西民族国家远未形成,瓦卢瓦王朝国家也并没有完成国家建构。位于法国东部的勃艮第公国通过联姻、扩张,不仅从法兰西王国独立出来,还通过制度建设和首都营建加强地域性的国家建构,几乎成为一个包括法国北部、东部,以及比利时等区域的独立王国。勃艮第公爵努力拓展和整合其封建领地,为国家建构奠定了基础,也留下长时段的影响。在中世纪晚期,从封建领地衍生出来的领地国家促成了城市和区域空间的变革,体现出西方从封建时代向近代转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关键词:中世纪晚期;法国;勃艮第公国;领地国家
《搜神记》与“正史”之灾异、方术叙事
王庆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员
摘 要:通过分析《搜神记》与相关文类之相通、相联和文本之间的互文性,回归还原当时历史文化语境把握其文本性质。《搜神记》成书之际,汇集、整合了正史、杂传、子书、小说等多种志怪叙事传统和书写模式,形成了多元化文本性质。《搜神记》与“正史”相互取材,集中于《五行志》和《方术列传》,典型反映了灾异叙事体例、方术书写模式,关联着作为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灾异论和作为社会知识体系的数术之学。随着灾异论、数术文化与“正史”叙事理念的发展演化,宋人开始将《搜神记》看作脱离政治文化的志怪小说。
关键词:《搜神记》;正史;灾异叙事;方术书写;志怪小说
一种技艺进步主义的性灵文学观
——论刘衍文先生的《雕虫诗话》
程羽黑,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专职研究员
摘 要:《雕虫诗话》是刘衍文先生的诗文品鉴代表作。它是一部以创作为着眼点的评鉴著作,继承并发扬了性灵文学观念,以技艺为讨论的重点,重视作品的技艺完满胜于原创,与近代以来古典文学研究主流迥然有别。书中对具体作品的技法得失的讨论反映了刘先生特别的见解,虽然刘先生的见解仍有讨论的余地,但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突飞猛进的当下,刘先生这种细密的技艺研究可以还原中国传统诗文的创作机制,用以辅助技术,值得认真研究并发扬光大。
关键词:刘衍文;《雕虫诗话》;技艺;性灵
武装冲突中的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关系辨析
罗国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徐金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
摘 要:普芬道夫的自然法理论体系认为国际法是一套对他人的绝对自然义务,且国家关系建立在自由行使自然权利和遵守道德义务的平衡之上。武装冲突中的冲突方和战斗人员对军事必要和人道考虑的权衡正是其表现形式。他们不仅受到国际人道法约束,也需要自然法为其提供行动指导。而国际人权法是否适用于武装冲突以及如何与国际人道法进行互动也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在武装冲突的不同局势下,通过综合考量各种事实要素,对敌对行为范式或执法范式进行优先适用,是运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辨析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关系的关键。在大多情况下,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不存在真正的规范冲突,两者可以并行不悖地得以适用。何者能够成为特别法而优先适用,则需要具体分析。另外,“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也可以为实践中需要进行价值权衡和政策选择的军事指挥者提供一个具有操作性和客观性的分析框架。中国可以根据以上理论从法律遵守、责任追究和规范完善三个方面提出合理主张,以回应武装冲突所带来的人道危机和人道后果。
关键词:武装冲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敌对行为范式;执法范式
论我国轻罪案件出罪机制的逻辑与路径
杜文俊,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摘 要:轻罪化立法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刑事犯罪结构的重大变化,结合轻罪特殊属性展开出罪机制建构是适应犯罪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以应然价值为导向寻求轻罪出罪的立法建构固然重要,但尊重现实从既有规范制度展开探索则更为关键。因此,必须正视当前轻罪化立法格局已然形成,司法重刑主义倾向并未得到有效转变的轻罪刑事治理客观现实,理性认识到推进轻罪出罪机制建构的政策逻辑、实践逻辑以及内在理论逻辑。基于此,在轻罪治理理念上需以消极主义司法消解积极主义立法的客观隐患,实现以出罪思维优位于入罪思维的现实转变;在实体规范上应激活既有规范出罪功能,以罪量要素的目的性解释为关键,强化“但书”及免予刑事处罚等规则在轻罪治理中出罪出刑作用的发挥;在程序规范上,应以既有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度挖掘酌定不起诉等制度内在独立的出罪价值。
关键词:轻罪;出罪机制;谦抑主义;消极刑法观;程序出罪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财产权的建构
费安玲,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覃榆翔,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非遗数字化成果关涉公共利益,其是否有必要采取私法保护的路径、是否能够作为财产权的客体,亟待澄清。为纾此困,通过“Encoding /Decoding”理论窥探非遗数字化成果受财产权保护的理据,从而明确非遗数字化成果作为财产权客体的法律地位。值此,既与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内在契合,又形成了对利益相关者的激励效用。依据非遗数字化成果生成与传播过程中所承载的不同私益品性,可将非遗数字化成果财产权界分为创作者的财产权与传播者的财产权,二者虽然在具体客体上有所差别,但权利内容均以控制权、利用权和处分权为核心。同时应当看到,拘囿于非遗的数字化系以非遗的保护传承为旨归,且其亦是对非遗利用方式的延展,非遗数字化成果财产权主体的权利须受到非遗权利人的制约,并应当以非遗的保护传承作为权利保护的边界,藉此消解非遗数字化成果的确权保护与非遗保护传承的表面张力。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生产性保护;财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法律保护
互联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实践样态与功能实现
翟翌,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杰,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大势所趋,它与建设网络强国、法治国家重大战略举措内涵一致。在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彰显互联网法院的核心价值,应强化其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之功能定位。目前,互联网法院在探索民事领域诉讼规则方面已有较多尝试,但在行政诉讼领域,却鲜见涉网案件诉讼规则的创制。部分涉网行政案件属于互联网法院受案范围,但由于司法解释列举的范围有限,司法实践呈现出实质审理案件少、案件类型单一化、上诉率高、裁判标准不统一的样态,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互联网法院在探索涉网行政案件诉讼规则方面的成效。从制度设计和实践运行层面分析,未来应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范围,完善相关配套体制机制,并赋予行政相对人程序选择权以跨越其与行政机关间可能存在的数字鸿沟,以进一步实现互联网法院的功能定位。
关键词:互联网法院;行政案件;功能定位;实践样态;路径展开
文化资产、品牌与国家联结和感知品牌全球性对品牌态度的影响研究
何佳讯,通讯作者,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国家品牌战略研究中心教授;胡静怡,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博士研究生
摘 要:在品牌全球化和逆全球化态势背景下,以中国消费者对日本品牌的态度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文化资产、品牌与国家联结通过感知品牌全球性对消费者品牌态度的影响机制,其结果表明:文化资产通过从国家联想到品牌的维度显著正向影响消费者品牌态度。此外,文化资产还通过从品牌联想到国家的维度正向影响感知品牌全球性,进而影响消费者品牌态度。上述结果在理论上推进了品牌与国家联结构念的作用机制研究;在实践上对中国领先企业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开展品牌建设具有直接的战略启示,即发展成为拥有国家级地位的强势品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品牌全球化,而国家级品牌地位的打造,可以通过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之成为品牌的文化资产,积极促进品牌与国家的联结强度。
关键词:品牌与国家联结;文化资产;感知品牌全球性;“双循环”发展格局
新“品牌”故事:数字企业快速国际化进程中价值创造机制研究
许晖,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孙懿,通讯作者,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周琪,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讲师;朱信宇,南开大学商学院本科生
摘 要:在快速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数字企业通过形成独特的价值创造方式在全球市场塑造了竞争优势,叙述着崭新的数字企业“品牌”故事。聚焦于社交型数字企业TikTok 和交易型数字企业Shein 的快速国际化过程,以LLL 理论为研究视角探讨数字企业价值创造机制,结果发现:第一,连接是数字企业快速开拓国际市场的关键切入点,形成了价值创造的前提条件;业务属性的差异化决定着连接目标与类型,社交型数字企业(以TikTok 为代表)以关系连接为核心,而交易型数字企业(以Shein 为代表)以资源连接为核心。第二,不同的连接类型影响着数字企业价值创造的行动逻辑。其中,以关系连接为切入点的数字企业,是基于海量用户参与的“杠杆—学习”行动逻辑,重点在于吸引海外用户互动参与,形成可扩展的数字关系,进而塑造多元价值网络;以资源连接为切入点的数字企业,是基于平台模式创新的“学习—杠杆”行动逻辑,重点在于通过经验式学习完成平台模式升级,使之能够支撑复合杠杆策略的实施,进而实现价值空间延展。以上所构建的理论框架,能够贡献于弥补现有文献对数字企业国际化进程中价值创造相关问题关注不足所造成的理论缺口,同时也能有效指导数字企业实践者探寻适配业务属性的价值创造路径。
关键词:数字企业;快速国际化;价值创造;关系连接;资源连接;LLL 理论
中国专精特新制造企业国际化路径探究:基于安索夫矩阵的多案例研究
彭泗清,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高原,通讯作者,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王锐,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摘 要:国际化发展是专精特新制造企业持续成长的重要动力。基于对宇视科技、金洲精工、亿华通等3 家企业的案例研究发现:产业成熟度、海内外需求差异、自身技术禀赋共同影响它们国际化初期的路径选择,这种选择可以结合权变理论与安索夫矩阵加以解释。当产业成熟、内外需求差异小、自身技术禀赋存在优势时,企业优先以老产品进入国际新市场,选择“市场开发”路径;当产业成熟、内外需求差异大、技术禀赋高但与国际需求失配时,企业需要研发新产品来“出海”,采取“产品开发”路径;当处于新兴产业、海内外需求有待激发、企业需要借助全球知识资源形成技术禀赋时,建立全球研发网络至关重要,应采取“技术合作”路径。随着国际化深入,权变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国际化路径也会动态更新。
关键词: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企业;企业国际化;安索夫矩阵;权变理论
大暑节气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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