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乱收费举报电话公布!宜宾占道停车收费方式将调整,老城区、上江北…


宜宾的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翠屏区占道临时停车

收费方式变啦!

从11月1日起

停车人须将费用直接缴入公司账户

严禁缴入个人账户!

快来看看具体缴费方式吧~



10月25日,记者从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从今年11月1日起,翠屏区占道临时停车倡导电子缴费方式,直接缴入该公司账户,严禁缴入个人账户。


缴费方式


方式一:停车人出示微信、支付宝付款二维码,被扫支付;

方式二:停车人用微信、支付宝扫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二维码专用吊牌支付;

方式三:停车人用微信、支付宝扫街边占道临时停车公示牌上的缴费二维码支付;

方式四:完成以上第二、第三种支付方式后,均可在计费页面开通工行小额免密支付;

方式五:确需缴纳现金,由管理员收取现金后扫码代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提示:以上任意方式支付停车费,均应显示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名称。


小伙伴们扫码缴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公司名称哦,不要缴错费啦。

收费标准


 上江北区域 


按照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中小型汽车的起步价是2元/时,超过1小时 ,每小时加收1元,每次最高收取5元;车辆临时停放不超过15分钟(含)的不收费,收费时段为8:00-21:00。


摩托车起步价为1元/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每次最高收费2元。




 老城区区域 


中小型汽车起步价为4元/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每次最高收费10元。


摩托车起步价为1元/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每次最高收费3元。




管理属性


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为公共资源,公民应当按规定履行停车缴费义务。

公共资源停车场所,机动车停放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为临时场地租用合同关系。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区属国有公司,承担翠屏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职责。


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停车人对管理员以下行为监督举报:

一、未按规定将停车费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二、收取现金后,未代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三、酒后上班。


举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元/次


管理员未按规定方式收费,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300元。


举报电话:  0831-8247785


点亮下方

给小编加鸡腿


源:宜宾新闻网 陈忆

实习编辑:张莉 责任编辑:陈泓宇

宜宾又一个大型商业中心来了

宜宾到成都往返动车加开班次啦

宜宾一对父子上山挖笋掉下山崖

新闻爆料:19960099393(微信同号) | 广告合作:0831-8234441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