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职工坐拥149套房产,炒房资金来源有责任说清楚 | 沸腾
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一员工及其家人名下查出149套房产,震惊之余,追根究底并进一步向公众说明真相才是首要的。
文/金泽刚
近日,针对舆论关注的事件,江西省在官方微博中给出了回应。
回应称,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徐林保及其家人名下在南昌房产共计149套(间),购房时间为1995年至2015年,因涉嫌罪,10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检察机关已将反映徐、龙二人涉嫌集资诈骗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南昌检察院官方回应
南昌市检察院的回应大致勾勒出了“员工涉多套房产”事件的基本脉络,也预示了该事件可能存在的查处趋向。
实际上,近年来,涉及房多多事件的“房姐”“房叔”、“房婶”、“房爷”等几乎都被查出了违法犯罪事实,如今这位拥有房产149套(间)的检察院副科长及其家人长期连续囤房、炒房行为势必引发公众的焦虑和猜想。
近年来规范权力运行、打造廉洁政府的锣鼓声愈来愈紧,这位检察院员工家里的一百多套房产没有理由不拿到阳光下晒一晒。”
身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徐林保,与其家人名下拥有的房产,购买时价格就达到1.1亿余元,这让人不得不对几个问题刨根问底:
这些钱的来源是否合法?无论是《党纪处分条例》、《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还是最高检的《廉洁从检十项纪律》,都有“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之类的规定,徐与其家人囤房、炒房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
△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南昌市世贸路一办公楼内,而该处登记在徐林保名下。新京报记者付珊摄。
南昌市检察院还回应称,这些房产购买时价格总计1.1亿余元,目前在南昌地区的银行仍有9600余万元贷款未归还。那么,如果不是全都是贷款买房的话,徐及其家人是用多少现金买的房子,其首付如果达到千万以上的话,那这些钱从何而来,如果查不出系违法犯罪所得,那是不是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有疑问。
而且,这应该是检察机关自查的案件,南昌市检察机关应该向公众做进一步的回应。
△林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南昌市世贸路一办公楼内,而该处登记在徐林保名下。新京报记者付珊摄。
此外,南昌市检察院还回应了涉案的其他两个罪名:信用卡诈骗和集资诈骗,但其背后的问题依然不少。
一是徐的女婿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无论是买房付款,还是还款时实行诈骗行为,如此长时间的买房和还贷过程,直到这次举报才缓缓暴露出来,银行和房产机构是否存在内部配合的猫腻?
二是徐的女婿被指打着徐的名义,先后向多人借款上亿元,然后玩“失踪”,其已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现在看来,其集资诈骗行为很可能与房产有关,那么,在此犯罪过程中,徐林保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帮助,甚至于参与其中的谋划?即使徐确未参与其中,但只要是其知道龙跃武的购房资金来源非法,却仍然用这些资金来买房,至少其房产的非法性则是没有疑问的。
当然,“149套房”潜藏的种种疑问,最终有待当地司法机关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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