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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们,邀请你拜访狄金森的花园

张箭飞 新民说 2023-01-30


20世纪80年代,艾米莉·狄金森诗名渐至国内。作为四川外语学院英美文学专业的研究生,既有阅读原作的语言便利,又拜导师蓝仁哲先生的英美诗歌课程所赐,我近水楼台,得以窥见几缕19 世纪冷月清辉—当时,狄金森创作通常被划入美国浪漫主义,也即超验主义时段。按照泛泛而论的文学流派总结来解读她的经典选篇,大抵不会跑偏:主观抒情自然之爱。比如,我很喜欢的这首“造一个草原”:

To make a prairie it takes a clover and one bee, 

One clover, and a bee.

And revery.

The revery alone will do,

If bees are few. 


造一个草原要一株苜蓿加一只蜜蜂, 

一株苜蓿,一只蜂。

再加一个梦。

要是蜜蜂少,

光靠梦也行。(飞白译)


清新、隽永的“抒情式沉思”,颇有泰戈尔短诗的调性,带着熟悉的冰心味道,更与布莱克名句异曲同旨:“一花一世界”。其时,本人止步于狄氏藏宝洞之外,尚未意识到自己的“智力水平上的障碍”(哈罗德 · 布鲁姆[Harold  Bloom]语),仅凭寥寥几首格言小诗认定她的作品平易、好读,未免判断过早—这样的阅读第一印象一旦挥之不去,就会凝固成一种诠释视角,确言之,勃兰兑斯式的视角。



由此看到的狄金森,只是一位19世纪的美国自然(nature)歌者,她反复吟咏的雏菊、蔷薇、苜蓿、蒲公英等,一如她的诗歌导师之一华兹华斯笔下的英国湖区野花,旨在“唤醒人们酣睡于习惯之中的心灵,并且迫使它去注意自然界里经常出现而未曾被留意过的美和令人惊叹的事物”。而实际上,狄金森的花卉意象,不少大异于华兹华斯的寓意—关于他们之间的美学差异,我将要花上一些年才会有所了解:“她没有竭力去把田园生活理想化,她避免走浪漫主义的崇高和自然景物崇拜的极端。狄金森接受了自然可怕的毁灭力,她写丰饶和喜悦,也写死亡和荒芜。”


借此眼光回看,才能认可布鲁姆所说的狄金森“与浪漫主义抗争”。比如,她的水仙就完全颠覆了华兹华斯的水仙给予世人的“欢悦”(with  pleasure)印象,传导出强烈的痛苦,“独有的现代主义悲观”(法尔语),读之,我不寒而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dare not meet the Daffodils – 

For fear their Yellow Gown 

Would pierce me with a fashion 

So foreign to my own –

 

I wished the Grass would hurry – 

So – when ’twas time to see – 

He’d be too tall, the tallest one 

Could stretch – to look at m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不敢凝视黄水仙-

因为害怕他们黄色的长裙

 他们会以一种那样陌生的方式

来刺穿我的心灵- 

 

我希望小草早日破土萌芽-

那样-当观看的时间来临-

他会长得很高,伸展

颀长的身躯-注视着我-

…………(刘守兰译)

 

后来,读到她的“零度教我们-磷光”,开始体会狄金森“最隐秘的燃烧”为何使人着迷却又迷惑不已:

 

The Zeroes – taught us – Phosphorous –

 We learned to like the Fire

 By playing Glaciers – when a Boy – 

And Tinder – guessed – by power 

Of Opposite – to balance Odd –

If White – a Red – must be! 

Paralysis – our Primer – dumb –

Unto Vitality!

零度-教我们-磷光-

 我们与冰川嬉戏

学会爱上火焰-当一个男孩-

和火种-猜想的-以对方

之力-平衡奇数-

如果白色-一种红-必得如此! 

麻痹-我们的导火索-闷哑- 

直到它有了活力!(王家新译)


此诗典型地呈现了狄金森诗歌的语言学特点:“省略性压缩,分离性转折;阵发性语法颠倒,所指暧昧,紧致的隐喻致使词义含糊……”(克里斯泰恩·米勒:《狄金森:一个诗人的语法》[Emily ‍Dickinson: A Poet’s Grammar])。如果没有资深的狄金森学者,诸如杰弗里· 哈特曼(Geoffrey H. Hartman)的铺垫,克里斯泰恩·米勒的导读,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的细绎,江枫、蒲隆、周建新、王家新等中文译者的注解,即使专业读者,也很难概览此诗的隐喻网络,圈住它逃逸的联想,捕获它象征的氤氲,滤析出众人服膺的解释。比如,“零度可被认为是一种气候带……这样的北极区,用不断重复的遭受‘彻骨之零度’,创造了一种渴望,不仅为热力也为自燃,一种颂扬性内在迸发之灵光”(文德勒语);抑或“这些相反的事物(热与冷,光与暗,健康与病态)同生与死一样,存在着一种对应的关系,彼此给予对方的以意义”(埃默里·埃利奥特语)……显然,所有的诠释不过是读者、译者、批评者接近其谜底的尝试,远非抵达。


狄金森一生创作近一千八百首诗,三分之一的作品,目击、呈现和思考死亡,且与生命、美、真主题交织缠绕,大部分内容具有磷光的神秘特质,引诱读者尾随熠熠闪烁的意象,追踪其旋明旋暗的意旨,怅然兴叹于她的躲闪远引。而她酷爱使用的破折号、连字号、省略号,就像粼粼曳光的尾迹,弱弱提醒:诗神来过。我们仿佛有所领悟,世界焕然一新,再次变得陌生,个中“误导性的熟悉感”(布鲁姆语),欲辩难言:

Within my reach!

 I could have touched!

 I might have chanced that way! Soft sauntered thro’ the village – Sauntered as soft away!

. . . . . . . . . . . . . . . . . . .

 

我伸手可及!我该已触及!

我该已这般尝试!它悠然穿过村落- 又款款离去!

…………(周建新译)


这个“它”也许是惊鸿一瞥的林中野花,也许是达诂之外的诗中有意(mind),也许是刹那天启的自然真谛—狄金森之诗,读得越多,迷之越深,越有无能为言(word)之感,堪与李商隐之惘然同情共感。


所以,面对这位阿默斯特诗尼,就连不惮苛评女性诗人的哈罗德·布鲁姆也收敛起男性文化精英的傲慢和偏见,不仅在他的《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和《诗人与诗歌》(Poets and Poems) 为艾米莉 · 狄金森慷慨地各留一章神龛,供奉他尊崇的“货真价实的莎士比亚继承人”,而且罕见地暴露出自己的职业焦虑:“19世纪和20世纪用英文写作的所有诗人中,我认为艾米莉·狄金森带给我们最真正的认知障碍。广阔而微妙的思维力本身不能成就一个诗人。根本的品质是创造力、对比喻法和技巧的掌握,以及能凭直觉从格律中感受意义的过人天赋,对此我们还没有恰切的词可以命名。狄金森具有所有这些品质,同时具有一种人所罕有的,独到而有力的思维,我们无法企及。”(《诗人与诗歌》)他甚至搭上从半世纪之久的文化之战(cultural  wars)拼杀出来的声望,甩出一句断言,“我不相信任何批评家能够充分地应付她的知识诉求,我自己也是如此”,竖起一道学科壁垒,警告学术旅鼠知难而返。


谈到狄金森的难度系数,喜欢危言耸听的布鲁姆并没有危言耸听—这一点可从复旦大学王柏华教授主持的“狄金森国际合作翻译项目”得到旁证。2018 年出版的狄金森诗选《栖居于可能性》披露出来的工作细节和翻译技巧(往复)讨论,再次为中文读者呈现了一个极具智性挑战性的狄金森。这部选集包含一百零四首杰作,其中的每个意象或隐喻都幽浮在“是,还是不是”之间,以至于翻译成为坩埚里的炼金试验。前面所引的“我曾如此害怕第一只知更鸟”(“I  dreaded  that  first  Robin,  so”)就被同一个译者做了大幅度改动,而“零度教我们-磷光”一诗则是权威译者、著名诗人王家新教授与狄金森学者反复切磋,踌躇旬余的汉语凝结物。这首佳译依旧召唤后来者跃跃再试如何传达“她语言奇特的力量”(王家新语)。


毫不奇怪,19世纪的狄金森成为现代主义暧昧诗学的前驱,驱动20世纪学者不断升级解码技术,处理她留给形式主义、精神分析学、语文学、历史主义、结构主义、宗教学等领域的丰富语料和挖掘空间。至于桑德拉 · 吉尔伯特(Sandra Gilbert),部分因为大理论自带的巴洛克化偏执,被其凝视或窥视的狄金森越发显得深不可测,不可亲近,甚至恐怖:“狄金森将自己的生命编织进一根哥特式的 ‘蛛丝’,赋予自己的正是她知道创造伟大诗篇所需要的‘富足’与‘畏惧’……就如狄金森所定义的那样,女性的艺术几乎总得是秘密的艺术;是在无名之辈的家中阁楼上无声上演的思想之舞,是水底下模糊可见的宝石之生长,或者,特别是蜘蛛不声不响编织的蛛丝”,沦为“既是讽刺意义上的疯女人(故意扮演疯女人),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疯女人(无助的环境恐惧症患者,被关在父亲家的房间 里)”。(桑德拉·吉尔伯特:《阁楼上的疯女人》[A Madwoman in the Attic])



然而,真实的狄金森并不是阁楼上的疯女人,而是花园的女园丁—她那诸多传奇性怪癖,有些不过是园丁的职业特征而已;她隐于家宅,与花为侣,写诗、烘焙的生活方式是当下多少知识女性神往的人生理想。如果将被大理论一再陌生化、崇高化、神秘化的狄金森还给她的时代和环境,再从她的日常细节考察,我们会发现她很早就赢得了社区和亲友的认可:出色的面包师、一流的园艺师和高雅的插花师。姗姗来迟的诗人追授只不过为这位不屑世俗名声的斜杠“白富美”加冕了一朵水晶兰—她那些由特别词语或借代(如ruff、bulb、gnome、marl 等),以及极具个性的标点符号编织缠绕而成的诗句、隽言、谜语,很多不过是植物学和园艺学的智力游戏,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化秘密。作为“货真价实的莎士比亚继承人”,狄金森一如她的文学父亲:“也许在诸多方面令人难以参透,但是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对植物学非常非常熟悉;无论是花卉、草木或蔬菜,都包括在内。”(玛格丽特 · 威尔斯[Margaret Willes]:《莎士比亚植物志》[A Shakespearean  Botanical])不过,与生活在林奈(1707—1778)和威廉姆·罗宾逊(Williman Robinson, 1839— 1935)之前的文学父亲相比,狄金森多了相当专业的植物分类学知识和营造草本植物花境(herbaceous borders)的园艺实践。


来自新英格兰阿默斯特小镇望族,可以说,狄金森一出生就落地在一处“蓊郁而旷”的北美随园:家族宅邸(Homestead)一度占地十四英亩,附带两英亩大小的花园、暖房、果园、松林、小农场,一家“三代人都致力于包括园艺在内的社会改良事业”(法尔语),纽约中央公园设计师奥姆斯泰德(Frederick Law Olmsted, 1822— 1903)曾去参观她家花园,欣赏狄家著名的波旁玫瑰品种。如果那个年代的美国也举办切尔西花展比赛,狄家完全有可能轻取桂冠。 


成长于文化精英家庭,从小帮着母亲照料园圃,后进入博雅学院接受系统的拉丁语、文学、艺术、植物学、化学等教育,自然地,狄金森发展出对植物学特别而持久的兴趣。她广识周围植物,了解有关传说,采集、压制了四百多种标本,标上拉丁名称。这本珍贵的标本手册不仅成为狄金森研究的重要参考,更是为标本采集地的环境史研究提供了一手资料。


相较于她的诗歌先锋性,狄金森的园艺热情则与时代精神完全合拍。这一时期的新英格兰虽然政体早与英国脱钩,但在文化领域依旧保持密切的互动、连动。上流社会紧跟维多利亚时代的园艺时尚:热衷于引种异域花卉,培植优良品种,发现本土野花之美,以花为媒展开社交。因此,在阿默斯特小镇,人人种花植树,邻里之间互送花礼,男女之间若暗生情愫或有违世俗的畸恋,会借不同品种的鲜花交换表情花束。深受罗斯金美学熏陶的美国精英阶层同样深谙花朵的秘密:花无舌而有深刻的言辞。


在这样的社区氛围之下,选择独身宅家的狄金森小姐整日忙于烘焙面包、种花、插花、咏花、赠花……哪有多少时间扮演一些传记作家和精神分析家分派给她的“孤独隐士”“白衣幽灵”“父权囚徒”角色。幽居之人多少都有些怪癖。小镇人看她,大概就像我们看妙玉吧:栊翠庵红梅雪中灼灼,冷傲之下有一颗活跃的诗心。既然家宅足够阔大:“我的花园近在咫尺,又远如异国,只需穿过走廊,便能置身香料群岛”,四季花事足够忙活,狄金森还真不需要学她的嫂子到处串门,活跃于小镇社交界。

 

随着维多利亚时代远去,曾为显学的植物学淡出公众视野,对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下半期以来的读者而言,狄金森那些因花而作的诗歌,或者说“花束”(fascicles),自然会形成一定的阅读障碍。针对这一现象,《作为植物学家的诗人》(The Poet as Botanist)的作者莫莉·莫琳·马胡德(M. M.  Mahood)做过精辟的分析:“随着植物学的衰落,自然诗歌陷入低谷,现代主义带来的都市审美加剧了人与环境的隔膜,甚至粗暴地切断花与女性传统联系。”断裂传导到西尔维娅 · 普拉斯(Sylvia Plath, 1932—1963)这里,她虽然也写玫瑰、郁金香等,但显然不会像狄金森那样“崇尚细节,崇尚细致入微的观察”(法尔语),而是借花发挥惊悚的想象:

 

The tulips are too red in the first place, they hurt m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Upsetting me with their sudden tongues and their color, A dozen red lead sinkers round my neck..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he vivid tulips eat my oxygen.  
Before they came the air was calm enough,Coming and going, breath by breath, without any fuss.Then the tulips filled it up like a loud nois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郁金香从一开始就太红艳,它们伤害我。

…………

它们突然闯入,舌状花瓣和颜色使我不安, 仿佛一打红色铅锚绕着我的脖子下沉。

…………

鲜活的郁金香吞食我的氧气。

 郁金香送来之前空气很安静,

流动着,我一口接一口地呼吸,没有忙乱。

后来郁金香像大声的噪音填满了空气。

…………(胡梅红译)

 

鉴于“花在诗艺与人生中扮演的诸多角色尚未得到深入考量”, 乔治敦大学教授,《艾米莉· 狄金森的激情》(The Passion of Emily Dickinson) 和《狄金森:新世纪批评论文选》(Emily Dickinson: NewCenturyViews,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的作者,朱迪丝·法尔(Judith Farr, 1936—2021)教授决定追溯狄金森的“修辞与隐喻的基本灵感源头……通过细读其诗其信,我探究她何等频繁、坦率、明确而多姿多彩地表达对花木的爱,以及对植物‘世界’与自己的世界合而为一的信念”。这本《艾米·狄金森的花园》(The Gardens of Emily Dickinson)于2004 年出版,产生了较大影响,被誉为是“第一部研究狄金森园艺挚爱的著作,展示园艺如何构成狄金森的日常激情、精神支撑和文学灵感”(玛利亚·科奇斯[Maria Kochis]语)。


全书主要由“种花伊甸园”“林中花园”“封闭的花园”“脑内花园”“园丁四季”构成,并插入路易丝·卡特撰写的“与艾米莉·狄金森一起种花”一章。可以说,此书全面复原被复杂多元的当代文学批评覆盖或淡化的狄金森园艺成就,再现作为植物学家的女诗人的园圃之乐、花园哲学和美学趣味。作者围绕具体作品、信件、事件展开的跨学科考证,使深嵌于狄金森诗歌之中的植物象征主义可视可感可亲起来。有趣的是,法尔本人也是一位小说家,曾根据狄金森生平创作了一部小说《我从未穿着白衣走近你》(I Never Came to You in White),因而较好地平衡了历史的文学性和文学的历史性,把一部兼及传记和文本诠释的专著写得清逸可读,这里我就不剧透内容细节,泄露精彩观点,点到为止:


第二章的“林中花园”有关野花之美的叙述和分析,颇能启发我们深究下去:“正是在对野花及其独特出众品质的探寻中,狄金森展现出了一种传承自华兹华斯,但又与其迥异的自然观。”在中国, 随博物学复兴而来的“刷山赏花”方兴未艾,《艾米莉 · 狄金森的花园》中译出版,无疑会推助这股风尚朝着“本土植物之发现”的方向发展,期待中文读者像狄金森一样,在无人之境寻觅番红花、银莲花、拖鞋兰、报春花……,赓续人与野花的亲密关系。


对于“园艺控”来说,第五章绝非节外生枝。复建或构建作家花园,可以提供情景体验,加深对原作的理解,窥见某一时期的“社会生活内核”。以莎士比亚为例:不少园艺爱好者“流行开辟一块莎士比亚花园,修建整齐的花床,种上一些旧式的英国花卉”(威尔斯语);莎士比亚式花园更是风行全球,堪称另一种方式的文学教育和文化传播,直观而互动性更强。置身在伟大作家的花园,触景生情,读过的杰作片段、佳句呼之欲出。既然“花是艾米莉的另一种诗”(法尔语),狄金森花园自然早已成为朝圣之地,以狄金森植物为主题的园艺展也多次举办,更加巩固了狄金森的正典地位— 如果借鉴这种做法并加以推广,本来就是诗之国、花之国的我们,一定会收获不少美轮美奂,四季迭新的文学遗产。再次期待有心之人像卡特那样梳理诗圣杜甫、美学家袁枚等写到和种过的花草果树种类,给出切实可行的种植建议。


此外,这一部分里不少细节具有植物交换史的史料价值,比如,“艾米莉种植了馥郁的香水月季— 茶香月季或中国月季,花瓣深红,学名为R.  odorata。”回到第三章,亦见这样记叙:“山茶花就是 1785 年才从中国传入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的。艾米莉的温室当时便拥有如此之多的‘异域花草’……”这些细微的线索将狄金森与 中国联系起来,而她的东方想象显然更偏向精妙的嗅觉联想。法尔 提出自己的一个发现:狄金森喜欢强烈香味。如我们所知,很多芳 香植物来自东方,或者说,中国。


总之,这本结构紧凑、脉络清晰、细节丰盈的小书向世人敞开了隐于花园、传说和批评迷宫之后的狄金森,有机而自足:“无论她书写的是爱还是战争,是丑还是美,是虚荣还是美德,是天堂还是地狱,她的花园总能献出她想要的故事、比喻与意象。”以此推论, 狄金森的诗歌全集亦可称为“The Book of Flowers”(花经),诞生于为花痴狂的维多利亚时代,活过花光黯然的20世纪,进入春天寂静的21世纪,依然保持玫瑰精油(essential oils)的馥郁,留香妙远: 

Essential Oils – are wrung –

The Attar from the Rose

Be not expressed by Suns – alone –

It is the gift of Screws –

 

The General Rose – decay –

But this – in Lady’s Drawer

 Make Summer – When the Lady lie In Ceaseless Rosemary

香精油-是榨出的- 玫瑰油来自玫瑰

不是榨出自阳光-仅仅-

这是螺旋的赠品-


那些普通的玫瑰-腐烂-

可是它-在女士的抽屉里

 制造夏日-当那女士躺倒在

无尽的迷迭香丛里-(张祈译


多年从事外国文学教学,我一直主张,不要用什么大理论去强行诠释文学作品,最好让文学作品互相照亮、启发、解惑。在我看来,只有园丁诗人最了解园丁诗人。因此,我推荐赫尔曼·黑塞的《园圃之乐》(Freude am Garten)与本书对读。以此而论,自诩崇高派的布鲁姆的确有他的知识盲区,这位奉阅读 为宗教,埋首书山的当代浮士德似乎对植物学兴趣缺缺。他在《诗人与诗歌》“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那一章,雄辩开场:“阅读伟大的诗人时,一个并不罕见的情况是,他们在认知上如此强大,我们有时发觉自己具有真正智力水平上的障碍。‘我辈愚人只能 作诗’,是的,还有但丁、弥尔顿、布莱克和雪莱,而唯有上帝能造树。”竟然没有提及:狄金森也能种花,而且多达六十五种,包括不少养护难度很高的东方植物。根据法尔和卡特的考证,看似体弱的狄金森承担了大量播种、修剪、翻盆的劳作。


执拗于审美批评的布鲁姆大约照例不屑法尔带有新历史主义色彩的狄金森研究,遑论赞同她的观点:“花之于艾米莉·狄金森如此重要,她在植物学方面又如此博学,所以读懂她的一首诗关键,在于解读者能够掌握足够的背景知识,能够准确辨认出诗人影射的花树草木和四季天候。”布鲁姆只会不断重申:“如果一部文学作品足够崇高的话,就不可能有正确的解读。”他宁愿承认“我在不同时期教授她的诗时,都感到十分头疼,因为其诗的艰深超出了我的极限”,也不愿意利用他所抨击的文化研究所长,通过探索狄金森与物(花园、植物)的互动细节、其玄妙诗思的植物性来突破自己的“感受谬误”。


显然,还是园丁诗人最了解园丁诗人,这里,我要引用园丁诗人黑塞的编辑米谢尔斯的一段话来说明,为什么在狄金森那里,园艺和写作互相成就:“从事园艺的乐趣大抵与创作欲和创作快感相似,人们可以在一小块土地上,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去耕耘,种出自 己夏天爱吃的水果、爱看的颜色、爱闻的香味。人们可以在一小畦 花坛或几平方米的裸地上,创造出缤纷灿烂的层层色彩。”在这个意义上,狄金森的诗歌犹如她的园艺(gardening),也是一个动词:“一个在实践中行动的过程。一个知识实践生产文化的生产过程。”(贝内特语)就这样,她种出了一千七百八十九首“多年生植物”, 她的花园“永远繁盛”。

 

2016 年春季学期,应武汉大学英文系朱宾忠教授之邀,我为他的研究生开了一门“植物与文学”(“Plants  &  Literature”)讨论课,导读莫莉·马胡德、朱迪丝·法尔、简·基尔帕特里克(Jane Kilpatrick)等人的著作,以期引入异域光线,烛照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些文本。在为这门课开列的书单里,好几本原著被出版人认为颇有引进价值。最近十年,随着刘华杰教授倡导的博物学复兴运动逐步深入,国内出版界敏锐地抓取这一趋向,不断推出优秀的译著。


我一直心存“偏见”:敏于感知和理解声音、节奏、旋律之人比较适合做翻译这种细活儿—某种程度上,翻译等同于演奏家,即要将原作乐谱演奏出来。因信称雅,为达而斟。在教过的学生中,卢文婷是我印象里唯一读完保罗·亨利·朗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的学生。所以我推荐细腻而认真的文婷翻译这部国内狄迷和“花痴”已有耳闻的清雅之作,深信不久前去世的朱迪丝·法尔教授将借译生翼,背负狄金森的双重激情,翩飞中国。

 

张箭飞于放鹰台寓所

2022 年1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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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朱迪丝·法尔引用了大量一手资料研究狄金森诗作与生平。她以花朵、园艺为切入点,对狄金森的气质、审美,以及她看待艺术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方式提出了新的看法。法尔将狄金森的花园之爱置于当时的文化语境之中,描述其起源、发展及与其家族喜好的关联,思考狄金森花园的建构与数百首诗歌和诗性书信的对应关系。

书中特别设立“与艾米莉·狄金森一起种花”一章,园艺家路易丝·卡特通过狄金森亲友的回忆、诗人自己的证言以及对狄金森花园的资料研究,还原了狄金森花园与温室中曾经出现过的植物,同时详细介绍了栽培和养护它们的各项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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