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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惩高空抛物,深圳公安启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严查严惩高空抛物
深圳公安启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全市此类警情今年1-4月同比下降28.78%
易拉罐、钥匙、螺丝钉、石子、烟头、衣架……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小物件,看似不起眼,但如果从高空快速坠落,就会变成人们头顶上的“炸弹”,伤害性和破坏力会呈几何级数增加,行人、车辆如果不幸被砸中,后果不堪设想。在高楼林立、人群密集的城市,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上空的痛”,它不仅会对市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威胁,也会让高空抛物者付出沉重代价。
为守护好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深圳市公安局于今年初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防严查严办小区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全市接报高空抛物警情环比下降29.43%,同比下降28.78%。
涉高空抛物警情全部提级提速办理
“突然‘砰’地一声,儿子就哭起来了!我还以为是巨响吓到他了,仔细一看发现他后脖颈上肿了一大片,渗出了血,脚边还有一个饮料瓶。我马上想到可能是高空抛物,就赶紧报警了。”提及当晚的情形,张女士仍心有余悸。
今年3月24日晚,深圳110接到张女士报警称,其3岁幼子在某居民楼下被高空坠落的物品砸伤。接报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海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民警赶至现场,兵分三路展开侦查,当即调取了居民楼附近公共视频并走访群众,连夜对涉事饮料瓶进行检验。根据调查结果,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徐某论。
当民警敲开徐某论的家门时,他懊恼不已。据其交代,事发当晚他正准备休息,可楼下有邻居在大声聊天,辗转难眠的他随手抄起床头的饮料瓶朝窗外丢去,本意是发泄一下不满,不曾想竟砸到了无辜小孩。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徐某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个从天而降的饮料瓶,无疑就是悬在楼下群众头顶的隐形“炸弹”。一次意气用事的举动,让徐某论付出了承担刑事责任的代价。
高空抛物直接影响群众生命安全,为此,深圳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高空抛物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下发《关于严防严查严办小区高空抛物违法犯罪的通知》,坚持“严查严处、防治结合”,将涉高空抛物警情全部提级严查严办,并明确为重点警情逐一开展倒查,该立案的马上立案受理,该打击的坚决严厉打击;对警情数量较高的重点小区进行挂牌攻坚整治,“以点带面”推进深度治理。
打击查处和全方位落实防范措施并重
今年3月11日中午,深圳110接报警称:在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某栋楼内,有人将一个装有四瓶王老吉和一些花生米的箱子从高空扔下来。
接到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民警郭军华立即赶往现场核查情况。经查实,抛物者锁定为居住在该栋居民楼三楼的一对发生争吵的情侣,女方李某英一时置气,将一个装着四瓶王老吉饮料(未开封)及一些花生米的箱子和一桶约1.5L食用油(已开封,未装满)从厨房的窗户扔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给予嫌疑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高空抛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处理不及时、防范不到位都容易留下后患。”郭军华说,“此类警情发生后,依法查处是前半段工作,完善整个片区的防范措施和防治标准是很重要的后半段工作。目前,所里投入很多精力放在安全防范上。”
据介绍,深圳公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高空抛物坠物类警情处置执法指引》和《社区民警指导防范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工作指引》,完善处置流程规范,增强基层民警对此类行为的严防严查严办意识和能力;组织完善《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安全防范要求》,以智感安防小区建设为契机,推动辖区内高空抛物监控安装配备,全面规范住宅小区公共区域防护、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特别是规定了高空抛物探头和实体防护装置安装、物业日常定期巡查等“硬标准”,扎实推进安全防范要求落地。此外,还建立社区防范约谈倒查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社区党委副书记职能作用,把发挥公安职能优势与发挥社区党委统筹作用有机结合,组织辖区内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管理处等各类力量,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压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呼吁市民文明养成
今年1月2日下午,艾某某将平时收集的纸皮捆成了几捆,打算统一卖掉。因为物件比较大,又懒得爬楼梯,便直接把纸皮扔到楼下。一开始她还有些顾虑,但扔了一两捆楼下都没人路过后,她胆子慢慢大了起来,甚至一次扔下两捆,谁知就在这时受害人韩某恰巧路过,纸皮重重地砸在了她的头部和颈部。
事后,艾某某主动陪同韩某去医院就诊,垫付韩某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又赔偿了韩某损失费,取得了韩某的谅解。但艾某某高空抛物砸伤行人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我看到她出现在楼下的时候,我的手已经松开了,根本来不及提醒她!我很后悔,原来想着楼层也不高,看到来人了就不扔,谁知后果这么严重,砸伤了人,自己还犯了法。”艾某某十分懊恼。
“高空抛物现象作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已于2021年正式入刑,但仍有部分群众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图方便’、‘不曾想’、‘一时冲动’,这些都是高空抛物者供述时提及最多的词汇。究其原因,还是无视法律法规,侥幸心理作祟。要从源头上杜绝高空抛物,必须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逐步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呼吁大家养成文明习惯。”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七大队大队长符史海说。
据介绍,为了织密高空抛物防护网,深圳公安正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及其他政府部门,常态化开展“杜绝高空抛物”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典型案例,在社区宣传栏、小区微信群及线上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和普法力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提升全市居民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深圳公安将坚持“打、防、治、宣”相结合,毫不松懈依法严查和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市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业主和住户杜绝高空抛物的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