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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粉丝经济成长史

本刊编辑部 数字营销市场 2022-08-28

本文共计3575字 | 阅读约需7分钟

粉丝经济,一般指通过提升用户粘性,并以口碑营销的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经济运作模式,具有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并重的特点。早在2008年,美国网络文化观察家凯文·凯利就提出一个理论——“一千铁杆粉丝”,即:“任何创作艺术作品的人,只需拥有1000名铁杆粉丝便能糊口”。抛开这个理论的语境不谈,它的存在至少证明了国外对粉丝能量的前瞻性。


虽然今年国内“粉丝经济”的大旗被高高举起,但实际上,中国市场对粉丝能量的关注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与成熟的美日韩粉丝经济体系相比,中国粉丝经济的潜力还远远未被挖掘。


 “粉丝经济”哪里来? 


在中国,由粉丝行为带来经济效益的情况并不鲜见:远到晋代书法家王羲之题字助老妪卖扇,近到民国时期画报女郎推荐商品引人争相购买,中国人的粉丝崇拜事业在“粉丝”二字尚未出现之时就已潜滋暗长。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粉丝经济”,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舶来品。


中国的偶像市场觉醒得非常之晚。1978年,亚洲偶像产业的鼻祖——日本Johnny’s事务所成立,并逐渐培养出一条成熟的粉丝经济链条:会员费+粉丝衍生消费+大众娱乐;1989年,韩国粉丝经济大佬——S.M.娱乐公司成立,不仅发扬了Johnny’s事务所的偶像培养体系、形成了规范的练习生制度,还发展出了独特的应援文化。反观中国,直到1979年才开始播放第一条电视广告,更遑论什么偶像、粉丝产业。


而中国第一位广告代言人,则出现在1990年——是在电视广告出现的十一年后。当时,老艺术家李默然先生为公益事业代言三九胃泰,开启了中国明星担当广告代言人的先河,却引来一片骂声——观众们难以接受、也难以容忍这种明星商业化的行为——由此可以见得中国偶像市场起步之晚、空白之大、基础之薄弱。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思想也在发生转变,大众对明星广告代言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但是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明星们在拍戏之外的经济价值仿佛也就止步于广告代言。直到2003年开始,《快乐男声》《超级女声》(以下简称“快男超女”)出现,市场才发现新的掘金点——让粉丝创造偶像/明星。



“快男超女”的冠军均开创性地由观众短信投票产生,这样的选手往往一出道就有超高人气,比传统明星和偶像更具号召力。投票计数的冠军产出方式,也促使支持同一位选手的观众抱团取暖,国内粉丝的力量第一次以群体形态展现出来,创造了不少记录。在2005年《超级女声》总决赛一场比赛中,粉丝们的短信票数就达到800多万票,而当年《超级女声》的短信总收入则超过了3000万人民币。


国内的粉丝土壤逐渐肥沃,但一些人却选择了另辟蹊径,发现直接移植现成的“果实”收益更快。相较于与美国,中日韩地缘距离之近使得三者文化间互通有无更加方便。因此,中国市场或主动或被动地,都慢慢学起了日韩友邦现成的粉丝经济模式。


韩团练习生出身的偶像韩庚,在2009年回国发展时将韩团审美和练习生制度带回了中国,敏锐的市场立即嗅到商机,推出一批韩式偶像,带起了国内的应援风气。2012年7月,模仿日本48系的中国SNH48成立,一经推出就大获成功,“四千年一遇美女”鞠婧祎成为宅男们心头的朱砂痣、眼里的白月光,照搬日本的运作模式(剧场+握手会+总选举)更是为经纪公司带来了数以千万计的利润。



2013年,中国第一个大火的本土养成系男团TFboys出道,借鉴日韩的养成模式让他们积累了广泛的观众缘,一直到五年后的今天,TFboys仍然是国内最受欢迎的男子偶像团体。今年让“粉丝经济”一词正式跃入大众眼帘的《偶像练习生》和《创造101》,其版权也来自韩国。现学现卖自然方便,可以说,中国粉丝的经济化,离不开日韩的影响。



中国的偶像市场起步晚、成长慢、基础薄弱,却在这两年迎来井喷式发展,这与其身为“舶来品”的“优势”密不可分。虽然对日韩模式的借鉴颇有“拿来主义”的尴尬意味,但“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确是事实,谁也难以说清这是偶然还是必然。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如果期望粉丝经济持续发展下去,一味地“借鉴”、“拿来”必不可行,我们需要贴得更近——去观察“中国的”粉丝和市场,抓住培育本土粉丝经济的着力点。


 从粉丝到粉丝经济 


在日韩语境下,粉丝经济的对象局限于明星偶像及其粉丝,但在中国,其范围要宽广得多。中国的粉丝经济包罗万象,已经有了“全民皆粉”和“万物皆可粉”的趋势。


国内的粉丝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明星网红粉丝IP粉丝。前者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明星偶像粉丝,也包括网红KOL粉丝,他们的共同点在于(相比于IP粉丝):更年轻、更依赖新鲜感、更有集体意识,并且舍得为崇拜的对象买单。明星网红和他们粉丝的关系,不再是过去单纯的崇拜与被崇拜,更多的是相互依存:明星网红要仰仗粉丝给予的影响力,粉丝们则期待偶像给自己带来心理上的慰藉。


IP粉丝包含的种类更多,如:公司及其法人IP;书籍、杂志、报刊和作家IP;游戏IP;电影、电视和歌曲IP等。IP粉丝的共同点在于:年龄分布更均衡,不局限于年轻人;更长情,不会轻易“爬墙”(指放弃原来喜欢的转而喜欢其他人/物);更分散,在凝聚力方面不如明星网红粉丝。不过与明星网红粉丝相同的一点是,IP粉丝同样舍得为喜爱的人或物买单。



在了解过国内粉丝的状态特点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思考下一个问题:除了外界因素之外,还有哪些内在因素在为个体性的粉丝发展成为群体性的、现象级的粉丝经济铺路?应该说,在国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个显而易见的背景之下,拉动国内粉丝经济发展的其实有三驾马车:社交平台大数据移动支付


社交平台堪当这三驾马车中的“头车”。如果说互联网平台打开的是一切商业活动的新生态,那社交平台就是定向开启了粉丝经济的红利时代。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平台虽然瞄准的是不同的市场——熟人社交/陌生人社交,但它们作为“粉丝—偶像”沟通桥梁的作用是共通的。微博大V动辄上千万的转发评论点赞量、微信公众号不时出现的刷屏文章等,都为粉丝群体的经济化奠定了良好的互动基础。


除了满足粉丝崇拜对象与粉丝的交流需求,社交平台在粉丝经济中还担当着另一大使命——打造新生代粉丝崇拜对象。据微博大数据统计,2017-2018年,在微博拥有十万以上粉丝规模的网红人数增长率超过50%,其中百万粉丝网红的人数增长超过20%——这还仅是微博一家打造出的新星。从本质上来说,打造新生代粉丝崇拜对象其实是塑造个体品牌的过程,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自身携带巨大流量,既为粉丝聚集提供天然场地,也为未来新秀们最大化扩展受众、最深化传递内容价值点提供条件。



只有一架“头车”带动不了庞大的粉丝市场,技术支持是粉丝经济呈规模发展的前提。在这方面,大数据技术发展和移动支付普及的重要性并驾齐驱,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两个前提,粉丝群体就失去了经济化的基石——既不能大批量发展,也无法高效变现。


粉丝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明星网红及IP影响力的关键,同时也是粉丝经济变现的基础。要想从中获益,粉丝的崇拜对象必须首先发现、吸引、培养大量粉丝,在与粉丝的互动中准确定位自己,提高粉丝质量。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让这项看似复杂、庞大、耗时的工作变得可能,甚至轻而易举。要知道,每一位互联网用户都有自己的数据痕迹和数据画像,大数据挖掘、收集、分析、整理大批量的数据,使得发现和深入了解某一类粉丝的爱憎喜恶成为可能。


粉丝的“关注”和点击意味着兴趣和潜在的购买行为,他们的“取关”和视而不见则意味着需求的转移。大数据可以通过对数据的有效整合和解读,把握某一个细分领域的粉丝状态,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营销。这样,粉丝效应才会逐渐扩大,我们才能持续将其转化为经济效益。



粉丝们的逻辑其实非常简单粗暴:喜欢TA就去粉TA——粉TA就意味着用脚投票、为TA买单。而移动支付的兴起,则是让“买单”这个动作更高频、更高效,直接铺垫了粉丝经济的变现之路。据人民网最近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移动支付用户已经达到8.9亿;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额超过40万亿元。


在移动支付普及以前,粉丝们为自己崇拜对象花钱的阻碍重重:想买专辑?要在音像店外排队排到天荒地老。想夸赞这本书的作者写得真好?不好意思,没有作者的联系方式。想对这个牌子的某款产品表示支持?去到店里才发现发现这款产品不在当前门店销售……移动支付的全面普及让粉丝经济的变现无比通畅,形成全场景均可消费的闭环经济模式:喜欢偶像推荐的单品?去网站下单购买!想对这个作者表示支持?扫码打赏即可!想听偶像的新歌?再也不用排队,线上专辑随买随听!


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粉丝经济的商业模式,那“一个中心、两个闭环(如图所示)、三驾马车”的总结似乎恰当。在社交平台迅速崛起的背景下,大数据和移动支付使粉丝经济成为可能,粉丝所代表的经济价值和影响力使得他们摆脱以往的被动地位,占据粉丝经济模式的绝对C位。他们拥有无限权力,指尖一划便会影响崇拜对象的商业命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粉丝们崇拜的是人还是物,本质上都是娱乐工业精心打造出来的商品——没有情感,但一切为粉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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