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讨预告 | 《刑法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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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包括法律文化的承续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任何一种文化,都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在先前文化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研究。这始终是我的一种信念。
——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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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01
《刑法的启蒙》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
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康德:
刑法是绝对的命令,是一种与所有目的思想无关的正义的要求。
龙勃罗梭:
原始人是天生犯罪人的原型,在原始人类中,犯罪是一种常态。
书籍目录
渴望启蒙(代序)
1、孟德斯鸠:探寻法意
2、贝卡里亚:建构公理
3、边沁:追求功利
4、费尔巴哈:崇尚威吓
5、康德:弘扬道义
6、黑格尔:诉诸理性
7、龙勃罗梭:遭遇基因
8、菲利:防卫社会
9、加罗法洛:回归自然
10、李斯特:关切目的
缅怀片面(代跋)
后记
作者简介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出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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