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读讨预告 |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西部法苑 西部法苑 2021-09-18

点击“蓝字”,发现更多精彩


读读 讨 预 告



01 引 言 导 读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一部史的研究,通过溯及法律的发展过程,注意法律的发展变化,以此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特征。而其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同时二者也是中国社会的基础。由此,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联系可见一斑。






02 作 者 简 介





瞿同祖(1910-2008),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1936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1945年赴美国,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研究员。后去加拿大,任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1965年回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主要著作有:《中国封建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美国《亚洲研究学报》赞其《清代地方政府》一书“为我们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完整的关于中国地方行政运作的图解。”


03 内 容 梗 概


01



家族

以父权家长制为基础,中国古代社会的家族从而衍生发展。而父权的绝对性体现在了经济权、法律权两方面。传统社会中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基础,对刑法、司法产生了深刻影响,也由此产生了容隐和复仇这两大独特的制度
02



婚姻

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宗族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完全是以家庭为中心。结婚具有宗教性,是成年子孙对祖先的神圣义务。直系尊亲属具有绝对的主婚权。父系社会下妻子始终在男人的意志和权力之下。
03



阶级

从主观的社会评价和阶级意识以及客观的权利和生活方式来看,中国古代社会存在不同的阶级。特权阶级和非特权阶级在社会生活中存在明显差异,在法律上也处于不同的地位。
04



巫术与宗教

对于中国古代社会而言,从表面上观察,的确不易见宗教在中国法律史上的地位,实无出自神授的法律,法律也不曾依赖巫术宗教的力量得以维持,但深入研究后可以发现,巫术与宗教在神判、福报、刑忌、巫蛊四个方面均对中国法律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05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

儒家与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是在于他们对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二者的纷争在后来日趋消减,并不断合流,共同促进社会的前进与发展。


读 讨 相 约
  •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读讨负责人:王博文

  • 时间:7月10日(本周五)19:30

  • 腾讯会议号:550 237 343

  • 主办方:《西部法苑》编辑部





以思想之自由

求学术之创新

我们期待听见您的声音

如有不同意见

欢迎您来稿、写留言

或直接参加我们的读书讨论会

▼往期精彩回顾▼异彩实录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读书讨论会
讲座回顾 | 云端讲解民法典 , 学海泛舟任我行

出刊预告 | 《西部法苑》第92期






西部法苑扫描二维码 | 关注我们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吕月梅

责编:肖刘海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