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 | 《跳出主义谈公正》
跳出主义谈公正
——读《公正该如何做是好》有感
序
面对人类不断探求和争执的公正问题,《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一书旁征博引,通过分析康德等哲学大师的思想、列举生动契合的案例,向我们展现出了三条存在已久且仍极具讨论价值的公正进路——功利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德性与共同善。今天,笔者将跳出这三种主义,采用宏观的视角一一分析这三种主义的利与弊,并结合实际,探索这三种主义与当今中国的契合度,尝试挖掘我们应当选择的公正道路。
一、
三种道路之利弊比较
“俄罗斯套娃式”的功利主义
无论是边沁提出的最基础的功利主义,还是密尔提出的,已经具有一定自由至上主义倾向的,改良版本的功利主义,其核心运作思路是相同的——都是通过等式比较得出最后的结论。等式的左边是能够产生快乐幸福的东西,而右边则是造成痛苦苦难的东西。一旦左边的最后结果大于右边,那么就可认为实现了所谓的幸福最大化。在明确了这一比较机制后,便可以轻易的得出功利主义的优点:简单、快捷。仅仅通过某些“数值”的增减,便能帮助我们摆脱无解的道德难题,且由于理由的冠冕堂皇,不用承担情感上的额外负担。
然而除却书中所说的对个人权利的侵害,以及无法实现将所有价值都用同一种通用的价值货币来衡量两个不足之处外,这一模式仍然存在着以下两大弊端。
其一,是笔者所言的“俄罗斯套娃”特点。当我们基于某一群体,立足某一阶段而做出比较,认为采取某种方式实现了幸福最大化,然而,当我们放大群体的范围,或者延伸时间的维度,有很大可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比如基于某一事件,杀一救百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然而作用于长远,却可能引发公众信任危机。当我们放大某一基础,或者仅仅换一个思考的角度,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这一情况下,似乎永远无法得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准则,甚至于在处理某一件事上也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其二,是在实际操作上的偏离。实际情境下,1和5都不再只是简单的数字,而是会被赋予各种附加条件。比如那1个人是本分的农民,而其他5个人却是二战遗留下来的纳粹分子。这时候,比较的基础就不是功利主义那样简单,选择者的个人经历、主观情感往往会超越利弊比较的机制,占据主要地位,这一问题,在实际情况中无法避免。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简单快捷的功利主义,在实际运用上往往不是那么万能,它伴随着负面消极的影响,呈现出一种弊大于利的倾向。
看似完美的个人主义
与功利主义相比,立足于个人的个人至上主义,似乎更具有人性化的特征,也更符合20世纪以来社会发展的潮流。它保护了个人选择的自由,避免了个人权利受到侵害。而它所谓的对个人更大程度的伤害以及对社会更多人的伤害,似乎只是推向极端后的产物,仅从个人公正的角度来看,似乎是完美的。
然而,讨论公正不能忽略宏观的、大众的公正,公正这一命题本身就是社会全体的产物。如果某人实现了他的自由,享有了他的权利,而代价是剥夺其他人的自由及权利,那么我们实现的就并不是公正,而是特权了。同时,过分强调个人主义至上的自由,本身就存在着无限制下的危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一危机往往波及甚广,以至于反噬自身。
德性与共同善
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都存在着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在本书中,作者集中展现了它们的不足之处,这并不意味着这两种主义一无是处,却可能影响着我们的价值判断,让我们不自主的跟随作者的思路,认同第三种主义——德性与共同善。尽管这一主义同中华民族传统思想颇有相近之处,相对于前两种西式产物具有更高的接受度,我们仍然要问,它真的完美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世上没有完全的公正一样,没有一种主义是没有缺憾的。德性与共同善似乎兼顾了个人与社会,然而,它在落实上,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作为一个新产生的概念,如何冲破旧有思想的藩篱,建立一个相对较新的道德参与的政治?更加有力的公共参与,是否一定带来更好的结果,会不会有新的危机产生?尝试之后才能知晓答案是对的,但并不能仅因为它的未知,便盲目的信任。从这一角度来看,这一主义的利弊比较,仍是个未知数。
在经过上面的分析后,笔者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种主义皆有利弊,且这一利弊无法轻易比较,并拥有一个明显的结果。接下来的分析,也将基于这一结论进行。
二、
三种主义与当今中国之契合度
我们研究公正,最大的现实原因,就是想要实现公正。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立足于当今社会。接下来,笔者将立足当今中国,结合其制度、思想,来探索三种主义与当今中国之契合度。
首先是功利主义。在中国,究竟有没有看似冰冷的功利主义比较模式呢?笔者认为,在当今社会,这一模式精神形式出现,没有明显的冲突和强迫,显得更为高尚隐晦,其作用效果也更加润物无声。典型例证而言,牺牲精神便是被“包装”后的功利主义。古时候,我们赞扬和亲安社稷的王昭君、文成公主;近代,革命战争牺牲的英雄故事,我们口口相传;即便是到了现代,个人利益要服从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仍是一种共识。我们依然倡导一些人的牺牲和付出,以此换取更多人的安全,换取更大的国家利益,我们认可、尊重。赞扬这种做法,甚至自己也会如此去做。既是被包裹上了精致的外壳,我们不能否认,其内在的比较机制,和功利主义并无明显的不同。
其次,是个人主义。在当今中国,个人主义并没有销声匿迹,相反,它正通过法律原则的设定,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民法中广为人知的原理叫做“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法律建设的过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进程中,自由被反复强调,法律本身也最大限度地保障着个人权利的自由行使。
最后,是德性与共同善。无论是对于传统的继承,还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都使得这一公正进路对中国影响深远。自儒家被视为正统,封建中国的统治者们都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选择德治,用礼乐教化提高着大众的道德水平,激发他们的共同善。在当下,社会的发展也强调着以德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公正”“法治”“友善”等等道德标准清晰可见,从这一角度看,德性与共同善这一主张,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更有着发展的沃土。
综上,笔者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即三种主义与当今中国社会都有着一定的契合度,并仍发挥或将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也就自然引出本文的最后一个问题。
三、
我们要走哪一条路
在探索这一问题前,首先要总结这三种主义在中国的作用效果。事实上,它们并不是独立发挥着功效,而是相互结合,共同作用。而它们的内涵与作用机制,也因社会环境的不同,发生着改变。这三条路,看似包含了所有探讨公正的角度的全集,无法探寻新的视角。然而,这三者的创新性结合,就是我们试图寻找的新思路,在笔者看来,也就是在当今中国,我们需要走的路。
这条三个主义各自发挥作用的路,既吸收了外来先进经验,给了我们一个相对较直接的比较机制;又迎合了人道主义的时代发展趋势,使得我国的人权建设继续前进;最后,与传统相契合的,在眼下最具有发展前景的德性与共同善,起到了润滑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二者的不足。尽管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这一道路无疑是最适合当今中国探寻和获得公正的道路。
结
跳出主义谈公正,笔者找到的路,是一条融合了三种主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在沿着这条道路前进的过程中,我们也必须保持清醒,尽我们所能,结合时代发展要求,探索出更多的、更新的,实现公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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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琳
责编:王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