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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冯卫国、谭堃、汪鹏老师漫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西部法苑 西部法苑 2021-09-18


2020年11月19日晚上七点半,由西北政法大学《西部法苑》编辑部主办的题为“三人行:漫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讲座,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天平楼AJ14模拟法庭教室内如期举办。



此次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谭堃老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讲师、韩国国立江原大学法学院博士汪鹏老师担任主讲人,《西部法苑》编辑部第36届编委会成员张雅然担任主持人。



· 体系构建 ·

在主持人的简要介绍下,讲座正式开始。

冯卫国教授首先简单讲述了他与《西部法苑》的不解之缘,紧接着过渡到本次讲座的主题,依次对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法背景方法手段以及内容特点进行了逐一介绍,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的同时,构建起了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初步体系。

谭堃老师归纳出本次修法的三大特点:积极回应民众关切问题,以立法方式弥补处罚漏洞,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并从“象征性立法”和“比较刑法”角度切入,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问题进行了有力回应和详细阐述。谭堃老师在预测立法的发展趋势后,对与谈同学提出三点期待。

汪鹏老师结合自身扫黑除恶的实践对于本次修法进行解读,重点围绕“非法讨债罪”,结合具体条款对于民间借贷的规置进行目的性阐述。在指明《反有组织犯罪法》首次回归“恶势力”的基础上,汪鹏老师通过对“欺压百姓”在实务中应当如何判断的论证,归纳出刑法立法渐变化的趋势。




· 话题回应 ·

在话题回应环节,冯卫国教授在肯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立法”应有科学依据的基础上,对于国内外已有的立法沿革进行法理溯源,指出降低责任年龄对回应个案的现实意义;并将本次修法思维系统归纳为“扩大犯罪圈”,以此回应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谭堃老师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从民意干预司法和刑事责任能力角度进行解读。通过指出传染病极强的传染能力与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间的联系,谭堃老师阐明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立法原因,并基于此指出现有刑法从注重实害结果向行为规范作用倾斜的现状。

汪鹏老师对于犯罪前预防的效果,回归到实务层面加以论证。对司法机关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加以反思的同时,汪鹏老师通过引证扫黑中的实例和相关条款,进一步阐述了刑法的立法及其法律法规对于便捷性的注重,并以此回应本次相关条款的修改原因。






· 大咖解疑 ·

在提问环节,三位老师分别对于与谈同学提出的“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相关规定的内在学理思考”和“预防性侵犯未成年罪梅根法案判决的适用”问题,作出有力解答。




· 落幕 ·

最后,本次讲座在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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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欣茹

责编:肖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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