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死了,教会怎么办?
行义就是在失去平安之地修复平安
文/提摩太·凯勒
强者必须愿意为弱者的缘故去承受劣势,多数人应该为少数人这样做,否则社区就会衰败,社会关系的编织物就会破裂。
现在我们要更明确地考察圣经在谈到正义时是怎样定义的。总体来说,“行义”的意思,就是你的生活方式会促进一个强大社区的诞生,人们可以在那里繁荣发展。但是,具体来说,“行义”的意思,是去到那些失去平安的地方,去修复平安。在那里,社会的一些弱势群体正从社会编织体中坠落。当我们集中精力满足穷人的需要时,平安就会来到。
我们怎样才能做到呢?唯一重新编织和坚固这块织物的方法,就是将你自己编织进去。人类就像那些丝线。如果我们把金钱、时间和能力都留做己用,而不是用在我们邻舍的生命中,那么我们就算的确彼此有接触,也不算是编织在一起的——在社会关系、人际关系、财力和情感上都是脱离的。重新编织平安的意思是牺牲自己,献出你的时间、物品、力量和资源,将之注入别人的生命和需要中。
耶鲁大学教授格罗斯(Nora Ellen Groce)的《这里每一个人都讲手语》一书提到了整个社区都在行义和寻求平安的最佳真实生活个案。20世纪80年代,格罗斯正在马萨葡萄园岛(Martha’s Vineyard)做遗传性耳聋的研究。在17世纪,此地最早的欧洲移民都来自英国肯特郡的一个被称为“原野”(the Weald)的地方,那里遗传性耳聋的发病率非常高。因为马萨葡萄园岛的地理位置封闭,再加上本地人之间常年彼此通婚的原因,岛上的耳聋人口比例一直在增加。到了19世纪,奇尔马克镇的每二十五个人中就有一个耳聋。(今天,因为人口流动和与岛外人通婚,遗传性耳聋已经消失了。最后一个耳聋者在1952年就过世了。)
在大多数社会中,身体有残疾的人都被迫要适应非残障人士的生活方式,但这不是马萨葡萄园岛上发生的事。一天,格罗斯正在访问岛上一个年迈的居民,她问他有听力的人怎么看待那些耳聋的人。他回答说:“我们没有怎么特殊看待他们,他们就和其他每一个人一样。”格罗斯又问说,那么这里的每个人在与耳聋者交流的时候,一定需要把话写下来吧。这个人吃惊地回答说:“不用啊,你知道吗,这里的每个人都会手语。”格罗斯问他是否说的是耳聋者的家人。他回答说:“不。每个镇上的人,我会说,我妈妈会,每个人都会。”另外一个受访者说:“那些人不是残疾,他们只是听不见。”另外一个人说,“他们[耳聋者]和其他任何人一样。我不用过分温和,因为他们对此会很敏感。我只需要像对待其他人一样待他们就好。”
的确,这里发生的是,一整个社区为了少数人的益处,宁愿让自己也处于劣势。他们没有让耳聋的少数人去学唇语,而是所有听得见的人学手语。所有听得见的人都成了讲双语的人,所以耳聋的人也可以完全参与到社会中。这一“行义”的做法(让自己处于劣势)带来的是大多数人“经历到平安”,他们把一些在其他地方可能会被排除在外的人都纳入社区生活中。“当奇尔马克镇有社交活动或其他场合时,每个人都会来,而且他们[耳聋的]特别喜欢,就像其他人一样。他们很开心,我们都是。他们是这里的一部分,他们被接纳。他们中有渔夫、农夫和其他职业者。在某些场合,如果耳聋的人比听得见的人多,每个人就都用手语——为要礼貌待人。”就这样,“耳聋”作为一项“残疾”已经基本消失了。
格罗斯的研究中最有趣的一方面可能是揭示出有听力的人改善了他们的交流能力。他们发现手语除了用在和耳聋者交流上,还有很多其他用处。孩子们会在教会讲道时或者在学校老师背后用手语交流。邻居们在田中距离很远时可以用手语传递信息,或用望远镜边看边用手语交流。一位女士记得她父亲过去能站在疾风凛冽的峭壁上,向下面的渔夫们打手语传递信息。另外一个人记得,一些不能说话的病人用手语传递他们的需要。
换言之,这些听得见的葡萄园居民所愿意承担的“劣势”(即愿意费力学习另外一种语言),结果成了有利于他们的一件好事。他们的新能力让生活更便利、更有成效。他们改变了他们的文化,为的是包容一部分处于弱势的少数族群,但这个过程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社会更丰富了。
马萨葡萄园是一个独特的例子。但是,在每一个时代和文化中,同一原则还是成立的。强者必须愿意为弱者的缘故去承受劣势,多数人应该为少数人这样做,否则社区就会衰败,社会关系的编织物就会破裂。
(本文选自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出版)
相关阅读:
特定时刻教会必须站出来
文/Calvin P. Van Reken
一个保护其公民不受暴力行为伤害的社会,正是教会应当努力的方向。同时,我们应拒绝试探,不要让教会成为我们政治信念的代言人。
要清楚地认识到教会如何置身于社会议题之中,有一个问题至关重要:那就是区别作为公共机构的教会,和作为有机体的教会。这是理解教会,或者说将其概念化的两种不同的方式,因而衍生出两种不同的探讨方式。并不是说一种是正确的,另一种是错误的;也不是说一种恰当而另一种不恰当。这两种方式都有其正当的用法。
你可以认为教会是一个公共机构,或者像柏克富(Berkhof)一样称其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作为公共机构的教会是正规组织,为达成特定的目标而组建。它是一个代理人——说话、办事、有自己的立场。作为机构,它有自己的目标、计划、组织架构、人员以及任务,有当尽的本分。在很多方面与其他机构有相似之处,如政府、学校。为教会工作的人被称为同工,同工的做工是对教会的服侍(要注意基督徒的做工并非都是服侍)。
你也可以将教会看作一个有机体,如柏克富称其为mater coetus。这种称法将教会视为信徒的躯体,是信徒的团契。与公共机构教会不同的是,这里强调教会是个体信徒的集合,而不是统一的组织。在这样的集合中,显然每一位基督徒都是一位代理人,都在神的计划中有自己的用途和呼召。无论是水管工人、教师还是政客,都有自己的使命和呼召。
由此我们还需要区分教会事工和神国事工:教会事工是基督徒作为教会代理人的工作;神国事工是基督徒作为教会代理人以外,为侍奉主而做的工。
每个基督徒都应将信仰带进公众舞台
这里并不是要探讨基督徒是否需要从事社会工作——因为我们显然需要。每位基督徒都应将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带向公众舞台,应用于现今重要的社会议题。这是神国事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作为基督徒,一部分的责任是将我们对他人的爱心行出来,使人能够看见——基督徒应当周济饥饿的、安慰受伤的、看顾患病的。基督徒水管工安装水管,让神国中没有一处漏水,这是他们神国事工的一部分;当我们尚在黑暗中,基督徒教师就将切实的盼望教给我们,乃至有一天看见了,不至于视而不见;基督徒的货运司机开车运输,将神所造的美物要运向远方,这也是他们的神国事工。
同样,基督徒个人还可以自行、或通过基督徒组织,在政府层面参与解决问题。西方国家基督徒实现这一点,最便捷的方法就是投票,投给我们认为能够解决现今问题的候选人。通过诸如Bread for the World,Center for Public Justice之类的组织,基督徒尝试将政策往好的方向引导。有责任心、有爱心、做守法公民,是每一位基督徒的使命。
但这些都是我们作为个体或小群体的责任,且都属于神国事工。我们每个人在神面前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时,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不能将我们所说所行的,与教会事工混淆。至于原因,我接下来会说明。
教会不是伸张正义,而是教人警醒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这篇文章的主要议题:公共机构教会与社会公义。
教会作为公共机构的主要工作——不是伸张正义,而是教人们警醒,知晓神的审判;不是呼吁社会公正,而是向人们传达神借着耶稣基督所彰显的公义;不是教人们如何选举政府官员,而是告诉万国万族人民,有一位神拣选我们进入永生。教会作为公共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开启神国大门,通过教导纯正的福音、执行圣礼和实践门徒的准则,来牧养纯正的基督信仰。
但这并不代表教会不能伸张社会公义,或不能站出来为不公正现象的受害者呐喊。相反,在特定的时刻教会必须站出来,明确阐述广义范畴上社会政策应有的导向。例如,一个保护其公民不受暴力行为伤害的社会,正是教会应当努力的方向。
但通常,在“社会如何更好地达成使命”这个问题上,教会不应正面迎战政治问题,或将这个问题归为己任。也就是说,教会机构普遍应该回避政治问题。在社会暴力行为的问题上,枪械管制是带来保护呢?还是武装了犯罪分子?培养更多警官、建造更大的监狱或强制执行死刑,哪一个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或者哪几个?事实上,这些问题都不在教会的专职范围内。
我个人认为,教会应反对那些本可以避免的贫困现象,但哪些政策可以更好地解决贫困现象,教会不宜作具体的主张。比如说,怎样的社会援助是最好的?或者说,个人福利政策是有效的解决之道吗?教会作为社会机构,并不享有回答这个问题的特权。当然每一位基督徒都有自己的观点,不过我认为,将自己的政治观点提升至神学地位,就是妄称神的名了。
如果我决定为某位政治候选人投票,这是我的决定而非神的,我对此负责。但如果教会的执事教导会众,为某位候选人投票是属灵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我反对新的福利政策,并将我认为它不好的理由写成一封信,寄给国会议员,那么这是我的作为而非神的,我要在神面前为此负责。但如果我作为牧师,在布道中为教会表明立场,反对福利改革,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因此,教会可以去勾勒社会政策的大致目标,但一般不去支持某个特定的政策。然而有时候,当某个政策明显违背道德原则时,教会应站出来反对。或许这个政策背后有邪恶的目的,比如说种族清洗;又或许目的是合乎道德准则的,但政策本身不道德。比如政府希望通过堕胎合法化来减少贫困现象,这个目的是好的,但教会必须公开反对堕胎,并与其抗争——教会也确实这么做了。基督徒改革宗教会(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已经在不同场合,通过主教会议反对堕胎合法化。
我个人认为,比起宗派的委员会和工作者,主教会议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公开反对,能够帮助我们认清某个政策是不道德的。当然我并不是说道德的真理由多数票决定。与其说是存在论,我的观点不过是一种认知论:如果“改革宗”的基督徒就某个政策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那么这个问题是否道德有待商榷。
教会应当避免陷入两种危险
一旦教会试图针对所有不道德的社会政策进行发言,有两种危险的状况必须避免。第一,教会无法处理所有的不道德政策,导致在必须出面的时候,反而闭口不言。比如针对种族隔离的不道德政策,一些在南非的教会就没能站出来反对。第二个更大的危险——教会会为错误的道德问题辩护。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教会就是与“不公义”同流合污,就像美国部分教会反对美籍非裔人士争取公民权益。
判断什么是道德上允许的,什么是道德上不允许的,教会拥有神的话语,确实身处一个有利地位,故应当在当今道德问题上多多发言。然而事实上,很多政治问题的讨论,是在两到三个道德允许范围内的选项中进行,至少在西方国家是这样。而在这些选项中进行抉择,需要一些属世的智慧,这一点,基督徒并没有特殊的权利。
最后,让我再额外举出一个教会不参与当今社会政策讨论的原因:这会危害到教会的本职工作。首先,本应花在本职工作上的精力和资源会被耗费。其次,这会使教会与某些政治议程之间产生联想。我认为有些教会没有扎根于真理,并不是因为他们神学层面上出现问题,而是他们将其与某个政治议程联系到了一起,而他们个人对该政治议程持有异议。如果某个社会政策不是道德义务层面的,那么将它与基督联系在一起会严重阻碍教会的本职工作。基于这些理由,我们应拒绝试探,不要让教会成为我们政治信念的代言人。
总结:神的教会应立场明确进退有度
首先,神呼召每位基督徒,要有责任心、有爱心,做守法公民。
其次,教会应表明立场,什么才是社会应当追求的普遍目标。当某个目标是邪恶的,教会应站出来反对——比如种族清洗。教会也当反对不道德的政策,即使其追求的目标是合乎道德准则的。
然而面对大多数的政治抉择,教会应保持沉默,无论是关于某个政策的,还是关于某个政治人物的。教会在这方面的抉择上没有优势,如果坚持这么做,则会阻碍教会完成自己的基本使命。
最后,关于绝对性道德问题,教会提出政策建议或指出社会问题时,应通过正式的集会来进行。如果相关问题为全国性甚至是国际性的,则须通过宗派会议,而非宗派董事会或办公室。
(本文中译:朱脉一)
亲爱的橡果们!感谢大家陪伴橡树人一路走到今天,一起分享属灵的悦读时光。我们相信,每位橡果在个人的阅读经历中,都会不断迸溅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思考火花。从今天此刻开始,拿起手中的笔,把这些火花记录下来吧!可以是你对橡树书籍的书评,也可以是从某个段落引发的属灵思考,还可以是阅读的字里行间涌流出来的不凡洞见。我们会不定期选择推出橡果们的“果子”,期待看见你的那一枚哦!所以不要犹豫,把写好的文字发给我们吧!我们也会相应提供稿费。咱们橡树家的地址是:oaktree_amos@qq.com。 橡树人时刻在这里恭候橡果们!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进橡树微店购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