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203万,老板被刑拘!又一火锅店因“回收油”惹事了!
文丨职业餐饮网 许珂
近日,又一火锅店因使用“回收油”被罚没203万元。
该店老板和两名炒料师已被刑事拘留。
此次涉案的火锅店名叫“古今天下”,是乐山市犍为县的一家自助火锅店。
这家自助火锅店占地1200多平,在当地有着不错的口碑。
01
用回收油冒充一次性锅底
在“古今天下”火锅店的底料包装上,明确标明该底油为“一次性锅底”。
即开即用的锅底让顾客感觉安全又卫生,但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古今天下”是将使用过的火锅底料再次分离、熬制,用“回收油”冒充“新油”,欺骗消费者。
02
2019年1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古今天下”检查后厨时,发现了封口器、称重等设备,并在走廊发现了3个25公斤的塑料桶,桶身没有任何标签标示。
执法人员怀疑“古今天下”有使用“回收油”嫌疑,于是翻查了该店的经营和采购数据。
调查发现,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29日,“古今天下”累计销售3000多口火锅,粗略计算应用油11000斤左右,但废弃油脂回收站仅收到了200斤油脂,并且根据采购票据显示,该店仅采购菜籽油500斤,显然远远不够。
经调查后,执法人员在三公里外的农村民居中发现了该店加工“回收油”的窝点,现场查获加工好的“回收油”近300斤。
03
火锅店老板坦言:用1:4比例熬制“回收油”
在多次问询后,“古今天下”的老板承认用餐厨垃圾进行油脂分离,以此熬制“回收油”。
“用回收的餐厨垃圾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出废弃油脂,按照以1: 4的比例,再加入辣椒、花椒等进行熬制供顾客食用的火锅油。”
“每熬制500斤的火锅底油,要加入40斤中草药香料,加入25斤海椒,15斤花椒,同时加入40%的回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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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没203万,老板、炒料员已被刑拘
“古今天下”火锅店涉案金额高达150万元,其中卖出火锅底油12万元,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并处以罚款191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如今公安部门已将火锅店老板和两名炒料员刑事拘留,正等待后续处罚。
上文中火锅店熬制“回收油”的工艺,就是很多川渝火锅店老板口中的“老油”工艺。
而“老油”之痛,也是川渝火锅的痛点所在。
近年来川渝火锅迎来了蓬勃发展,但“火锅店使用老油被罚款”的新闻却屡见不鲜。
到底该不该用“老油”?用就意味着违法和罚款,但不用则意味着成本上升,口味难保障。
一边是生意,一边是罚款,针对“老油”这一“两难”问题,餐饮人分站成了两派。
正方:“老油”保证口味,降低成本
01
“老油”不是地沟油,没有健康隐患
很多餐饮人表示,“老油”和地沟油不同,“老油”是一种工艺,而且并没有健康隐患。
2018年10月19日,资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老油”案件,餐厅老板的代理律师表示:
“‘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老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并且案中的‘老油’经过检测,不含有禁止性物质。”
02
锅底成本过高
如果每份锅底都使用“新油”,一份川渝火锅的锅底成本在50元以上。
餐厅需要40%左右的毛利才可以支付房租、人工等成本,因此一份“新油”锅底的售价就要达到70元左右。
02
“老油”是川式火锅的口味之“魂”
川式火锅的灵魂就在于醇厚浓香,如果不使用“老油”,那么口味将难以保障。
01
被称“口水油”,食客觉得恶心
虽然在四川和重庆有很多人认同“老油”,甚至非“老油”不吃,但随着川式火锅开遍全国,外省人很难理解署地的“老油文化”。
02
违反食品安全法
如今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火锅店使用“老油”,甚至将“老油”和地沟油划上了“等号”。
近年来,违禁火锅店均遭重罚,罚款金额动辄数十万、百万元。
“回收油”成川渝火锅行业顽疾,为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不少火锅店因使用“回收油”被罚:
浙江“川谱串串香”和“幺妹火锅店”使用“回收油”,老板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和2年,并分别处罚款2万元;
上文中,资阳市的“老油”案件,虽然没有检测出任何禁止性物质,但在一审判决中,火锅店老板被判支付赔偿金67万余元;
成都“老玩火锅”两年生产并销售“回收油”130吨,餐厅老板被拘留,罚没440余万元
……
如今监管部门越罚越重,罚款从数万元到数百万,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回收油”却依然屡禁不止。
“回收油”已经成为了川渝火锅的一块顽疾。
“回收油”问题为何屡禁不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
(本文作者许珂,微信号bluexkkk,如有对文章方面的探讨请加作者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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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陈青 编辑丨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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