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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新举措!护士执业注册三表合一,无需原单位再盖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明确进一步精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实现“三表合一”。
何为“三表合一”呢?即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合并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值得一提的是,新的申请审核表里已没有原单位盖章的地方,也就是说,护士变更注册不再需要原单位盖章了!
护士变更注册不再需要原单位盖章,很便民!
举个例子,小王原是东北一家诊所的护士,现在她打算变更到厦门的一家诊所上班,按照原先的规定,她需要先回到东北的原单位盖章,才能在厦门办理护士变更注册手续,现在“三表合一”后,她可直接在厦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
另外
据湖里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已上传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并投入使用
新表格如下
改革新举措,便民惠民!
快转发这条好消息~
供稿:湖里区卫健局
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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