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首次明确老师必要时可以惩罚学生,你怎么看?
经常会听到有朋友抱怨,
自己家有个“熊孩子”,
希望老师可以好好管教一下。
然而现实是,
面对“熊孩子”,
老师往往是打不得也骂不得。
因为老师一旦批评学生,
就有可能会发生以下这种事情↓↓
2017年,佛山一名三年级小学生因为老师批评了其几句, 心里气不过而站在了窗边,想要跳楼。
河南省信阳市某高中老师,因批评学生上课带手机,被学生家长殴打致右耳膜穿孔;
湖北省赤壁市某初中老师,批评了一位逃课去网吧的学生,结果学生离家出走,老师苦寻6天才将其找回……
因此有老师们经常感慨:
“现在这世道,都不敢批评学生了。”
近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这份条例中,就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
在《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提出:“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这也是广东省首次明确老师必要时可以惩罚学生。
对此,佛山的一些老师们表示赞同。
马翠红
小学教师
你不用说很顾虑,这个学生是不是说不得,因为可能会有个别家长对小孩比较呵护一点,然后会觉得我的小孩你不能说她。这条规定能让老师们做的更放心吧。
同时,对于把戒尺交给老师的规定,不少家长们也表示同意。
有家长认为,老师必定有他的方法,他们比较专业。而且一定的惩罚是必要的。
当然也有家长希望,教师的教育惩罚应当有一定的界限。应当以说、或者劝为止,适当地教育。严厉一点是可以的,但体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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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也提到,“对有不良行为的违纪中小学生,由监护人陪同在学校写检讨书,并由监护人签字;有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学生或者违法但免予处罚的学生,由其监护人陪同在学校进行专门法治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依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欺凌学生,公安机关应予训诫。”
不知道大家在学生时代有没有遇到过被老师惩罚的情况呢?
对于明确老师必要时可以惩罚学生又有些什么想法呢?
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故事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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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人民日报,南方+
记者:李丹
编辑:罗粤湘
责编:郑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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