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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新能源车企47份协议暴露十大侵权问题!涉及特斯拉、理想、小鹏、极狐等

薛庆元 中国消费者报 2022-06-28


你会仔细查看购车合同、协议吗面对冗长繁杂的条款不少消费者都发愁而其中“暗藏”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引发过不少消费纠纷↓


霸王条款!“小鹏汽车”被处罚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活动咱们也来了解一下协议里面有哪些“坑”



📑 调查样本:


涉及14家新能源汽车企业47份协议,江苏省消保委梳理出10个方面共15项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 调查总体来看:


14家新能源车企协议,一般分为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两部分。协议普遍页数较多,动辄数千上万字。例如:


比亚迪汽车APP隐私权政策

字数最多(20803字)



📑 有关不平等条款主要体现如下:


01

协议交易对象不明

损害消费者知情权



多数协议都明确了车企名称且为单一主体,但是:


极氪、吉利、理想、蔚来、威马、小鹏共6家将参与服务的关联企业或第三方都写为协议当事人却不列明当事人名称;


上汽通用五菱、特斯拉只用了简称。


举例

吉利汽车用户协议:吉利汽车及其关联公司


02

车企单方修改权无限制

侵犯消费者
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长安、长城、广汽埃安、极狐、吉利、上汽通用五菱、特斯拉、威马、小鹏共9家在协议中设置了车企单方修改权,同时免除单独通知消费者义务,在单方修改的原则和宗旨上也无任何限制。


在车企修改用户协议时,消费者既无法提前了解修改内容,也不能就修改内容进行协商,还必须接受修改内容,否则就被要求退出使用。


举例


03

车企免责条款过宽

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新能源汽车的革新不仅体现在动力来源,更有基于互联网为车主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因此,企业不仅应保障车辆本身的质量和性能,还应就服务内容、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等承担责任。


但是比亚迪、长安、长城、广汽埃安、极狐、极氪、理想、上汽通用五菱、威马、小鹏10家企业的免责条款过于宽泛,包括服务内容全部终止免责条款、网络安全漏洞免责条款、产品与服务风险免责


举例

威马用户协议



04

收集个人信息不规范
消费者被要求必须概括同意



目前协议中存在大量不规范收集个人信息的情


❶ 是违反默认不收集原则,特斯拉、小鹏的协议中以“默认收集”为原则;


❷ 是收集个人信息明显无必要,比亚迪、广汽埃安、极狐、奇瑞、上汽通用五菱、威马6家企业的协议条款所收集的通讯记录详单、朋友联系列表、日程信息、财产信息、上网记录、常用设备信息等内容均存在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信息的嫌疑。


举例


05

个人信息使用不当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缺位



部分协议中存在不符合自愿授权、正当必要原则与信息安全的情形。


❶ 是个人信息使用涉嫌过度商业化,比亚迪、长安、广汽埃安、极氪、吉利、奇瑞、特斯拉7家企业的协议中规定车企可以通过收集到的用户信息来形成用户画像并向用户展示、推送商品或服务等信息,长安的协议则约定车企可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化利用。


❷ 是个人信息出境无单独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应出境,如果提供给境外接收方,应当告知相关信息,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但是比亚迪、长城、吉利、特斯拉4家企业的协议中直接含有可能分享到境外的条款。


举例


06

约定响应时间过长
难以满足消费者实际需要



❶ 是查询回复不及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网联汽车采集的车辆位置、轨迹相关数据在车内存储设备、远程信息服务平台(TSP)中保存时间均不得超过7天。这些数据仅保存7天,而比亚迪、长城、极狐、极氪、理想、奇瑞、小鹏7家企业回复用户查阅、复制自己个人信息的请求的期限为15天至30天,可能因车企回复迟延导致消费者无法复制这些信息。


❷ 删除个人信息不及时,汽车数据个人信息删除已有明确规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个人要求删除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删除。但仍有协议约定不及时删除,包括比亚迪、理想、威马无法按照法定要求在规定时限删除条款。

举例

长城汽车官网隐私政策:我们将在30个工作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回复您的请求。


07

链接第三方增值服务
却不提供任何保障



新能源车企希望通过车载软件或相关网站为用户提供第三方增值服务。这实际上是网络交易平台的角色,却声明对其中第三方服务内容不负责任,此类条款显然权利义务不对等。长安、极狐、极氪、吉利、理想、上汽通用五菱、特斯拉、威马、小鹏9家企业都有类似协议。


举例


08

用户发布作品即为广泛授权
损害用户的知识产权



车企的知识产权应得保护,用户的知识产权也应当得到尊重。而比亚迪、长城、广汽埃安、极狐、极氪、理想、奇瑞、上汽通用五菱、小鹏9家企业的协议约定,仅因为用户通过车载软件或相关网站发布作品,就视为授权车企无限制的使用,有损用户知识产权。


举例


09

约定管辖只考虑车企
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



调查中发现,14家企业全部通过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或仲裁,且选择的管辖法院或仲裁均是车企所在地,并非与消费者协商确定,实质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


举例



10

无合法依据
加重消费者及相关人的负担



根据《民法典》,合同双方都应就自己的违约行为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广汽埃安、蔚来的协议却通过约定方式,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提出异议、修改条款的权利,加重消费者负担,甚至加重了合同外第三人的负担。


举例


此外

多数企业不重视格式条款问题

部分企业在协议政策

更新、通知公示、协议完善程度等方面

都还待改进


针对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

江苏省消保委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开展约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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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薛庆元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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