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时间帮同事拧杯盖,不慎割破手指,还能算工伤?网友热议!
上班时间好心帮同事拧杯盖
不小心被玻璃割伤手指
还能算工伤?
公司认为:受伤与工作无关,不算
人社局却说:算
那到底算不算?谁说了算?
此案经过了行政复议审查
决定维持上海浦东新区人社局
认定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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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W先生是上海某公司行政人员,2021年某日工作期间,同事H小姐在茶水间清洗玻璃杯时拧不开杯盖,故而寻求W先生帮助。
W先生没有拒绝,但在其用力拧转杯盖时,不慎按碎玻璃杯,左手大拇指意外被玻璃割伤,当场前往医院急诊治疗。
之后,W先生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浦东新区人社局调查核实后,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
公司对该结论不服,对此提起了行政复议。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
帮助同事受伤
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
W先生认为,在工作中同事有困难而给予帮助,是同事间友好相处的应有之举,因此自己助人为乐的行为与工作有关,应当认定为工伤。
公司则认为,W先生帮助同事拧开杯盖不是其本职工作,因此其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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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维持认定工伤
经过行政复议审查,浦东新区政府决定维持区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
浦东新区政府认为,W先生在工作中因帮助同事拧开杯盖而不慎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无不当。
随后,话题
#男子帮女同事拧瓶盖划破手指认定工伤#
#法院认定在职受伤即工伤#
引发网友热议——
有人认为合理
毕竟是在工作单位里受的伤
也有人认为:
受伤了应该找同事赔偿
或者找杯子的生产厂家要说法
与公司何干呢?
有这时间认定工伤,伤口都愈合了
还有网友表示:
自己干厨房的经常有个小伤小烫
是不是也应该算工伤?
一位网友指出:
如果公司按规定给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
再加上只是手指割伤
金额应该不会太大
也可能这个单位并没买工伤保险
来看看专家是怎么说的?
专家解读:在工作中
为了解决必要生理需要而从事的活动
理当视为与工作有关
就此案专家点评称,帮助同事拧开杯盖解决喝水需求,也属于在工作中为了解决必要生理需要而从事的活动,理当视为与工作有关。
而且同事之间互帮互助,形成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也有助于企业内部的团结,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于此类工伤案件的定性,还应结合职工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综合判断。
W先生虽非专职“拧杯盖”人员,但其行为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且出于帮助同事、维护和谐工作环境的良好初衷,这无疑是履行工作职责的一种延伸。
这也说明,有关部门的认定,除了依据相关法规,同时也兼顾了“有利于员工友好相处”方面的因素。
虽说W先生的善举仅仅是举手之劳
但他的一念之善
不仅温暖了同事的心
更在法律的天平上
为“工伤”二字赋予了新的注释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赞同:
文章来源:侬好上海(ID:helloshanghai2013),综合整理自浦东人社、最高人民法院、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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