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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任总统的中国官司

2016-11-18 李春 香港凤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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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结束后,新出炉总统特朗普在中国的商标官司被热炒,网友称特朗普为“第一个在中国打过官司而且败诉了的美国总统”且陷入一种莫名的狂欢情绪中,是值得关注的有趣现象。


刚刚在美国总统大选中获胜的唐纳德·特朗普,近日意外地因为一起商标行政诉讼案,在中国又火了一把,甚至被网友戏称为“第一个在中国打过官司而且败诉了的美国总统”。


其实,这起案件本是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千起商标行政诉讼案中的普通一起,却在特朗普当选后意外地被翻出来,越炒越热。


在大陆搜索网站上以“特朗普商标”为关键词搜索,可以得到超过147万条结果,标题也五花八门。


美国大选刚刚结束的几天,标题大多是《特朗普在中国打了场商标官司上诉两次还是败了……》、《确认!川普在中国败诉!董伟,你真行!》等。然而接下来,标题则变为《特朗普在中国打了场商标官司结果还败诉了?剧情或许会有反转!》、《当选没几天,特朗普在中国拖了10年的商标官司胜诉了》等。


官司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很多网友表示“越看越糊涂”,实际上,这是由于对商标注册程序不了解导致的一种误读。




一场打了十年的商标官司


要搞清楚特朗普的商标官司是不是因为其当选总统,所以赢了,首先得回到官司本身。


实际上,在我国主管商标工作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查询的结果显示,自2005年起,特朗普先生已向商标局申请了包括“TRUMP”“特朗普”在内的至少80多件(也有统计称是120多件)商标。其中,涉及商标行政诉讼的有两件,而且在这两起案件中,特朗普均败诉。


第一起行政诉讼:是特朗普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的商标驳回复审案。这起2015年由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特朗普败诉的案件,就是目前媒体关注的官司。


案件的核心,是一件编号为第5771154号的商标申请。时间要回溯到2006年12月,当时特朗普向商标局提出了该编号的“TRUMP”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7类“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室内装潢、修理”等服务上。相关文件上使用了“唐纳·川普”作为特朗普的中文译名。


与美国商标法的规定不同,我国《商标法》施行的是在先申请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那么商标局会引证在先申请的商标,驳回在后申请。


这一次,特朗普先生的申请就遇到了“拦路虎”——一位名叫董伟的自然人于2001年11月申请了第5743720号“TRUMP”商标,而且也在第37类上。


针对特朗普提出的“TRUMP”商标注册申请,2009年11月,商标局发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对申请商标在第37类“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空调设备的安装与修理;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室内装潢修理;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供暖设备的安装和修理;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电梯的安装与修理”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对“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提供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信息”服务上的申请予以驳回。


毕竟在商海沉浮多年,尽管部分服务获得了核准,但面对两项服务被驳回的结果,特朗普仍在全力争取。


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于是,特朗普继续申请驳回复审,理由是引证商标所有人未经许可,将其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损害了其姓名权。


特朗普的理据是:作为一名全球著名富豪,董伟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还把“TRUMP”申请注册成商标,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不过,商标评审委员会并没有做出同样认定。2014年2月,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认定特朗普申请注册的“TRUMP”商标与董伟申请注册的“TRUMP”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方面相一致,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指定使用服务范围属于类似服务,若两商标并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商评委因此维持了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


此时,距离特朗普提出商标申请,已经过去了8年,而特朗普对获得商标权的决心,依然未变。


根据2001年中国修订后的《商标法》,对商评委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寻求救济。特朗普继续表现出不折不挠的精神,委托律师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北京市一中院未支持特朗普的诉讼请求后,他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特朗普称,其申请注册的“TRUMP”商标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和极高的知名度,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且引证的“TRUMP”商标即董伟申请的商标是对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恶意抢注,董伟的“TRUMP”商标目前正处于商标异议复审过程中,其法律状态并不稳定。


2015年5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高院认为,至本案审理期间,董伟的“TRUMP”商标仍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可以作为评判本案申请商标能否得以注册的依据,故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申请商标是否与引证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近似商标。


2015年7月,商标局对特朗普注册的“TRUMP”商标进行公告。因为董伟的这件TRUMP商标的阻拦,特朗普的“TRUMP”商标在“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提供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信息”等服务上未获得核准注册。



成立于2002年的中国高科技马桶公司“创普”(trump)的创始人钟继业表示,与美国总统重名完全是巧合,他暂时还没有收到特朗普或其公司的异议,不过如果特朗普决定起诉,他也绝不会放弃自己的商标。


特朗普官司“翻案”真相


为什么近日不少文章认为特朗普打了10年的官司,在其当选总统后就获胜了呢?


实际上,并不是我国的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变脸”太快。品源律师事务所的王金华律师指出,其实这是一种误读。特朗普申请的商标历经驳回、驳回复审、法院一审、二审,二审终审之后特朗普并没有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已走完法律程序,不存在“翻案”之说。


王金华认为,部分媒体之所以认为剧情“反转”,是因为商标局在2016年11月13日,初审公告了一件编号为14831415的“TRUMP”商标,在这件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上,特朗普此前败诉案件中的两个服务项目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提供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信息获得了核准注册。


这件“TRUMP”商标申请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虽然指定的服务类别仍然是第37类,却是一件全新的商标了,与此前的第5771154号商标行政诉讼案并无关联。




至于为什么之前特朗普争取这两项服务的商标申请,官司打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都没有获得支持,却在“当选总统”后又获得了初审公告呢?


王金华分析说,商标局官方网站信息显示,2016年9月6日,商标局发出第1518期《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董伟申请注册的“TRUMP”商标被宣告在“建筑施工监督;建筑信息;建筑;港湾建设;商业摊位及商店的建筑;拆除建筑物;工厂建设道路铺设”等服务上无效。


也就是说,此前商标局、商评委和法院都认为,特朗普申请的“TRUMP”商标指定使用的“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提供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信息”服务与董伟的“TRUMP”商标核定使用的“建筑、工厂建设”等服务构成类似服务,所以驳回了特朗普的相关申请。


由于9月6日之后,这一障碍已经消除,特朗普新申请注册的“TRUMP”商标才得以获得初审公告。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这也许将是特朗普担任总统之后取得的第一件在中国的注册商标。


“商标狂人”特朗普


实际上,也许由于特朗普本人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关于他与商标之间的故事非常多,不少报道都将他称为“商标狂人”。


公开资料显示,特朗普在美国拥有300余件商标,除了房地产,特朗普的生意还包括:服装、罐装水、葡萄酒、高尔夫、传媒杂志、酒吧、教育、游戏、餐饮等,从他2015年为竞选总统提交的财务报表来看,至少有200多个商业项目被冠以“特朗普”之名。


据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透露,他们一共接到过300多件来自特朗普的商标申请。


在中国商标网查询的结果显示,早在2006年,特朗普就将自己的英文名字“TRUMP”、中文译名“特朗普”以及“川普”“川普地产”“TRUMP HOME”等多个标志在中国进行了商标申请。


据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乔万里介绍,截至目前,特朗普以“唐纳·川普”的名义在中国申请过82件商标,类别涵盖第9、18、20、25、35、36、37、41、42、43、44类。这些商标绝大部分申请时间较早,有少一部分是近两年开始申请的,商标大多数已经获得授权。


特约撰稿/李春

编辑/段文  孙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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