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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品住宅市场上周成交环涨107.56% 新都成交621套居榜首

2017-11-13 克而瑞成都 成都房价点评

注:

①数据统计时间:2017.11.06—2017.11.12

②数据统计范围:成都市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龙泉、郫都、双流、温江、新都

③土地统计范围:成都主城+近郊+远郊

④数据来源:网签数据

一周市场综述

第45周10宗土地供应,6宗土地成交。

第45周成都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10.71万㎡,环比上涨70.54%;成交33.13万㎡,环比上涨107.56%;成交均价为10297元/㎡,环比上涨1.09% 。

紫郡蘭园本周末加推,356套房源全部售罄;世茂城3期本周末加推,400套房源全部售罄。 


土地市场


45周10宗土地供应,商住和商业各5宗,分别位于双流6宗,温江和邛崃各1宗;

45周6宗商住土地成交,分别位于青白江4宗,新都2宗。


一周土地供应列表:

    


一周土地成交列表:



商品住宅市场



第45周成都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10.71万㎡,环比上涨70.54%;成交33.13万㎡,环比上涨107.56%;成交均价为10297元/㎡,环比上涨1.09%;


2017年以来,中央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原则加快建立多个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而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转型升级,依靠生产要素投入拉动经济的模式已不可持续,房地产行业对拉动地方经济的作用不断下降,回归房地产居住属性的时代已经到来。


本周商品住宅新增供应有:世茂城3期;金科天宸1期;紫郡蘭园1期 。


第45周,商品住宅市场成交环比翻倍增长成交均价方面温江、城南区域上涨幅度最大,涨幅分别为26.09%、17.26%;成交面积方面,所有区域均不同程度上涨,其中温江、新都区域上涨4倍以上成交套数方面所有区域均不同程度上涨,其中温江、新都区域上涨幅度最大


第45周,城中、城东区域价格下跌幅度最大,下跌幅度分别为17.85%、9.95%;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方面,所有区域均上涨,但龙泉区域上涨幅度最小,涨幅为1.61%;成交套数方面,所有区域均不同程度上涨,这其中龙泉区域成交套数上涨幅度最小,涨幅为5.64%。


第45周温江区域的“金科天宸”项目成为商品住宅成交金额排行榜榜首。

第45周郫都区域的 “花样年香门第”项目成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排行榜榜首。


3一周开盘


紫郡蘭园本周末加推,356套房源全部售罄;世茂城3期本周末加推,400套房源全部售罄。

4新闻多一点


近期各地楼市新闻一览


重拳!市房管局和发改委联合查处商品房价格的8类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重点检查:1.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3.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7.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8.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9.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此外《通知》明确高度重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 


深圳建筑废弃物分类 拟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2017年11月7日,《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深圳市法制办上征集意见。具体来说就是,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包括建立建筑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记录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类别、排放量、回收利用、去向等,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建筑废弃物分类知识宣传,监督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开展建筑废弃物分类;监督检查建筑废弃物分类,并应交由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职责。施工单位、受纳场所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有关标准和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分类的建筑废弃物再混合。收费方面,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所处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的建筑废弃物处理费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运营、综合利用项目扶持、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其他建筑废弃物末端处理收费以促进减排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原则,由市场自行定价为主。相关收费指导意见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建设等部门制定。意见稿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海域倾倒建筑废弃物。需要向海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报经批准后,在指定的海域范围内倾倒指定种类的建筑废弃物。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征意见 查询工作不得收费


2017年11月1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动产登记资料实行属地查询和分类查询,遵循依法、便民和高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查询工作时不得收取费用。征求意见稿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查询主体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原则上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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