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47.9亿拿下677米高楼地块 温江和邛崃的三宗地块底价成交
位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一、二、三组,正兴街道凉风顶村五、六组,秦皇寺村五组(天府中心范围内,通州路以西、福州路以东)的一号宗地也被称为677米高楼地块,曾于10月在开拍前因故终止,今天在123号和77号的你争我夺中,经历了熔断+续竞自持超高层及高层商业建筑地上计容商业物业比例+抽签竞得,最终被123号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1600万元/亩,总价47.9亿元的价格竞得,超高层和高层商业自持比例100%,溢价率107.79%。
位于温江区涌泉街道的二号宗地被上海新尚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350万元/亩,楼面地价3500元/㎡的价格拿下,溢价率0%。
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办凤凰大道西延线北侧、邛窑大道西侧的三号宗地被成都碧桂园富高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330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1980元/㎡的价格拿下,溢价率0%。
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办邛窑大道东北侧、十方国际西北侧的四号宗地被成都碧桂园富高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330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1980元/㎡的价格拿下,溢价率0%。
11月28日上午,成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分别位于天府新区、温江区和邛崃市的四宗地,净用地面积共计合613.1亩。
四宗地均为商住用地,其中天府新区的一号宗地和温江的二号宗地均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一号宗地采取“限价竞买+续竞自持超高层及高层商业建筑地上计容商业物业比例+抽签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二号宗地采取“限价竞买及抽签竞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一号宗地的竞买资格条件:
一号宗地的项目建设要求及竞得人义务:
二号宗地的竞买资格条件:
11月17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又发布了关于二号宗地竞买资格条件中“相关合作协议”的说明公告:对该宗地《出让方案》中“竞买资格条件及审核主体”的第一条要求中“相关合作协议”作如下说明:意向竞买人提交的与国家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正式协议、意向协议、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或国家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向意向竞买人出具的意向入驻温江区的承诺书、意向函等文书之一者均视为“相关合作协议”。
二号宗地的项目建设要求及竞得人义务:
一号宗地位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一、二、三组,正兴街道凉风顶村五、六组,秦皇寺村五组(天府中心范围内,通州路以西、福州路以东),净用地面积合299.3942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起拍价770万元/亩。
一号宗地: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一、二、三组,正兴街道凉风顶村五、六组,秦皇寺村五组(天府中心范围内,通州路以西、福州路以东)
面积大小:合299.3942亩
容积率:①1号地块不大于44.44万平方米;2号地块不大于8.25万平方米;3号地块不小于2.28万平方米且不大于17.04万平方米;4号地块不小于0.89万平方米且不大于5.15万平方米;5号地块不小于1.82万平方米且不大于7.63万平方米;6号地块不小于1.71万平方米且不大于7.68万平方米;7号地块不小于1.40万平方米且不大于6.27万平方米;8号地块不小于0.88万平方米且不大于2.61万平方米;9号地块不小于1.11万平方米且不大于4.97万平方米;10号地块不小于1.47万平方米且不大于6.16万平方米;11号地块不小于2.16万平方米且不大于9.71万平方米;12号地块不小于2.30万平方米且不大于9.62万平方米。②3、4、7号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10%且不大于49%;5、6、8、9、10、11、12号地块兼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③13号地块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建筑高度:住宅建筑高度不小于24米。1号地块临福州路建筑制高点拟定高度为677米(以空军及民航批复为准),临厦门路建筑高度不大于180米;2号地块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80米且不大于200米;3号地块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00米且不大于160米,临福州路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40米;4号地块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20米且不大于150米;5号地块塔楼建筑高度不大于130米,临厦门路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20米,地块中部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90米且不大于100米,临通州路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6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20米,临厦门路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110米,地块中部塔楼建筑高度不小于90米且不大于100米,临通州路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7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视线通廊控制线北侧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视线通廊控制线南侧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8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视线通廊控制线南侧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9、11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10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临通州路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视线通廊控制线南侧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12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临通州路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若以上各地块建筑高度要求与天府中心城市设计不一致,以城市设计为准。
建筑密度:1、2号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50%,2号地块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5%;3、4、7号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0%,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25%;5、6、9、10、11、12号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25%;8号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28%;13号地块不大于35%。
起拍价(万元/亩):770
成交价(万元/亩):1600
成交总价(亿元):47.9
成交楼面价(元/平米): 3698
竞得者:123号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溢价率: 107.79%
计算容积率: 6.49
最高限价(万元/亩): 1600
超高层和高层的商业自持比例:100%
二号宗地位于温江区涌泉街道,净用地面积合191.0091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且满足计入容积率居住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48%),起拍楼面地价3500元/㎡。
二号宗地:温江区涌泉街道
面积大小:合191.0091亩
容积率:>1.0且≤1.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且满足计入容积率居住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4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起拍楼面地价(元/㎡):3500
成交价(万元/亩):350
成交总价(亿元):6.68
成交楼面价(元/平米): 3500
竞得者:上海新尚置业有限公司
溢价率: 0%
计算容积率: 1.5
最高限价(元/平方米):7000
三号宗地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办凤凰大道西延线北侧、邛窑大道西侧,净用地面积合67.4614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金融保险、艺术传媒、其他商务设施、娱乐用地,且兼容比例≤10%),起拍价330万元/亩。
三号宗地:邛崃市文君街道办凤凰大道西延线北侧、邛窑大道西侧
面积大小:合67.4614亩
容积率:1.0<R≤2.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金融保险、艺术传媒、其他商务设施、娱乐用地,且兼容比例≤10%)
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临凤凰大道西延线首排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25%
起拍价(万元/亩):330
成交价(万元/亩):330
成交总价(亿元):2.22
成交楼面价(元/平米): 1980
竞得者:成都碧桂园富高置业有限公司
溢价率: 0%
计算容积率: 2.5
四号宗地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办邛窑大道东北侧、十方国际西北侧,净用地面积合55.2361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金融保险、艺术传媒、其他商务设施、娱乐用地,且兼容比例≤10%),起拍价330万元/亩。
四号宗地:邛崃市文君街道办邛窑大道东北侧、十方国际西北侧
面积大小:合55.2361亩
容积率:1.0<R≤2.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金融保险、艺术传媒、其他商务设施、娱乐用地,且兼容比例≤10%)
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且符合航空限高要求,临南河首排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25%
起拍价(万元/亩):330
成交价(万元/亩):330
成交总价(亿元):1.8
成交楼面价(元/平米): 1980
竞得者:成都碧桂园富高置业有限公司
溢价率: 0%
计算容积率: 2.5
近期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