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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建底价获郫都95.8亩地,崇州地块溢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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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成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分别位于郫都区和崇州市的四宗地,总出让面积合约293.51亩。
郫都区德源镇地块、犀浦地块因故终止。
郫都区郫筒地块被199号西安中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起拍楼面地价5000元/㎡的价格竞得,成交总价约7.98亿元,溢价率0.00%。
崇州市崇阳街道地块吸引了多家房企参拍,最终被88号成都东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535万元/亩的价格竞得,折合楼面地价约4012元/㎡,成交总价约3.16亿元,溢价率24.42%。
②在该宗地范围内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须引进不少于1家量子通信产业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入驻企业须在郫都区范围内注册且在注册后每年度量子通信类产品纳税额不低于2000万元;
③自持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项目商业物业计容建筑面积的50%,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
犀浦地块要求:①须在该宗地范围内建设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成都)示范基地,包括不少于3000㎡的海峡两岸经济文化艺术教中心永久会址、不少于30000㎡的台湾特色商业街和不少于30000㎡的台湾科技产业中心;
②在该宗地范围内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亿元,须引进不少于10家台湾优质科技企业,且入驻企业每年度在郫都区的纳税额不低于1亿元;
③自持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项目商业物业计容建筑面积的50%,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
④成品住宅比例应达到80%。
郫筒地块要求:①按照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产业规划要求,须在该宗地范围内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的新经济产业基地;
②自持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项目商业物业计容建筑面积的50%(其中15000㎡的新经济产业基地须全部自持),出让年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
③成品住宅比例应达到80%。
崇州市崇阳街道地块要求:①地块北侧配建规划道路西游路长约309米、宽30米;北侧配建带状绿地长约264米、宽30米,东侧配建带状绿地长约160米、宽15米;
②成品住宅建设面积比例达60%。
01
一号宗地
建筑高度:①号地块应符合《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国际社区起步区城市设计》及《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的要求;临菁蓉湖一侧用地红线50米以内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因故终止
计算容积率:2.0
02
二号宗地
建筑高度:①号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 36 米;②号地块:地块内建设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绝对海拔高程不大于626 米。
因故终止
03
三号宗地
建筑高度: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 54 米,商业建筑高度不大于 80 米。
成交楼面地价(元/㎡):5000
成交总价(亿元):7.98
竞得人:199号西安中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04
四号宗地
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临崇庆南路建筑高度不低于40米,不大于60米,临蜀南街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商业建筑限高10米。
成交楼面地价(元/㎡):4012
成交总价(亿元):3.16
竞得人:88号成都东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