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诊断与处理运维期间常见问题,提高运维质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行,浙江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月20日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常见问题与处理导则》。该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由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解释。
来源:浙江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诊断与处理运维期间常见问题,提高运维质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行,浙江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月20日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常见问题与处理导则》。该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由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解释。
关于发布《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常见问题与处理导则》的公告为顺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不断提高运维技术和管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常见问题与处理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附件: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常见问题与处理导则.docx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导则编制计划的通知》(建办村字〔2017〕163号)要求,为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开展更加顺利,不断提高运维技术和管理水平,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由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浙江双良商达有限公司(地址:杭州西湖区紫萱路160号西城博司1栋2楼张文欣,邮编:312030),以供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郑展望、王荣、徐俊康、杨铁烽、潘子强、金黎艳、李菱、张文欣、汪啸、徐旭峰、王飞本导则主要审查人:罗安程、李军、梅荣武、廖敏、许明海1.1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诊断与处理运维期间常见问题,提高运维质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行,特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内运行维护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常见问题的诊断与处理。1.3 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常见问题的诊断与处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2.1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2019年9月27日)2.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等的总称。主要包括管网设施和终端设施等。2.3 终端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末端处理的构筑物及设备等设施的总称。主要包括预处理设施、主体处理设施和附属处理设施等。2.4 预处理设施。具有去除悬浮物、泥砂和调节水量、水质等功能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总称,一般由格栅池、沉砂池、调节池等组成。2.5 主体处理设施。一般由厌氧处理设施、好氧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等一种或多种以及消毒、排放口等相关设施组成。2.6 附属处理设施。终端设施内与污水处理工艺不直接关联的配套设施。包括标识牌、绿化、汀步、围栏和设备房等。2.7运维服务机构。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供运行和维护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或组织。2.8 格栅井。格栅井放置格栅,可用来阻拦污水中的垃圾并且可分离污物,可高效、简单地拦截、收集污水中的垃圾。在农村生活污水中的垃圾被格栅井阻拦后,只需要打捞起来就可以统一进行收集处理。2.9 沉砂池。去除水中比重较大、能自然沉降的较大粒径砂粒或杂粒的水池。2.10 调节池。指的是用以调节进、出水流量的构筑物。主要起调节水量和水质的作用,还起调节污水pH值、水温,以及预曝气作用,还可用作事故排水池。2.11 厌氧处理设施。是利用兼性厌氧菌和专性厌氧菌将污水中大分子有机物降解为低分子化合物,同时产生甲烷、二氧化碳等气态物质的有机污水处理设施。按工艺一般分为厌氧消化池、兼氧处理池等。2.12好氧处理设施。利用好氧微生物(包括兼性微生物)在有氧气存在的条件下进行生物代谢以降解有机物,使其稳定、无害化的处理设施。按工艺一般分为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MBR膜法等。2.13 生态处理设施。利用自然界的生物链(自然界中各种生物之间形成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链索关系)功能与作用,实现污染物在不同物种之间的吸附、截留、存贮、转化、同化等功能,来处理自然界的污染物,既达到生态平衡,又起到净化污水作用的处理设施。按工艺一般分为人工湿地、生态滤池、稳定塘(氧化塘、生物塘)等。2.14 管网维护。是指对管网进行检查、维修和疏通保养的工作。2.15 检查井。为便于定期检查、清洁和疏通或下井操作检查用的塑料一体注塑而成或者砖砌成的井状构筑物。2.16 流槽式检查井。简称流槽井,是为了保持流态稳定,避免水流因断面变化产生涡流现象而在检查井底部设置弧形水槽的检查井。2.17 沉泥式检查井。简称沉泥井,在井底部设置加深的部分,用于沉积管道中泥砂的检查井。2.18 户内设施。接户井之前的污水收集管网、清扫井、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2.19管网设施。清扫井进水管以下部分到终端处理设施均视为管网设施。管网设施包括收集设备、输送管渠、提升泵站和附属构筑物。2.20 接户井。汇集农户洗涤污水、化粪池出水和厨房污水的井,作为户内设施和管网设施的分界。2.21人工湿地。人工湿地是人工建造的、可控制的和工程化的湿地生态系统。人工湿地是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优化集成通过设计和组合来进行污水处理的生态处理设施。为了保证污水在其中有良好的水力流态和较大的体积利用率,人工湿地的设计应采用适宜的形状和尺寸,适宜的进水、出水和布水系统以及在其中种植抗污染和去除污染能力强的沼生、湿生与水生植物,使其既具有自然湿地的主要生态与环境功能,又强化了净化污水的能力。3.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常见问题的诊断与处理
诊断:运维技术人员观察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和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出现的情况与问题进行分析、推理与判断,得出最终科学结论的全过程。处理:运维技术人员在观察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与工作情况,根据出现的现象与问题进行分析、推理与判断并做出科学诊断基础上所采取专业技术与管理措施,解决污水处理设备与设施运行状态与工作不正常的问题,使之正常运行,能有效处理污水。现场运维人员应根据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规模配备,根据项目中村镇地域面积和实际设施数量等情况配备相应学科与专业的运维技术人员,经过系统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现场运维设备:日常运维巡检中需要使用的车辆和仪器等。车辆主要有运维巡检车辆、吸污车、管道疏通车等;仪器主要有高压水枪、CCTV检测设备、QV内窥镜、安全防护面罩、应急发电机等。现场运维工具是指:日常运维中进行各类问题的修理与修复工作时需要使用的工具。主要有各类扳手、各种钳子、各种螺丝刀、电烙铁、万用表、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取样工具等。运维期间应填写运维记录表;主要有行政村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数据资料记录表、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巡查记录表、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巡查记录表、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记录表、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记录表、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检测记录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信访交办反馈记录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异常情况报送登记表等,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记录上传至农污运维监管平台。(1)运维时发现能现场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填写问题解决报告单。(2)运维时发现不能现场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运维服务机构报告,并填写与上报问题报告单。运维服务机构接到问题报告后,应按问题类别及时处置。需由运维服务机构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填写问题解决报告单;需由业主负责解决的问题,应向业主及时报告,并做好问题解决的配合工作。(1)不同管径接户管的连接未采用变径接头而采用水泥封堵等其他不规范的连接方式;餐厨污水、冲厕污水、洗浴废水、洗涤污水四种水不分,漏接、混接、错接。(1) 为防止臭气回溢,必须在卫生间、厨房出水立管设置“S”型存水弯。若不能满足最小离地距离,可在埋地横管设置“P”型存水弯;(2) 接户管可选用的管径范围为75~160mm,管材一般选用UPVC。厨房的排水管径应不小于75mm,农户卫生间污水到化粪池前的排水管径应不小于110mm,化粪池出水到支管的排水管径应不小于110mm。(3)户外裸露的管道应进行有效的包覆保护,一般可用保温材料包裹管道,并在其外面采用防水胶带捆扎防护。检查私自接管,雨污混接及“四水”不分,漏接、混接、错接问题是否存在,如有则应及时解决;如运维服务机构无法自行解决,应在一周之内完成汇报材料上报主管部门。清扫井存在破损、渗漏、井盖缺失、堵塞和塌方等问题。需定期巡查和清理清扫井,发现塌陷、破损、渗漏、井盖缺失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有杂物时应及时清理;堵塞时应及时疏通;确保井盖能正常打开,无封死。(1)化粪池存在破损、变形、脱节、开裂与堵塞现象;(4)个别地区采用粪水直排管网,需对管网和检查井等构筑物频繁清扫;(5)化粪池建设不规范(单格式、无清淘口、无透气管、不设导粪管、无底渗漏式)。(1)需定期巡查和清理,发现破损、变形、脱节、开裂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堵塞时应及时疏通;确保清掏口无封堵。(2)对于“漏底”、未设置掏粪口、无透气管或其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化粪池,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3)化粪池应定期清掏污泥和漂浮物,最长清掏周期不超过12 个月,清掏物可纳入污泥处理系统。(4)定期检查化粪池,如有渗漏或雨水、地下水进入应及时维修。(5)定期检查化粪池的密封性,如有破损,及时维修。开盖检查时应注意防毒、防爆与防坠。(1)定期检查隔油池,及时清除浮油,浮油应纳入(厨余垃圾)处理系统。(2)如发现溢出油污现象应及时清理。如需使用清洗液及脱脂剂,应佩戴相应护具,注意操作安全。(3)发现隔油池破损、开裂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需定期巡查和清理,发现塌陷、破损、渗漏、井盖缺失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有杂物时应及时清理;堵塞时应及时疏通;井盖能正常打开,无封死。发现埋深过浅的接户井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通知施工方进行整修。(5)检查井盖被封堵而无法正常开启,从而导致无法进行清淘与维护;(1)检查井框、井筒有无破损、变形、异常,如有则应在一周之内进行维修更换。(2)检查井盖应标注污水标识,能正常打开,无封死。当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8小时内恢复。(3)检查防坠设施有无缺失、破损等问题,如有,则应在8小时内修复。(4)检查井内不应有杂物,沉泥式检查井井底允许积泥深度不得超过管底以下50mm,流槽式检查井不得超过管径的1/5。(5)流槽式检查井内应无明显积水,沉泥式检查井水位不宜高出其出水管管底标高1cm以上。(6)检查井应设置规范,当发现设置不规范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由其通知施工方及时整修。管网系统中,接户井、检查井可能存在破损、渗漏、井盖缺失、堵塞和塌方等问题,管道可能存在破损、变形、渗漏、淤积、堵塞、违章占压、私自接管以及雨污混接等问题。管网维修或更换应由专业人员实施,并应按现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等规范要求进行。(1)检查管道有无破损、变形、渗漏、堵塞等问题,如有,则应在一周之内更换、疏通管道。(2)检查管道包封、固定组件有无脱落、破损、缺失等问题,如有,则应在一周之内修复、增补、固定。(3)检查管道内积泥情况,允许积泥深度为管内径净高度的1/5,积泥超出该深度则应及时清理。(4)可采用压力水枪等高压清洗设备对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在管道本身损坏、淤塞严重,无法疏通时,可开挖翻修整段管道。(5)检查管网是否存在违章占压、私自接管、雨污混接或其他污水接入等问题,如有,则应及时解决;如运维服务机构无法自行解决,应在一周之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6)提升泵安装不规范存在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等问题;(1) 每年应至少一次吊起提升泵,检查潜水电机引入电缆,如发现电缆线破损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在吊起提升泵前必须对其进行断电停运处理,随后通过手链或拉绳将提升泵提出池外,移动时应注意保护电缆线和连接管道。检修完成后,再放至池中正确位置。(3) 定期巡检,通过水泵运行声音判断运行正常与否,如不正常,则应先断电停运,再检查故障原因。(4) 若发现提升泵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则必须重新安装。(5) 提升泵进出口如有堵塞,应及时清理,保持畅通。(6) 提升泵停止运行后应在5 分钟后开启,避免电机烧坏。(7) 每次在检修提升泵时,应先对其进行断电停运处理,随后通过手链或拉绳将提升泵提出池外,移动时应注意保护电缆线和连接管道。检修完成后,再放至池中正确位置。(8) 安装完成后应通电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如反转需要重新接电。(1)发现格栅井破损、渗漏,格栅漏装、装错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业主,由业主联系施工方尽早修复到位。格栅井体损坏严重、影响使用时,应重建;发现格栅破损、腐蚀严重影响正常功能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格栅;(2)运维期间检查格栅井中栅渣量和格栅前后水位差,栅渣过多或水位差较大时,应及时采用栅渣清理工具(如清渣网、储渣桶等)清理;栅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宜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统一处置。(3)定期查看格栅井底部积泥情况并及时清理底部淤泥。(1)定期查看池内水泵、液位计等是否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更换;(2)对于调节池存在池体破损、渗漏,池内污水溢流问题,应及时上报业主,让业主联系施工方尽早修复到位。对调节池体损坏严重、影响使用时,应重建;(3)定期查看调节池水面漂浮物情况,及时使用专业打捞工具清理漂浮物、沉砂;清理出的漂浮物和沉砂应妥善处置,宜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统一处置;(4)定期查看调节池底积泥情况,及时使用专业清淤工具进行清淤,必要时可使用吸污车等工具。底泥宜纳入污泥处理体系统一处理;(5)对存在故障的提升泵、液位计等设备与仪表应及时进行修复,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与仪表;无备用设备与仪表时,应及时报备、采购。(1)生物处理单元防护盖损坏、池体渗漏、防腐层脱落;(4)各处理单元存在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现象,污泥未合理安排清掏;(7)污泥沉降比过大或者污泥浓度过高,影响生化系统;(8)检查孔及其它附属井口盖板的密封性和牢固度存在问题;(10)风机消声器消声材料及导叶的调节装置出现腐蚀、老化、脱落;(11)风机的润滑系统、自控系统、供电系统、空气过滤系统、保护系统、管路闸门、减震隔音系统等出现损坏故障;(1)定期检查生物处理单元池所属检查孔、人孔及其它附属井口是否加盖,检查盖板的密闭性和牢固度,防止人畜跌入。发现盖板上有垃圾、污物、杂物等应及时清理,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更换。(2)厌氧消化池污泥应每年清掏或排泥一次:清掏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应注意保留池容30%左右的料液,不宜在冬季进行清掏或排泥。(3)定期观察进水水质、水量是否异常。如有水质发黑、出现泡沫、出现异味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职能部门,定期取样检测进、出水的水质指标。(1)定期查看检查口井盖、防坠网,缺失和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更换;池体轻微渗漏、破损应及时维修。(2)定期查看生物填料情况、运行4年以上或固定式生物填料脱落的填料应及时清理,塌陷的填料应及时更换。(4)开展清掏、维修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试行)》中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严禁在池边或井边使用明火。(1)定期或不定期巡检进水水量、水质,针对进水量过大或过小,污水的颜色、气味、浊度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2)定期检测好氧池溶解氧,确保曝气时间足够,溶解氧宜保持在2-4mg/L,冬季温度过低时,应适当增加曝气。(3)观察好氧池的填料有无脱落、是否堵塞,发现填料脱落、断裂应及时更换补充;发现堵塞,可增加曝气量或加大回流水量,以冲刷生物膜,减少生物膜的厚度。(4)定期对好氧池常规指标进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水温、 pH、溶解氧(DO)、污泥沉降比(SV30)、污泥浓度(MLSS)、污泥体积指数(SVI)、污泥泥龄等。(5)定期检查搅拌、消化液回流泵、污泥回流外排泵等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故障,应及时保养、维修。(6)每三个月一次检查风机的润滑系统、自控系统、供电系统、空气过滤系统、保护系统、管路闸门、减震隔音系统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不正常及时修理或者更换。(7)每月至少一次检测好氧池污泥沉降比和污泥浓度,当二沉池出现浮泥现象时,应及时排泥。(8)风机消声器消声材料及导叶的调节装置出现腐蚀、老化、脱落现象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9)应每月一次检查采用生物膜法的好氧池填料有无结块、脱落、破碎等情况,如有则及时进行清理和补加。(10)回流泵和污泥排放泵使用半年后,应检查密封和润滑状况,有无渗油漏油,必要时更换机械密封件。(1)定期检查膜间压差,及时进行模组水洗或药物清洗。当跨膜压差升高很快时,应尽早进行药物清洗,膜组件清洗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2)对MBR膜出现断丝、膜破损、老化等问题,应及时打结维修或更换,确保出水水质稳定。(3)及时调整MBR膜系统曝气,进出水、污泥外排等设备故障和问题应及时维修,必要时对损毁设备进行更换。(4)定期排出剩余污泥,维持污泥浓度在7000~18000mg/L。(5)考虑到MBR膜设备复杂性,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具体MBR技术手册严格执行。(2)水生植物及周边绿化植物群落密度下降,植株生长发育不良,甚至枯死、冻死;(4)种植不符合设计的其他植物等,影响日常运维工作;(1)适时进行水位调节,保证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等生态处理单元不出现进水端雍水和出水端淹没现象。及时对造成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系统堵塞的杂物进行清除,适时更换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前端区域的基质或填料。(2)定期对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等生态处理单元内杂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其他植物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对于杂草与病虫害进行生态方法处理,禁止使用农药。根据季节与气候变化与植物生长发育情况对人工湿地的植物进行补种或刈割。(2)定期观察进、出水水量,判断人工湿地是否存在渗漏与地下水渗入问题。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修复。(3)冬季时可采用在人工湿地或生态滤池地表覆盖秸秆、芦苇等方式进行防寒处理。(4)人工湿地设施其他未尽要求应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执行。(1)观察整体设备,出水井、管网连接井是否存在开裂渗水漏水现象;如出水口存在破损、渗漏,盖板破损、缺失等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2)检查设备进水是否存在其他废水进入,及时排查并切断废水源头,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防止二次污染。(3)出水水质超标应及时整改。对超标的水质参数,采取针对性调试措施,对各单元设备曝气、回流、溶解氧、污泥含量等做出整改。(4)运维单位应及时将自检数据、结果评价、整改反馈等水质自检记录录入企业信息平台并归档。(5)按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导则》对处理终端进出水进行取样和水质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时记录、分析并上报。(1)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已损坏或存在安全问题的排放井防护井盖。(2)每月一次清理排放井井底及井壁,保持井壁光洁、井底不得有淤泥沉积。(3)应定期检查排放井中流量计是否正常运转,如发现异常则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技术人员修复。(1)由于设备位置地势低造成设备损坏问题应尽早通知施工方整改。(2)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水泵类设备应定期巡查,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线盒电缆线的入口密封是否完好,对叶轮、闸阀、水泵进水口的堵塞物应及时清除,排除故障或更换水泵,恢复运行。风机类设备应定期维护,对于停止运行的风机应及时排除故障,及时加注机油,更换防尘膜,更换皮带或更换整个风机,恢复正常运行。电气元件设备应及时让专业电工检查,判断故障原因,恢复正常运行。高、低压电气设备在定期维修后的试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严禁违规操作。(1)未按规范安装或改装处理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2)由于设备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管设备内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6)未按运维平台软件操作规程及要求使用软件导致系统故障或损坏。(1)定期对监管中心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上显露的灰尘进行清理。防止由于设备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管设备内部,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设计日处理能力30 吨以上、受益农户100 户以上或位于要求较高的水环境功能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或改装处理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3)定期检查监管中心各硬件、软件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设备硬件、软件故障,或设备运行状态异常的,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或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并排除故障。(4)定期对易老化、易损的网络配件、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或者损坏现象的部件(如网络模块、网络线、监控设备等),应及时更换。(5)每周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测,并进行杀毒软件升级工作。(6)应严格按照运维平台软件操作使用说明书操作运维平台软件。运维单位应及时增补站点周边设施和站点内绿化,增设告示牌、警示牌,修补围栏,及时与业主和乡镇沟通站点设备用地被居民使用问题,制定运维应急预案,及时响应,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整体达标、稳定运行。(2)化验室仪器与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无法满足水质检测要求;(1)应严格按《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检测化验室建设导则》设计化验室;②给排水系统应独立设计,给水应包括自来水和实验用纯水,有害废液应集中收集处置;③配电系统应包括照明用电和设备用电,并应分别布线,形成回路。室内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精密仪器设备应配备不间断电源系统,并应设置接地保护;④供气系统应独立设计。压缩气体钢瓶应固定,并远离火源,在阴凉处储存。易然、易爆气体钢瓶应单独放置;⑤通风系统应包括全室通风、局部排气罩和通风柜通风应采用专用管道排放,有毒废气应处理后排放。精密仪器室、洁净化验室的送排风系统应各自独立设计,独立使用。(2) 应根据项目所需检测的指标配置合理、安全、高效的仪器设备。①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防火、防盗措施,并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②应设置火灾烟雾报警器、灭火设施、紧急事故淋浴器、洗眼器和急救箱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并有警示标识;③应制定化学危险品安全指施。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应按照双人管理、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双锁、双本账的制度执行。易然、易爆、易腐蚀物品应按有关规定管理;④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实施无害化处理后排放,或由专人依照物质的性质以及危险品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建档、记录,并定期送往专业处理部门进行安全处理;一般进水超标,指由于有农村生活污水以外的水,如小作坊、工业设施的生产废水混入管网,造成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当发现进水水质异常(通过pH、颜色、气味等情况判别),运维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进水水质异常影响终端设施运行。同时应及时采样送检,并立即上报运维中心。经化验室检测结果确定进水超标后,应立刻上报运维中心和乡镇负责人,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检查超标水的来源,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超标水进入管网。如发现终端站点的进水异常中断,运维单位应马上组织人员对管网进行排查与疏通。如长期出现终端停水,则很有可能出现管网破裂、渗漏等现象,应及时上报乡镇、村委相关负责人员安排修复。如短时间出现终端停水,应及时调节运行参数,如减少曝气时间,加大回流量,增加水力停留时间等以确保终端设施运行及出水水质正常。如遇到停电问题应及向政府部门汇报,并和供电公司及时联系送电情况。可采用应急发电机进行临时供电,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保证供电,导致站点无法正常运行,可采用吸污车抽运污水至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对于突发的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污水输送受阻、处理设施淹没、配电及机电设备损毁等问题时,在保证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上报运维中心,由事故应急小组负责人指挥采取相应的抢险救援等措施。必要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支援,积极配合外部相关单位进行抢修。应及时对各工艺污水处理池进行通风和曝气,无曝气条件工艺池可增设曝气机进行应急曝气。通风操作可分两步实行:1)针对低浓度恶臭气体,可打开设备盖板,让其自然扩散稀释;2)针对高浓度恶臭气体,可补充加入强烈的芳香气味剂进行中和,使周围居民能够接受处理后的气体环境。如遇人员受伤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现场救护措施:D.尽量控制事态恶性发展,防止继发性与次生性损害。A.迅速将受害人员救离危险区至安全处,依据具体情况C.按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导则》要求及时处理。9.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3)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9.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导则》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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