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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很快有人管了!霸占停车位的“神器”赶快收起来!否则最高可罚500元!
好消息,
以后这种事情有人管啦!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中山市停车场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9月5日前,市民可将意见和建议向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科反映。
公共停车位设障碍
每个泊位罚500元
《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实施代履行拆除,并处以每个泊位500元的罚款。
自用停车场
非工作时间
可向社会开放
解决停车位紧缺问题,还有哪些直接有效的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倡导停车场的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自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
同时,倡导错时停车。
《征求意见稿》针对停车位紧缺问题,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建议。
例如:鼓励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单体停车场建设的土地储备和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单体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等。
想了解《中山市停车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更多内容请点击文章左下角的【阅读原文】。
记者 李丹丹 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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