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谴责!这是谁干的?丢一个烟头让中山这辆货车被烧得只剩骨架!
因为一个烟头,一辆车报废了,这原本就让车主感到不幸,更不幸的是,还找不到扔烟头的主,真是欲哭无泪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小货车自燃时的场景。网友 摄
11月1日下午2时许,105国道中山汽车站附近往三乡方向一处路口,一辆运载纸箱的小货车行驶中突然燃起熊熊大火,疑是被前车车窗丢下的烟头引燃,最终被烧得只剩骨架。消防部门将做进一步调查鉴定。
当日下午2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紧急赶来的消防员扑灭,车主陈先生站在一旁一脸无奈。
“并不是像其他车辆自燃一样,火是从车头烧起的,而最先是从覆盖车顶的帆布烧起的。”陈先生回忆,事发前,他隐约看到前方有一辆车从车窗丢下东西,但由于动静不大,没有特别留意,他怀疑是被人丢了一个烟头到车顶,然后点燃了车上易燃的帆布。
不过,让陈先生倍感温暖和幸运的是,他成功逃生,多亏了一名正在路口逗留的热心男子。
交警和消防在处理善后事宜
“由于火从车顶烧起,刚开始没有发现,我看到他站在路边远远地向我挥手示意,我才意识到,于是赶紧把车停到路边,等我下车后,车顶已烧成火光一片,要不是这名热心人,我可能就被烧在车里了。”陈先生说。
在事发现场,记者找到了这名手里仍拿着一个轻便灭火器的热心男子,他不愿透露姓名,只是说:“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只是示意他而已,后来等我去停车场从我车里拿这个灭火器出来的时候,火已经很大了,根本没用。”
热心路人拿出轻便灭火器参与救援。夏亮红 摄
处罚车窗抛物取证难
要提升市民个人素质
记者走访发现,从车窗抛散物品、扔烟头的屡见不鲜。那么,交警该如何处罚这类行为呢?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向道路抛撒物品的,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可罚款100元,记2分。由于车窗抛物是一瞬间的行为,在路面执法过程中难以取证,要想较为彻底地解决车窗抛物问题,主要还是提升市民素质,养成良好的习惯。
在此,日报君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出行习惯,减少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让城市更文明,出行更安全。
文/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图/记者 叶劲翀 (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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