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啦!积分入学入户中山所需的这些证明,通通被取消啦!
生存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遗失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曾经,面对这一项项“奇葩证明”
你是不是反复被相关部门拒绝?
焦急万分又束手无策?
今后,
再也不用为这些证明烦恼了!
中山近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全市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砍掉一批证明事项。
共有192项证明事项被纳入清理范围,经审核保留的有38项,取消145项,另有9项需提请上级取消。
除法律法规新规定设立外,
今后将做到保留清单外无证明!
在取消的证明事项当中,以往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入迁移时需提供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婚姻登记(状态)证明、参保证明、居住证明、纳税证明以及毕业生的同意迁户证明等,今后均不需要提交,而是以现有证照如房产证、结婚证,或者打印格式文书如自行打印的参保证明等替代,毕业生迁户则通过网上核验即可。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开具(盖章)单位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学生申请助学金 | 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村(居)委会 |
具有稳定合法职业证明 |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高考、中考报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盖章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在《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申请登记表》上签批盖章 | 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申请登记 | 外事侨务部门 |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高考资格审核表盖章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 | 国土资源部门 |
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 | 机动车申请报废 | 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 |
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 | 机动车申请报废 | 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 |
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 | 机动车申请报废 | 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亲属关系证明 | 出境时亲属关系认定 | 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 |
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 办理户口准入迁移 | 国土资源部门 |
婚姻登记(状态)证明 | 办理户口准入迁移 | 民政部门 |
同意迁户证明 | 毕业生办理户口准入迁移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参保证明 | 办理户口准入迁移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居住证明 | 办理户口准入迁移 | 流动人口管理部门 |
纳税证明 | 办理户口准入迁移 | 税务部门 |
房产情况证明 | 申请人申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金 | 国土资源部门 |
车辆情况证明 | 申请人申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金 | 公安部门 |
工商登记情况证明 | 申请人申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金 | 工商部门 |
纳税情况证明 | 申请人申办最低生活保障 | 地税部门 |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 申请人申办最低生活保障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证明材料 | 申请大病救助 | 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村(居)委会 |
广东省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申报表盖章 | 申请法律援助,证明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情况 | 村(居)委会 |
身份证号码同一人证明 | 身份证重号纠错 | 公安部门 |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 | 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村(居)委会 |
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请人计生登记回执 | 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备案手续、办理生育保险分娩待遇报销手续、办理生育津贴手续 | 卫生计生部门 |
住院(就诊)身份证明 | 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核办、 | 各定点医疗机构 |
意外受伤证明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报销 | 工作单位 |
生存证明 | 异地领取社保 | 公安、街道、社区管理部门 |
回国定居证明 | “三侨生”身份确认 | 公安部门 |
门牌号、地址变更证明 | 办理营业执照 | 民政部门、公安部门 |
职业资格证书鉴证证明 | 办理积分入学、入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参保证明 | 办理积分入学、入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住房证明 | 办理积分入学、入户 | 国土资源部门 |
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 | 办理积分入学、入户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积分制管理卫生计生加(扣)分审核表 | 办理积分入学、入户 | 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 |
纳税凭证 | 办理积分入学、入户 | 税务部门 |
详细名单扫描以下二维码
查询取消的145项证明事项目录
详细名单扫描以下二维码
查询保留的38项证明事项目录
■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部门各镇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证部门也不再开具。
以后哪个部门需要
你再提供这145项证明的,
你直接把这条微信甩给他们看!
编辑:曾嘉慧
素材来源:中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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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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