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山取消积分入户!2018年积分入学开始受理,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最新消息!
中山今年开始取消积分入户!
1月19日
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公布了
《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
管理须知(2018年度)》
今年政策最大的变化之一
就是取消积分入户!
日报君今日从市流管办确认,
2018年中山已取消积分入户政策,
有关部门对相关户籍改革制度涉及的问题
还未发文公布。
▲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府网的宣传海报。
积分入学和承租公租房继续受理
具体怎么操作
攻略奉上!
怎么办理?
第一步:到居住地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或镇区流管部门卫计服务专窗填写《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申请卫生计生加分事项承诺书》。
第二步: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初步评估自己可以申请的积分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第三步: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统一格式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只申请积分入学为自由选择提供)以及申请积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第四步: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学排名。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所在地申请承租公租房排名。
下面这些,你必须知道!
计分方式如何?
入学(承租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01
基础分
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150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80分
附加分
02
年龄45岁以下,最高+15分
在中山有纳税的,最高+300分
排名怎么算?
申请入学排名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区排名,申请承租公租房排名的流动人员按其申请承租公租房房源地进行排名,排名在市政府公布的指标数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你得准备以下资料
●工作证明统一格式可到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下载
网址:www.zslg.gov.cn
●卫计承诺书可到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
网址:www.zsws.gov.cn
提醒: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制管理,并列入个人诚信黑榜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布;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申请人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制管理。
积分业务咨询电话:12345
中山市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地址及咨询电话:
更多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查阅
各位家长赶紧去办理吧!
文+/记者 夏亮红
图/网络
编辑:曾淑花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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