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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盛会你来参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征募赞助商啦

2017-06-20 鄂尔多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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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赞助商征募函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将于今年9月6日至17日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行。届时,来自196个缔约方国家代表团、相关国际组织及国际媒体近四千人前来参会。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携手防治荒漠,共谋人类福祉”,聚焦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地球荒漠化防治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国首次举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缔约方大会,并担任大会主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批准成立了以汪洋副总理为主任的大会组委会,中国国家林业局、外交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三个单位联合承办。

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与日俱增,防治荒漠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呼吁全世界携手应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是中国的大国担当和使命感的具体体现。

本次大会是中国主场,将全面展示中国防治荒漠化的成就和经验,宣传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建立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防治荒漠化的国际合作,亦将集中展现中国社会与公众对这项事业的支持和参与。有鉴于此,大会特别规划了“中国品牌十大荣誉赞助商”、“突出贡献企业”、大会供应商/服务商及特许经营商,搭建中国品牌与大会的合作桥梁,体现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通过参与重大国际事件,进一步提升品牌企业的公众形象和国际形象,促进企业在海内外的更大发展。

期待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担当的中国品牌和中国企业,鼎力支持中国承办本次大会,鼎力支持鄂尔多斯筹办好本次大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光  李亚格   0477-3896283/ 3896284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鄂尔多斯市筹备工作委员会市场开发组

                     2017年6月16日










马上行动起来吧~

赞助企业回报满满!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鄂尔多斯企业赞助回报方案

一、赞助大会500万元以上回报权益

(一)大会荣誉

 1.由鄂尔多斯筹委会授予“突出贡献企业”荣誉;

 2.鄂尔多斯筹委会颁发荣誉证书与牌匾;

 3.《公约》秘书处,签发感谢函;

 4.大会官网发布鸣谢公告及相关讯息;

 5.主流媒体发布鸣谢公告。

(二)参会权益

 6.在宣传大会荣誉称誉时,在大会许可期限内使用大会名称、标志。

 7.邀请赞助企业相关领导参加开闭幕式,招待宴会等大会活动;

 8.可向公约秘书处申请企业高层领导参加企业论坛并发言,经审核准允后安排;

 9.大会成果展示,设鄂尔多斯赞助企业形象展位;(待定)

 10.可参加在碳中和纪念林植树活动,并可选择部分区域作为后续企业环保教育基地;

 11.参加鄂尔多斯赞助企业联合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安排媒体采访。

(三)品牌宣传

具体以大会批准的执行方案为准。

12.大会控制区域:大会各类会场、大会成果展场地,大会相关活动现场,大会来宾及媒体入驻酒店,会场外围通道等;

13.社会宣传区域:本市范围内街区、道路,域外城市机场、车站等LED;

14.自治区、市级主流媒体;

15.大会各类印刷品、证件等物料等;

16.大会宣传片和中国治沙成果宣传片的片尾鸣谢。(暂定)

 

二、赞助大会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回报权益

 (一)大会荣誉

 1.鄂尔多斯筹委会授予“特别贡献企业”或“独家供应商”荣誉

 2.鄂尔多斯筹委会颁发证书和荣誉牌匾;

 3. 大会官网发布鸣谢公告及相关讯息;

 4. 主流媒体发布鸣谢公告。

(二)参会权益

 5.邀请赞助企业相关领导参加开幕式等大会活动;

 6.大会成果展示,设鄂尔多斯赞助企业形象展位;(待定)

 7.参加大会植树活动或本市分会场活动,特定区域林木地方赞助企业品牌命名;(待定)

8.可参加鄂尔多斯赞助企业联合签约仪式。

(三)品牌宣传

具体以大会批准的执行方案为准。

9.大会控制区域:大会各类会场,大会成果展场地,大会相关活动现场,大会来宾及媒体入驻酒店,会场外围通道;

10.社会宣传区域:本市范围内街区、道路;

11.大会印刷品、证件等物料;

12.市级主流媒体。

 

 三、赞助100万元以上

1.鄂尔多斯筹委会授予“贡献企业”或“供应商”荣誉;

2.鄂尔多斯筹委会颁发证书和荣誉牌匾;

3.大会官网发布鸣谢公告及相关讯息;

4.主流媒体发布鸣谢公告;

5.参加鄂尔多斯赞助企业联合签约仪式;

6.大会成果展场地、大会办公区域,软性植入形式,大会主题宣传+赞助商联合标识;

7.社会宣传区域:本市范围内街区、道路。

8.市级主流媒体

 

四、赞助30万元以上

1.鄂尔多斯筹委会授予“特许经营商”荣誉;

2.鄂尔多斯筹委会颁发证书和荣誉牌匾;

3.大会官网发布鸣谢公告及相关讯息;

4.主流媒体发布鸣谢公告;

5.可参加鄂尔多斯赞助企业联合签约仪式;

6.大会成果展场地、大会办公区域,软性植入形式,大会主题宣传+赞助商联合标识;

7.市级主流媒体

8.社会宣传区域:本市范围内街区、道路。

 

备注:以上回报方案仅供赞助洽谈时参考使用,最终权益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怎样?心动吧!一起来参与吧,你也可以为大会贡献一份力量!

怎么捐?捐哪里?用哪里?看这里↓↓↓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社会捐赠管理办法

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社会捐赠的原则、形式与要求

社会捐赠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以货币、实物等形式进行。

起捐金额:人民币10元。

捐赠的物资必须是本届防治荒漠化大会所需要的,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等标准,并出示有效证明。


二、捐赠时间

    2017年6月10日—2017年9月20日


三、社会捐赠荣誉


四、各类捐赠款物的分配与使用

1.捐赠的货币资金将全部用于本届防治荒漠化大会办会工作的支出;

2.捐赠的物资将根据捐赠者的意愿或经市场开发组报批鄂尔多斯筹委会办公室后进行分配与使用;


五、社会捐赠接收信息和联系方式

本届防治荒漠化大会鄂尔多斯筹委会市场开发组负责本届大会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的社会捐赠事宜。

社会捐赠指定账户:

收款人:鄂尔多斯市财政国库支付管理局

收款账号:047701012000014181

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备注:汇款说明需要标注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社会捐赠款(资金监督管理组收),并请留下捐赠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场开发组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477—3896284

资金监督管理组联系方式:0477—8581208


六、任何捐赠均由本届防治荒漠化大会鄂尔多斯筹委会市场开发组负责出具有关捐赠票据,并全程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本办法由本届防治荒漠化大会鄂尔多斯筹委会市场开发组负责解释。



来源: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鄂尔多斯市筹备工作委员会市场开发组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13148jt3j3&width=500&height=375&auto=0


温馨提示:“鄂尔多斯温暖全世界”城市形象宣传片,即日起在CCTV-4《海峡两岸》/CCTV-1/新闻频道《新闻30分》播放最新版本广告片。敬请留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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