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访谈录 | 于晓静:社会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一个有效载体
在过去的十余年里,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公益到商业,再到资本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社会企业家和影响力投资者正在创造越来越大的价值。实际上,自2006年尤努斯的自传《穷人的银行家》和戴维·伯恩斯坦的《如何改变世界——社会企业家与新思想的威力》在中国的出版,社会企业的种子便被撒下。
我们相信,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面临着的诸多问题,将让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大有用武之地。他们有理想,但是能够把理想和现实紧密结合在一起;他们能赚钱,但赚钱是为了解决更多的社会问题,“他们”越多,社会便越美好。
当然,与任何领域的其他理念到实践如出一辙,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的诞生和发展同样归功于一小群积极踊跃的人。在过去的十余年里,正是他们让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这一理念可以走进任何领域,慢慢从无到有,发展壮大,并且最终深入人心。
为此,我们联合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推出《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访谈录》专题,走访全国范围内这一小群积极踊跃的人中的部分学者和实践者,聆听他们一路走来的、精彩纷呈的第一手故事,探询他们的观点、意见和指导,并且了解他们对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未来的发展预见。
通过阅读这些访谈,我们希望您聆听他们的所思,学习他们对于未来的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的眼界,并且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希望有更多的人在这条路上做出自己对于中国的贡献,甚至推进这个领域的前沿发展。
善达网执行总编 马广志
本期受访嘉宾:于晓静
嘉宾简介: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社会处调研员、副研究员。北京市决策学学会监事,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特聘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是社会经济、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学习型城市。主持、参与多项北京市级课题研究,撰写《社会经济:拓宽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国外社会企业的发展及其启示》《英国的社会企业及其治理结构》《社会企业与社区共生模式》《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与对策研究》等论文和调研报告。
采访时间:2019年6月4日
采访地点:北京供销e家邻里中心瑞幸咖啡
全文约8218字,预计阅读时间:20分钟
“社会企业的三重价值体现”
马广志:作为两届“中国社会企业奖”的评委,你是什么时间开始研究“社会企业”的?
于晓静: 2005年,我从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毕业后,来到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工作。当年,我参与了由马仲良(国内著名社会学家、原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老师带队的一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题目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形成》。
在这个课题的研究过程中,仲良老师组织了一次小范围的座谈会,当时李凡女士(现任乐平公益基金会国际顾问,《斯坦福社会创新评论》中文刊联合主编)与环球协力社总裁罗宾·罗兰德先生参加了会议并向我们介绍了英国社会企业发展的案例。听了之后,大家都很兴奋。
马广志:当时国内对社会企业有认知的人还很少,这次座谈会你一定很受震动吧?
于晓静:是的。相对来说,社会经济是一个比较空的理论性概念,但社会企业则是社会经济的鲜活载体。后来我又读到《如何改变世界——社会企业家与新思想的威力》这本书,被更多社会企业家的社会创新故事所感染,也开始把个人研究重点转到社会企业上来。
2006年,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联合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BC)和英国杨氏基金会举办了“社会创新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国际研讨会及征文活动,我和仲良老师撰写的《“社会经济”——一项伟大的社会创新》入选了“优秀论文”,其中就谈到了“社会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一种形式,并对创新性地改善中国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因为这个契机,我们与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建立了联系。2007年夏天,他们组织了一次去英国的社会企业考察活动,我和仲良老师就受邀参加了。
马广志:这次考察有什么发现?
于晓静:我看到英国社会企业多是从公益转型而来,感受到了一种很有创新活力、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社会企业家精神。这种模式能够更好地、更可持续地解决社会问题,对于中国应该同样适用。
回国后,应BC的邀请我参与了由王名、黄浩明老师主编的《英国非营利组织》一书,负责撰写《英国的社会企业及其治理结构》一章。借由这个写作任务,我系统梳理了英国社会企业兴起的背景,提出了社会企业的核心特征,分析了社会企业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介绍了英国的相关政策。这是国内较早系统介绍国外社会企业的文章,这本书在2009年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
马广志:后来你还写了《国外社会企业的发展及其启示》一文,发表在《社团管理研究》杂志。
于晓静:是的。当时,社会企业在国外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我国也开始兴起。我认为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健康发展,需要关注和借鉴国外社会企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在我看来,社会企业有三重价值体现,一是社会价值,社会企业是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组织,有明确的社会目标。二是经济价值,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社会企业有一套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甚至能发现金字塔底层的市场,对某些传统商业领域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三是,社会企业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以优势视角看待帮扶对象,并进行创新性的商业模式构建。比如针对残障人士,社会企业会根据他们的残障程度来安排康复和工作机会,进而展现他们的价值,而不是单纯把他们养起来。这种真正“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理念特别可贵。
“社会企业是对传统公益的倒逼”
马广志: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在国内涌现出了一股“社企热”。
于晓静:我觉得还远未到“热”的程度。目前,社会企业仍然只是在公益范围内有一定认知度,虽然现在已经开始向更广泛的商业领域延伸,但更多的社会大众对社会企业并不了解。
当然,相比十年前,国内的社会企业发展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据《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调研报告》披露,国内“自觉意识”的社会企业数量达1684家左右,“无意识”的社会企业数量则高达175万家。
马广志:你认为社会企业在中国得以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于晓静:首先,中国有义利并举的历史文化土壤。
其次,有广阔的社会需求。改革开放四十年,成就斐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更加迫切、更加多样,比如养老服务、社区教育、残障人士就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都需要以更加创新、更加可持续地方式来解决,社会企业大有可为。
第三,从宏观政策来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放开公共服务市场、扩大政府购买、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四,我国以移动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优势,为创新性地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我预计会有更多的重量级社会企业将在中国诞生。
第五,90后、00后这一群体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他们是物质不匮乏的一代,更有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更喜欢做既有趣又有意义的事情。未来更多的社会企业家将产生于这个群体。
马广志:刚才你谈到,英国社会企业大多来自于公益组织转型。我国的很多社会企业也是如此。那是否可以说,社会企业的诞生是公益行业自我更新的结果?
于晓静:可以这么说,很多社会企业确实都发端于非营利机构的转型,它们要探索一条能够自我造血的路子,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这确实是对以靠捐赠为生的传统公益的变革和超越。
但如果说社会企业的发展弱化了慈善行为和传统公益,我是不认同的。一方面,某个社会问题的解决,既可以采取公益模式,也可以用社会企业方式,关键看哪个更适用,更有效。两者并不冲突。
另一方面,社会企业也是对传统公益的一种倒逼,会使得公益领域更注重效率,更关注捐款人的感受,更注重项目创新,也更强调透明度。
“社会企业发展的三个阶段”
马广志:社会企业的定义一向模糊,甚至一些基本的特性也有很多争议。现在越来越多人的主张,将争论的焦点放在如何认同、评估和比较社会影响力上,而不是单纯地给社会企业下定义。你的观点是?
于晓静:名不正则言不顺。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社会企业还是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否则,就没有了讨论的基础。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也必须给予一个明确的定义。
目前我对社会企业的定义是这样的:社会企业是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依靠提供产品或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随着认识不断升华,这个定义未来可能还会有所变化。
马广志: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你还提出了社会企业发展的“三段论”。
于晓静:是的。我认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有三个阶段。首先是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社会企业强调的是突破公益与商业的疆界,实现义利并举,核心是要处理好社会目标优先与经济目标底线的关系。这阶段的社会企业有四个关键特征,即明确且优先的社会目标、具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具有保障社会目标优先的机制设计以及明确可测量的社会效果。
然后是中级阶段。这个阶段的社会企业更强调社会企业家精神,包括能够发现社会问题中的市场机会、能够以优势视角看待服务对象并坚持以人为本、能够最大化整合配置资源创新性地解决社会问题等。
最后是高级阶段。社会企业的终极目标是要实现系统性变革,社企圈流行的那句“不仅要授人以渔,还要改变整个捕渔业”就是这个意思。社会企业进入高级阶段的使命就是改变目标社会问题存在的土壤,优化社会及文化环境。同时,也应该坚持更加严格的资产锁定原则、民主治理规范等。这个阶段应该成为社会企业家的一个终极目标。
马广志:那你认为我国的社会企业发展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初级阶段吗?
于晓静:我觉得都有。其实这个“三段论”是基于当初对社会企业认证标准的一些思考。标准定得太高,有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可能一下子进不来。比如,前不久北京认证了46家社会企业,就是把握了一般性的认定标准,旨在鼓励更多的价值认同、有实践行动的机构参与其中,然后慢慢再朝着中级阶段、高级阶段发展。
马广志:谈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家精神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你认为什么是“社会企业家精神”?
于晓静:简单而言,我认为把企业家精神用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就是社会企业家精神。具体来说,应该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一社会企业家精神是存在于个人身上的,但这个人不一定是社会企业的创始人或负责人。无论他是在政府、企业还是第三部门,都可能具备社会企业家精神。
其次,能够发现社会问题中的市场机会。比如第一反应,就是看到了急救培训和生命救援的市场空白,并找到了一种商业模式。
第三,特别突出的是能够以优势视角看待服务对象。传统公益里,人们大都觉得弱势群体是可怜的,是需要捐款救助的。但社会企业家不是这样,而是能够发现这些特殊群体身上的优势力量并加以引导。比如残友集团90%的员工都是残疾人。他们在电脑前做程序设计不但屏蔽了肢体残障,甚至比一般健全人更有比较优势。因为肢体的残障反而能让他们在电脑前坐得更久,队伍更加稳定,为客户提供更连贯的后期服务。这就是优势视角。
第四,就是跨界的资源整合能力。不只是在公益领域,包括商业和政府资源,只要是能让他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的,都能积极调动起来,打破疆界。
再有,就是社会企业家自身的精神特质或者道德魅力。比如他能持续地投入解决社会问题的热情,且能够说服和感染别人跟随他一起为共同的社会目标而努力。同时,他也乐于分享,成就他人。从我的另一个研究领域来看,他们都是学习型的领导者。
最后,社会企业家精神是要做系统性的创新,通过社会企业实践,去达成新的社会平衡,使得社会问题不再发生。
“社会企业是社会经济的有效载体”
马广志:你说过,“社会企业之所以能够成为带动社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新引擎,就在于它遵循了不同于市场经济的另一套经济原则——社会经济。”社会经济的内涵是什么?
于晓静:社会经济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经济学家蒂埃里·让提出的,他认为:社会经济不是以人们衡量资本主义经济的办法即工资、收益等来衡量的。它的产出是把社会效果和间接的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的。
马广志:这是否就是社会企业的理论来源?
于晓静:我觉得是。社会经济极大地补充了传统经济想衡量又不知道如何衡量的内容。
社会企业之父尤努斯教授,在《企业的未来》一书中也提出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缺陷是基于片面的人性假设。事实上人既是理性的经济人,又是具有奉献精神的社会人。
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在《工作的终结》一书中将社会经济届定为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中的经济形式,并且强调这将是人们进入后市场时代的必然选择。后来他在《第三次工业革命》、《零边际成本社会》等书中发展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第三次工业革命本身就蕴含着社会经济的核心,现在很火的“分享经济”也是与此一脉相承的。所以在后两本书中他都专门提到社会企业与社会企业家精神,而且发现不管营利与非营利的社会企业之间有怎样的区别,他们都正在以更多样化的方式相互靠近。
马广志:与市场经济的冰冷相比,社会经济充满了温情和包容。
于晓静:是的。包括《第三条道路》的作者,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也有明确的论述,他认为政府应该积极介入社会经济,将国家的福利投入变为对社会经济的投资。
其背景就是英国面临“福利国家的危机”,政府不堪重负,社会缺乏活力,但要缩减福利,会引起民众不满,要把失业者推向市场,又不会被接纳。所以就有了“第三条道路”的提法,就是要走发展社会经济这条路。
马广志: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突出,社会经济这种经济形式很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于晓静:这也正是我把社会经济和社会企业作为我研究领域的动因所在。社会经济是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为主要载体,遵循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经济是一个宏观层面的经济概念,社会企业则是一个微观经济组织的概念。社会企业是社会经济典型而鲜活的载体,社会企业的运营则遵循着社会经济的基本原则。这是两者之关系。
“社会企业认证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
马广志:不久前,北京认证了首批46家社会企业,你参与认证并被聘请为专家。你对社会企业认证怎么看?
于晓静:对于社会企业的认证,行业内有不同的观点。我对社会企业认证是持支持态度的:对机构来说,认证是他们重新检视自己创业初心的一个机会。很多认证条款对于战略规划的梳理和运营模式打磨都有益处。
对行业而言,社会企业认证有利于加强行业建设。经过认证之后,大家都会认同一套共同的价值、理念和标准,会促进相互之间的合作、学习与监督。
对社会公众而言,可以让社会企业更有辨识度。拿到社会企业认证牌照的机构,相当于是一种价值主张宣称,向社会亮明身份,这可以让公众增强对社会企业的认知,更有意愿选择他们的产品或服务。而且,这也有利于大众对社会企业的监督。
马广志:但也有观点认为,在国外,经过严格评估获得社会企业认证后,会受到社会的青睐,而在中国,一旦贴上社会企业的标签,马上会被道德绑架。
于晓静:我是比较乐观的。如果有道德压力的话,不是更应该坚守社会目标吗?而且在认证过程中,如果发现已经初心不再,可以退出嘛。
马广志:在社会企业认证上,有人主张把是否分红也作为认证条件之一。你的观点是?
于晓静:在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对社会企业认证标准里,并没有对分红做明确的限制和要求。社会企业是否分配利润是机构自己的选择,这不能成为判定的标准之一。
前面我也提到,对于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企业,一个重要的标准是要具有保障社会目标优先的机制设计,其中就包括利润分配限制、资产锁定形式、民主治理等。对非营利机构来说,资产当然是完全锁定的,也不能分红。是否分红是指针对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社会企业来说的,在保障社会目标优先的情况下,是否分红,分多少红是可以自主选择的。这并不是判断社会企业与否的唯一标准。但到社会企业的高级阶段,我认为就要考虑将有限分红作为一个标准了。
马广志:现在北京、成都、深圳福田、佛山顺德等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社会企业发展。国家当前是否有必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社会企业进行规范化的注册认定?
于晓静:地方政府能够出台相关政策,说明社会企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已经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关注,这也是对社会企业发展的肯定。同时,很有意思的是,这四个地方正好分布在北、南、中三个方位,他们积累的经验,可以辐射到周边地区,未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但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可能还不具备条件。现在我国社会企业整体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在中央层面上,“社会企业”还从未以一个专有名词出现在任何一份文件上,社会企业概念的模糊性、管理的复杂性和与我国现有政策的衔接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层面社会企业专项政策的出台。所以现在让各个地方去探索实践,是最好的选择。
马广志:其实这也符合我国长期以来的治国理政策略,就是“政策试点”,每出台一项改革措施,先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推广,以点带面。
“引导商业企业转型社会企业更具政策可行性”
马广志:刚才你说了,我国社会企业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那对社会企业本身而言,还存在哪些问题?
于晓静:现在来看,发展得比较好的社会企业,负责人或创始人往往都是有商业背景的,而从公益转型而来就不太善于做市场。
从内部治理结构来看。社会企业代表了一种经济的民主化,利益相关方都享有均等的决策权。有效的内部治理我认为还是很多社会企业的痛点问题。
另外,社会各界对社会企业的认知还太少。而且,与社会企业相关的研究和政策也需要进一步跟进。这里特别需要智库型研究,把理论、实践和政策有机衔接,才可能加速社会企业生态建设的进程。
马广志:在推动社会认知上,中国社会企业奖还是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的。
于晓静:是的。中国社会企业奖可以说是制造了一个新闻事件,扩大了社会企业在公众中的认知;同时它还推出了一些非常具有标杆性的社会企业,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企业在解决社会问题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马广志:在这些标杆性的社会企业中,有些是两条腿走路的,一边公益,一边社会企业,你如何看待这种模式?
于晓静:我觉得还是挺好的。面对一个社会问题,不管是传统公益,还是社会企业,哪种方式更有效,就是机构的最好选择。
“两条腿”走路,关键是要处理好自洽关系,比如像上海百特就是成立了两个机构,一个公益,一个社会企业,双方可以相互支持。通过公益做服务,帮助打磨产品,收集客户反馈,然后企业更好地设计产品,提高竞争力。深圳残友集团也是如此,有企业,有社会组织,还有基金会,自己就形成了一个发展的闭环。
马广志:但就如你前边所说,更多的从公益转型而来的社会企业运营维艰。
于晓静:他们基因里缺乏对市场的敏感性,所以从商业领域转型而来的,可能更容易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企业。另一方面,人们都是拿着放大镜来看公益的,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对非营利部门的公信力、透明度要求日益提高,有一点瑕疵就可能被质疑得体无完肤。如果鼓励慈善机构的商业化运营,容易带来监管难题和政策风险。
相反,从营利性机构角度,倡导追求社会目标、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企业实践路径,则是社会各界普遍支持的。所以,从商业或产业发展的角度,引导企业朝社会企业转型、扶持社会企业创立可能更具有政策可行性。
马广志:《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调研报告》也显示,社会企业浪潮正在从NGO转向商业领域。今年的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还专门设置了“商业向善奖”。
于晓静:我也有同样的感觉。虽然社会企业发源于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转型,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协同共享经济已悄然颠覆了传统的经济模式,商业与慈善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更多的商业企业将参与进来,而且将产生更大的可复制的规模化的社会影响力。
马广志:这种社会影响力对于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有怎样的意义?
于晓静: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可以看到有更多的社会需求和期待没有被满足,这其实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而且,这里也有一个社会需求的变化,对美好生活有需求的不只是弱势群体,不再只是基本的满足温饱问题,而是每一个人发展的需求,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是一个质的变化。传统公益可能是针对特定需求的人群,但现在不同了。有需求就有市场,而且是特别适合社会企业的市场。
从本质上讲,这也是我国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们不是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而是要坚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与社会企业的基因高度契合。社会企业强调遵守社会、经济、环境三重底线,经济高质量发展就需要一批这样的新生力量来支撑。
在社会治理层面,社会企业则提供了一个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机制,可以协助政府调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汇聚多方社会资源投入到社会问题的解决当中,为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一种新选择。
马广志:你对中国社会企业的未来发展有什么期待?
于晓静:对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我是持乐观态度的。无论是社会需求,还是宏观政策,包括像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善达网和很多学术机构等专业化的支持组织,都会有力地促进社会企业生态体系的发展,这对社会企业的未来发展是非常利好的。
如果说期待,有这样三方面吧。一是希望社会企业能扎根社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社会企业发展需要一个生态体系,但社区始终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因为我们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大多在社区,参与社会企业民主治理高效运营的员工、客户、资源等也在社区,政府社会治理的重点也在城乡社区。
二是,希望社会企业能深耕行业,引领创新。从行业政策来看,放开公共服务市场、扩大政府购买、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已经成为主旋律。希望社会企业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深耕优势领域,抓住政策红利,引领行业性创新。
最后,我想的可能更大一点。就是希望能看到一个具有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社会企业家群体,在他们身上产生更多令人兴奋的社会创新故事,不只是惠及中国人民,也能通过“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带到世界上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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