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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基层治理:路径、方式与转型

《中国城市基层治理:路径、方式与转型》

李慧凤 著

ISBN:9787520386128

出版时间:2021.07

定价:96.00元


内容简介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主要考察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各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机制。基于“全球性思考,地方性行动”的分析视角,从主体和行为两个维度分析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运行过程,探讨了基层治理赖以开展的基础和衡量基层治理成功与否的标准。特别对城市基层治理中的治理网络、公众参与、共同生产等新兴实践进行深入探讨,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把握基层治理体系及其功能的变化。城市基层治理模式正在从管制模式向合作模式转变,基层治理正在走向多元行动者间相互合作的共享共建共治体系。公众驱动式的基层治理将成为未来基层治理的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基层社会既有序发展又充满活力。
作者简介李慧凤,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韩国高丽大学、荷兰莱顿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基层政府治理、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生态城市与社会治理。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民政部理论课题、江苏省教育厅社科基金、苏州市社科基金、苏州市委宣传部人才项目等数十项,参与国家和教育部重大和重点课题研究多项。在《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南京社会科学》、《学术月刊》、《公共管理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1部《社区合作治理实证研究》,参著2部《社区协同治理》、《让社会运转起来》,参编教材1部《行政管理学》、参编译著1部《托马斯·海贝勒选集》。获国家民政部三等奖2次(排名第一),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优秀论文奖,获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试读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而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落实也在基层,因此,基层是理解社会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一个关键切入视角。由于基层事务繁琐复杂,基层治理不能依靠基层政府大包大揽,而应扩大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让社会力量积极发挥作用。让社会自身运转起来,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显得尤为必要。基层治理的主体既要有政府,更要有社会。丰富和扩展“社会成长空间”,让社会力量在社会的活动空间中成长,使其不仅能够在执行上参与社会治理,更能够共同设计社会治理的政策,共同探索社会治理的工具,共同评估社会治理的成效,让基层政府、社会公众都可能在顶层设计的框架内成为议题的发起主体,这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路径,亦是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路径。

作者在《中国城市基层治理:路径、方式与转型》一书中努力回答当前城市基层治理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在第一章中,她提出,衡量基层治理是否“善治”的标准不仅仅是看其是否有效提供服务,还要判断基层治理过程及产出是否有利于社区和居民。因此,基层治理要改善居民的生活状况,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凝聚力,形成更加自治的基层社会和更加理性的基层政府。后面各章围绕如何促进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分别讨论了基层治理网络构建、基层干部的领导与激励、公众参与、基层服务的共同生产、基层政府的行为模式等问题,其主要观点可概括为:基层治理网络的构建有利于将各主体纳入基层治理过程中,促进基层组织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互动和合作机制;基层干部行为与制度化的职位和角色有关,由于需要直面居民并接受公众问责,基层干部会形成独特的基层领导模式;公众参与导向体现了群众路线,鼓励参与不仅要提供居民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还要促进政府让渡权力,实现多元主体基于共识基础上的权责对等;基层治理和服务中的共同生产实践,有助于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层政府行为仅仅考虑理性是不够的,其特征还在于它的公共性,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作为考量基层政府行为的重要维度,也需要被重视。公众驱动式的新基层治理有助于培育公众的积极角色和行为,通过塑造积极公众、重构公共理性、内化行为规范来促进基层社会有序且有活力的发展。她通过多方论证,基于扎实的实证研究,细致刻画了城市基层治理的丰富实践,并尝试提炼经验启示以形成更具普遍价值的中国方案。

在我国,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社会治理,正处于一个新的改革创新大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格局”到“制度”的转变意义重大,它表明社会治理实践上升为国家制度的可行性。在基层治理中,基层协商民主、“三治融合”等都是由基层创新上升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写入党的重要文件。如“三治融合”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三治融合”已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它的重要价值在于其超越了以往和当下国家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让社会力量在社会活动空间中成长,广泛激发群众参与。这是基层有效治理的关键,只有让基层群众在参与中表达,不断发掘群众需求并积极回应,才能有效满足他们的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其获得感和幸福感。那么,如何创新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使基层社会既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作者聚焦了这一重要问题,从基层治理网络建构、基层干部如何激励社区参与、基层公众参与的不同实践、基层服务中的共同生产行为等探讨了基层有效治理的路径和方式,并提出公众驱动式的新基层治理模式。她指出,公众驱动式的新基层治理有助于培育公众的积极参与行为,形成“自主性-责任感”的驱动型治理模式,其外显特征是公众的参与行为与自治能力,而内化本质则是公众的责任与道德。这契合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原则,即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集体中的个体在共识基础上的权责对等,以及基于权责对等原则的个体价值(利益)的可调适性。

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倒逼基层政府转型。基层政府是基层治理改革实践的推动者,也是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创设者。在以往的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基层政府仍然把基层社会治理简单理解为治理基层社会,片面强调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将村/居民都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之中,以此来提升基层政府对社会的管控能力,这种政府中心主义偏好不利于基层“善治”。基层政府需要转变理念,主动适应现代基层治理新场景,正确地将基层政府定位于服务社会、服务公众而不是控制社会的角色,充分尊重社会自治与社会自我管理的作用,发现、确认和培育社会机制,致力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使公众能够与政府共同承担基层社会治理责任,共同享有基层社会治理成果。这或可以成为作者在本书中提出的“中国城市基层治理实践为政府转型理论提供了什么”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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