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 为什么评价案例又是负面的?
石女士反映沌口开发区军山街黄陵一片近期经常无通知停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武汉开发区军山街回复:因我街处于大开发建设阶段,施工场地较多,因施工导致水管破裂停水。我街在收到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安排维修单位进行处理,并联系城管部门送水进社区。
李巍评价:承办单位反馈“因区域进行建设开发,在施工过程中导致水管管网爆裂损坏”是刻意强调客观因素。试问:建设开发是否必然导致水管管网经常损坏的后果?答案不言而喻。承办单位需要多从自身是否履职尽责上查找原因,例如:施工规划方案是否合理,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是否到位,施工监理是否尽到监理职责,发生管网损坏后抢修是否及时等,在这些方面进行补救完善,而不是一味强调客观因素,因此评价为不满意。
小编有话说:野蛮施工造成水电气等生命线破坏的问题多发频发,有建设方急功近利因素,有施工方现场管理能力不强、施工人员经验不足和素质不高因素,更有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力等因素,当然也有技术、工艺和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如果仅从技术上和流程上去研究和探讨,应该很难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必须从利益上寻找突破口。因为工程建设往往事关各方重大利益,只有打破利益篱笆,对直接责任方严处重罚,同时追究审批与监管部门连带责任,双管齐下定会改观。
市民反映,江岸区惠济路长航医院每天5点半开始施工,噪音扰民。
市城管委回复称:经现场核实,该投诉内容不属实,如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严肃处置。
评价员丁鸣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称曾有受理单位夜间联系他,因在休息未能接通,但该工地噪声扰民情况并无改善,虽无施工噪声,但机械的运转噪声在夜间让人无法休息。同时,投诉人向评价员提供在家中用手机对噪音进行取证的相关资料,并表示城管方面从未向他证实或要求提供相关取证材料。
丁鸣认为:投诉人反映诉求合理,投诉问题初步判断基本属实。市区工地施工产生的噪声和周边居民需求的静怡的生活状态似乎永远无法调和,但“以人为本”应该始终是各政府部门工作的出发点。
1. 经办单位未充分与投诉人沟通,未认真核实问题所在,却急于给投诉问题定性为“经现场核实,该投诉内容不属实”,对待投诉问题不够严谨;
2. 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需要改进。对“长航总医院施工项目”周边居民而言,看得见的值守和倾听远比城管部门 “执法队员已加强对该地的巡查守控,一但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严肃处置”的回复要踏实得多。工地关闭大门没有车辆出入,并不能说明机械运转的噪声停止了,同一声源对不同位置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这可能需要我们经办部门的多次现场研判;
3. 受理投诉至今已近一月时间,联系不上或调查不清都是站不住的托词,经办单位仅从工地大门监控是发现不了周边居民投诉问题的,评价员能通过投诉人取得的影像资料经办单位同样可以获得,显然,经办单位对投诉的调查工作没有做实。
小编的话:噪音扰民问题近年来越来越突出,一方面是因我市基础建设仍处于补欠账、大发展的高峰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百姓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要发展,就要做好基础建设,而建设的目的说到底还是为百姓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这是一个过程和结果的关系,各方本不应有矛盾,问题出在忽略了建设过程带给百姓的不便。小编觉得城管不易,特别是在处理噪音扰民问题时总是吃力不讨好。但从本案例来看,办理过程确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希望承办单位换位思考,处理群众诉求时更认真、更尽责些,把管理工作、解释工作做到位。这里也提醒建设单位,做项目建设时需要多体谅周边居民的感受。
刘先生反映蔡甸区奓山街老世陈村9组35号排水渠堵塞致路面淹水达70厘米。
蔡甸相关部门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组织施工方很快清除了水渠杂物,消除了路面渍水。
处理后
市民反映洪山区白沙洲大道高架上管道破裂致桥面排水将桥下花坛填土冲到马路上,影响出行。
市城管委桥梁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对破裂管道进行了修复,对泥巴路面进行了处理。
现场处理照片
投诉人反映汉阳区归元寺旁边道路破损严重。
建桥街道工作人员接投诉后即前往现场核查,并组织力理迅速对破损道路修补,目前已修补完毕。
处理前
处理后
市民反映硚口区古田一路长康路28号门口一颗大树被白蚁蛀空,有安全隐患。
硚口区园林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虫蛀严重的树木进行砍伐,并给周边树木打药治虫。
现场处理照片
姚先生反映青山区29街30门门口有一棵树折断压住了供电线。
青山区新沟桥街联合区城建局、供电公司迅速清除了折断树木。
处理前
处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