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学代会 | 一图带你了解“学代会”
01
关于“ 学代会”
什么是“学代会”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经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我校拟于2021年11月20日召开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学代会的意义
召开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以高度的热情参与学校治理与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
相关文件与指导思想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共青团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
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我校学代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通过《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和《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订);
5.讨论和形成学生代表提案。
02
代表选举工作
代表名额及构成
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179人(其中学生代表135人,研究生代表44人),约占我校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1.1%,列席代表若干。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共有15个选举单位,按照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分配原则,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
学代会代表产生的程序
第一步 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组织各班级团支部酝酿讨论,提名学生代表初步人选,报学院代表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形成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团委、党委审批后,报大会筹委会。大会筹委会对名单进行审查并及时批复。
注意 :提名学生代表初步人选按照分配名额120%的比例报学院代表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形成代表候选人名单;大会筹委会对名单进行的审查内容包括: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出调整意见。
第二步 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规定,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汇总票数,根据票数高低确定正式代表。
注意 :代表要有代表性、广泛性、先进性,应充分考虑各年级中先进个人代表的比例;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比例;党员、团员、群众代表均应有一定比例;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应有一定比例;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原则上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第三步 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并组建代表团,经学院团委、党委审批后向大会筹委会上报本单位的《代表登记表》《代表团组成及名单》《正式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单汇总表》。
注意 :上报前,各选举单位要将选举情况及名单在本单位进行3天公示,公示完毕后方可上报。
第四步 代表资格审查
代表选举工作开始后,在校团委指导下,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重新进行选举;若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撤换。
第五步 代表名单确定
正式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确定正式代表名单并公示。
03
提案工作
提案内容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和措施等内容。大会提案分为教育教学类、成长成才类、生活服务类、权益维护类和其他问题共五类。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提案工作流程
第一步 提案产生
由学生代表提出或撰写提案,提案的产生须由一名或一名以上代表提出,并至少有三名代表附议。同一名学生代表可提出多份提案。提案提出后,需以代表团名义报筹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大会正式提案。由不同代表提出的提案若有重复,可由筹委会对提案进行整合。
第二步 提案汇总立案
各代表团向大会筹委会提出不少于10份提案,大会提案工作组对提案进行汇总、分类、审核并完成立案。
注意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第三步 提案报送
大会提案工作组召开“提案工作专题会议”,并将给予立案的提案形成意见建议,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
第四步 形成提案工作报告
大会筹委会起草提案工作报告,并在大会上进行宣读。
注意 :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会定期组织召开提案反馈会议,对提案进展情况进行反馈。
其他相关事宜及具体要求,可参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