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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为郑地集团发行美元债提供法律服务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地集团”)作为发行主体于近期公开发行3年期5.5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债券利率3.95%,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由中国银行、海通国际(B&D)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工银国际、东方证券(香港)、渣打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郑地集团为郑州市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保障房建设运营)、城市资产经营等业务。本次债券由郑地集团直接发行,是郑地集团作为发行主体首次于境外公开发行美元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境内债务、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开发。发行主体及债券评级均由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国际给予了BBB+评级。
国浩上海办公室作为发行人郑地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了本次境外发债全部流程,包括尽职调查、参与各中介机构协调会议、审阅各交易文件,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等。本次境外债券发行项目的项目成员为国浩上海办公室主任、管理合伙人李强、合伙人李辰、律师齐鹏帅,国浩郑州办公室管理合伙人刘明伟、律师郝斯展亦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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