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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断卡”行动再添战果,于吉林省成功抓获两名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11月初,我市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过侦查发现,受害人被骗取的资金流入吉林松原人小天(化名)和小丽(化名)的银行账户。”海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介绍,经过深入调查、蹲守,警方于11月22日凌晨在吉林将犯罪嫌疑人小天、小丽抓获。经审讯,两人对将银行卡号提供给诈骗犯罪分子并帮助其转移资金且从中获利的违法犯罪实事供认不讳。
小天、小丽被警方抓捕归案。
据两人交代,他们是一对夫妻。前不久,小天在长春打工时认识了一个朋友,对方向他介绍了一种赚快钱的方法——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和保证金,然后将受害人转账过来的钱取出来,再转账给犯罪分子,就能得到千分之一的酬金。小天法律意识淡薄,马上和犯罪分子取得联系,按照对方要求进行了一系列操作,最后成功得到了对方给的酬金。小天认为这种赚钱方式省时省力,便很快拉小丽入伙,两人商量后,将多年积攒的20万元存款全部作为保证金转给了犯罪分子,他们每次能够操作的最大金额也变成了20万元。11月1日起,他们在黑龙江省多家银行共取现500多万元。据了解,小天和小丽落网时,他们的20万元保证金仍在犯罪分子手中,而犯罪分子十分警觉,早已不再和他们联系。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相关链接——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两卡”包括手机卡,如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如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民警提醒——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并以此牟利,看似是个轻而易举的生财之道,却已经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刘迅
通讯员:赵桐
视频、图片由海港分局提供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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