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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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秦皇岛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迎来了征收拆迁,政府的惠民政策不但使我们的城市面貌更加美好,也使广大市民的人居环境得到了巨大的提升。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多年来一直秉承“依法征收,阳光拆迁”的宗旨,切实把百姓的利益放在最前面,把政府的担当摆在最高处。为了更好的完成征收工作,我中心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的规定,函告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交易行为予以暂停办理,此举旨在维护正常的征收市场,防止因非正常交易增加征收难度,延长征收期限和返迁安置期限,从而增加征收成本。因此,涉及直系亲属间买卖、赠与、房屋拆除后注销等手续的办理,需由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向秦皇岛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和秦皇岛市房产服务交易所出具相关证明进行办理。
但是近期,社会上有人散布传言,说涉及房屋征收项目的产权人在办理产权变更提请我中心出具证明时,每个证明需缴纳2万元好处费,否则不给出具证明。在此,我中心郑重声明,凡是在上述合理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变更行为,我中心均予以出具证明,绝不存在外界传言的收费现象,同时我中心也再次公开告诫个别不法商贩和黑中介,严禁利用政府的征收行为来蛊惑人心、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我中心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铁新里迎春里改造项目、工建北里新风里改造项目、桥东南里文体东里改造项目、新村三段四段和耀振里改造项目、燕山小区改造项目等市本级棚改项目,办理上述产权变更手续,需由申请人向实施主体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限公司提交初审后,产权变更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泽惠公司初审意见至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同时签订确认书。
如产权变更双方当事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我中心办理手续的,我中心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特此声明
来源:今日海港区
监审:赵明 王勍
终审:何义安 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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