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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秦皇岛马拉松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编辑:常明明
责编:杨阳“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为维护2023秦皇岛马拉松赛期间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自2023年5月14日0时起至2023年5月14日18时期间,在本市海港区及北戴河区两个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2023年5月11日来源:秦皇岛公安
终审:何义安 周岩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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