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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一条新闻追回来的花都逃犯!
“这一年多来,我也过得很辛苦,东躲西藏,见不得人,什么也干不了,最近看新闻,花都区监委连一个潜逃21年的逃犯都追回来了,现在抓得这么严,估计我也是逃不掉的,还不如回来自首。”
2018年6月5日,在潜逃近2年后
涉嫌重大贪污犯罪的潘添胜
到广州市花都区监察委投案自首
面对监委工作人员,这是潘添胜说的第一句话。
潘添胜也成为花都区监委成立后
第二位追逃成功的在逃人员 。
2017年,梯面镇爆发了一件“小官大贪”巨额贪污案——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梯面镇财政所聘用制会计蓝炽强利用管理该镇财政所法人印鉴和公章等便利条件,以重复支出及虚构项目等手段,套取公款7000多万元,用于赌博及个人日常挥霍。
2018年5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蓝炽强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密友”,在蓝炽强贪污侵吞公款过程中,潘添胜利用作为社会人员开设公司的便利条件,提供公司账户为蓝炽强“走账”,为其“成功”作案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案发后,潘添胜立即“人间蒸发”,侦查机关随即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并进行边控,密切关注潘添胜的行踪轨迹。
潘添胜后来说:
“这几年,我不敢坐火车、飞机,不敢进银行,不敢去公共场所,躲在广州周边的大山里,哪里也去不了,什么也干不了,我才30多岁,不想一辈子这样,尤其后来看到新闻,知道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花都区监委成立后,将追逃追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全区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对全区所有涉嫌职务犯罪的在逃嫌疑人进行逐一筛查,摸排线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多次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将追逃追赃目标任务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层层发力,确保追逃追赃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2018年1月17日,在花都区监委成立仅11天后,就将潜逃21年的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钱小明追逃归案。
5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发了“13天追回潜逃21年嫌犯”一文,报道了该案。之后,新华网、光明网、新浪网、今日头条等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钱小明被抓捕归案的消息在花都家喻户晓,新组建花都区监委对在逃嫌犯的追逃决心和有力措施也被群众认同。
成功追逃钱小明后,花都区监委将潘添胜锁定为下一个重点追逃对象。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委统一指挥的优势,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排查线索,锁定潘添胜的活动范围,为全面追逃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调查组人员多次与潘添胜家属沟通,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细致讲解劝返政策和自首的法律规定,打消家属顾虑,争取家属配合。
潘添胜说:
“我家里的人和朋友也都看到新闻了,说人家逃了21年,身份都换了都还是被抓了,我再躲估计也逃不掉了,劝我与其这样东躲西藏见不得人,还不如直接回来,接受法律制裁,以后也好早日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潘添胜已被羁押,下一步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是花都区监委成立后确立的目标。
两次成功追逃也警示了在逃腐败分子,
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
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来源:花纪宣
编辑:花无缺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今日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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