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了!
【新知】花都乱停车除了罚款还要曝光,你还任性吗?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在公交车站等车
奈何乱停车辆挡住了视线
与好不容易等来的公交
完美错过
或者走在人行道上
本来通过直线距离只有几米
但“紧紧相依”的车辆
足足让直线距离多出几十米
……
遇到这种情况
挪车的洪荒之力没有
只能心塞塞~~
为有效消除我区车辆乱停放
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
营造我区安全、和谐、畅顺
的交通环境
花都交警将继续对车辆乱停放等
进行查处并进行不定期的曝光
特别是占用人行道、
公交车站的乱停车辆
予以重点查处
今年以来
花都交警大队共查处车辆乱停放
违法行为77302宗
同上年(67695宗)对比上升了12.4%
以下这些行为查你没商量
↓↓↓
曝光台
▲堵公交站
▲堵人行道
▲堵花槽
▲堵斑马线
▲堵路中间
▲堵路边
下一步
花都交警将继续对全区范围内
存在车辆乱停放情况的道路
逐一进行排查
结合日常的勤务工作
加强巡逻管控
严厉打击车辆乱停放违法行为
还路于民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二十三)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期待查处后
走路没烦恼
停车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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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花都
图文:冯理聪 通讯员:花公宣
编辑:花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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