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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刑庭副庭长公务活动饮酒,被免去职务,退出员额

2018-03-22 法律读品

来源:综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澎湃新闻。“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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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接到有关法官饮酒的举报,迅速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经查,3月15日下午,江华法院刑庭庭长陈菁、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白荣军等一行八人乘坐该院湘MA046警车,前往永州市冷水滩区执行公务。当晚,在永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黄校军私人安排下,在一饭店吃饭,中院唐优国等三人参与,其中黄校军、陈菁、白荣军、唐优国饮了酒,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黄校军安排在公务活动期间的陈菁、白荣军违规饮酒,唐优国参与饮酒,违反了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期间不得饮酒的相关规定。



永州中院党组决定:


一、给予黄校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律程序免去其副庭长职务。退出法官员额。


二、给予唐优囯党内警告处分。


三、对参与就餐的其他人员和分管副院长给予诫勉谈话。


江华县纪委、县法院党组决定:


一、给予陈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律程序免去其庭长职务。退出法官员额。


二、给予白荣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法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退出法警队伍。


三、对参与就餐的其他人员和分管副院长给予诫勉谈话。


永州法院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2017年11月初,湖南永州东安县人民法院先后被曝出“法官醉酒开庭”及错字连篇的“奇葩裁定书”,引起广泛关注。


2017年11月5日,网友@微永州在微博反映8月22日下午3时许,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的法庭在审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时,主审法官魏凯阳中午接受吃喝,开庭时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


11月6日,永州市东安县法院官方微博表示安排纪检组开始调查。11月7日凌晨永州市东安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该醉酒法官为芦洪市法庭副庭长魏凯扬,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休庭。东安县法院决定对魏凯扬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东安县法院审判员、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



11月11日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东安法官醉酒休庭、裁判文书严重差错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相关涉事人员予以处分,相关部门对东安法院院长蒋江陵、分管领导吴丽红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显示,东安县法院决定对“醉酒法官”魏凯扬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东安县法院审判员、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对涉“奇葩裁定书”的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永州中院党组及东安县委常委会分别责令东安县法院党组深刻检讨,并在全市法院和全县进行通报,分别由县纪委及永州中院党组对东安县法院分管领导吴丽红 48 30974 48 15043 0 0 1010 0 0:00:30 0:00:14 0:00:16 2647 48 30974 48 15043 0 0 946 0 0:00:32 0:00:15 0:00:17 2668 48 30974 48 15043 0 0 890 0 0:00:34 0:00:16 0:00:18 2669法院院长蒋江陵进行诫勉谈话。


2017年12月28日,永州市纪委办公室发布《中共永州市纪委关于东安县人民法院连续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及其警示教育的通报》。《通报》显示,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江陵进行党纪立案,立案的原因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该院法官醉酒开庭、裁判文书差错,工作人员未正确受理和处置信访事项及单位内部管理不严等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该《通报》称,2017年8月份以来,东安县人民法院连续发生“法官醉酒开庭”、裁判文书严重差错以及信访接待人员没有正确接访、助理审判员知道情况而没有及时报告导致处置不力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鉴于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力、对干警教育管理不严,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江陵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醉酒开庭、一份简短的裁判文书发生多处差错,工作人员未正确受理和处置信访事项及单位内部管理不严等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对蒋江陵进行党纪立案。


上述通报中,永州市纪委认为,东安县法院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暴露了东安县人民法院干警队伍在理想信念、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剖析其原因,主要是“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责任意识缺乏,管党治党失之与宽松软、特权思想作祟,自由主义严重、内控措施弱化,制度执行不力”。


据永州法院网消息,东安县法院的魏凯扬醉酒休庭、李洪涛裁判文书严重差错违纪案被媒体曝光后,永州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牢记使命守规矩、正风肃纪在路上”的专项整治活动。活动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


消息显示,永州市委常委会曾专题听取东安县违纪案情况汇报,并作出具体要求。文中称,东安县法院的魏凯扬醉酒休庭、李洪涛裁判文书严重差错违纪案被媒体曝光,暴露出该市法院系统极少数干警政治意识淡薄、纪律意识松弛、工作责任感不强、作风形象不佳的问题,少数法院党组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仍然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


2017年11月21日, 永州中院院长罗重海在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会议上,要求全市法院以东安县法院连续曝光的两起违纪案为鉴,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捂盖、不遮丑,彻底纠正查案工作中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真正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犯罪必惩;着力查找审判执行和司法服务全过程中的“六难三案”、吃拿卡要、冷横硬推、慵懒散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庭审不规范、执法不文明、工作马虎、文书错漏等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及时发现和掌握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对少数严重违法违纪的,必须坚持严厉惩处,该重处的要给予重处,该移送司法处理要依法移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做到追究违法审判不留情、追究工作差错不护短、追究消极懈怠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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