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法官在线 | 学生暑期打工受伤怎么办?
夏日炎炎打工去
怎料社会经验没攒到
却意外受了伤
想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
又不知该怎么做
求助欣法官
学生暑期打工受伤怎么办?
欣法官你好,我在一家餐馆打工时不小心受了伤,餐馆方面不愿意承担责任,我是否可以向餐馆索要工伤赔偿呢?
工伤赔偿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能否索要工伤赔偿首先要看你与餐馆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你能具体讲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劳动的地点、内容、方式、过程以及在即便无工作但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情况下,还需受到用人单位的约束,约束的方式既包括规章制度,也包括具体的管理行为。你讲一下你的情况,我来给你分析一下。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趁暑假期间做做兼职,当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之类的协议。
大学生暑期打工一般不符合以上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同时,参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雇佣单位与假期打工学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其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只能自认倒霉了?
不适用工伤赔偿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你假期打工期间,餐馆是受益人,对你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你们之间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因此,你因打工受伤可以向餐馆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谢谢欣法官,这下我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在校生暑假实习、打工是一种主动适应社会、锻炼提升自我的宝贵经历,我建议你在打工时寻找正规的单位,并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避免发生争议时相互推诿。
欣法官提示
对于在校生打工期间的安全,雇佣单位、学校也有责任。
雇佣单位
加强安全管理,不安排学生从事危险、不适宜的工作,同时可为学生购买适合的保险;
学校方面
尽力为学生提供指导、协助,在争议发生时帮助学生正确维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欣法官
本期关于学生暑期打工受伤怎么办的问题就聊到这里,有更多问题欢迎留言。
下期我们聊聊房产买卖相关的问题。
周欣法官工作室
特约作者:阮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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