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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他们拨出了“爱”的电话


近期,正值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对已审结的多起涉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将家事法官的爱和关怀带给曾有“裂痕”的家庭,希望能帮助更多家庭“让爱回家”,给未成年人更多温暖。


以下即是回访的部分片段



【电话一】


“喂,你好,是豆豆爸爸吗?”


“你好,哪位?”


“我是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庭的法官,打这个电话,是想问问豆豆的近况,疫情期间你们在家都好吧?”


“哦,是你呀,谢谢你,我们都挺好……豆豆现在上四年级,因为疫情在家上网课,我和我妈照顾她……这两年她长高了不少,现在精神状态很好,学习成绩也还不错……她妈妈之前联系过,想看孩子,外婆也来看望过她……”



这通电话涉及的是一起两年多前判决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点击此处查看案件详情)当时,因直接抚养豆豆的母亲未能很好地照顾豆豆,法院判决豆豆跟随父亲共同生活。


这是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对豆豆家进行的第三次回访,前两次上门回访,这次因为疫情,采用电话回访。



【电话二】


“喂,是大龙、小龙的爸爸吗?我是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庭的法官,跟你联系,是想问问两个孩子最近情况。”


“你好,谢谢关心,我们挺好的……现在孩子和我都生活在江苏,因为疫情原因,还没来得及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等疫情好转,我会尽快让两个孩子入学……孩子的学业现在由家长在家辅导,妈妈也积极参与其中……”



这通电话涉及的是三个月前刚刚判决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点击此处查看案件详情)当时,直接抚养大龙、小龙的母亲无正当理由让两个孩子长期辍学在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院判决两个孩子跟随父亲共同生活,并对父母双方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尽快安排两个孩子入学接受学校教育。在回访中,家长都表示,今后会尽自己所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正式宣告了“依法带娃”时代的到来。3月1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全新修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人民法院要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



近年来,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庭在精心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贯彻柔性司法理念,注重释法说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与此同时,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社工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家庭生活环境等情况予以充分关注。


今后,在此基础上,还将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有效落实,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让孩子在家庭生活中能感受到温暖,能感知到爱。



法官提示


潘静波

少年家事庭审判长


疫情封控期间,家长与孩子的相处,在居家过程中也是经历了不少的“磨合”与“考验”。在这里,同样是作为家长的法官,也提醒一下各位家长,疫情居家期间,“依法带娃”要注意以下事项:


01

做好心理建设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养育、陪伴孩子,我们责无旁贷。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相处,与其视作一种“煎熬”,不如当作是一种难得的“经历”。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或许,孩子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么悄无声息地依恋上了我们。疫情期间,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成为一个心理健康而强大的自己。


02

倡导全面教育


家庭教育,不仅仅是督促学习文化课知识,而是要引导并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因此,疫情居家期间,除了上网课、做作业,我们也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防疫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增加体育运动、增强生活技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减少焦虑倾向,使其学会与自己、与他人、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


03

守住带娃底线


不论居家多么无聊,使用电子产品也要控制好度,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论孩子多么磨蹭、不听话、不开窍,也要控制自己情绪,不得对其进行人格侮辱,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更不能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文:潘静波、严晓岸

值班编辑:姚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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