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观点 | 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的思考

金融电子化 金融电子化 2022-10-19

欢迎金融科技工作者积极投稿!

投稿邮箱:newmedia@fcmag.com.cn

                                           ——金融电子化

文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牛瑞金 马列 田壮壮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商业银行投入使用大量智能机具,银行业务由人工处理向智能机具迁移,业务迁移率已超过70%,形成业务办理的智能渠道。客户通过智能机具自助办理各类业务,提升了效率,改善了体验。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智能渠道业务审核机制上的变化,利用智能渠道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屡有发生。不法分子使用虚假信息、伪冒证件,通过银行智能渠道办理银行卡和电子银行,买卖银行卡,成为犯罪准备中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实施电信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给客户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给银行经营带来巨大的外部欺诈风险。


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工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断卡”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商业银行作为“断卡”行动第一道防线,对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银行需结合真实案件,研究推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措施。


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类型特点与智能渠道实际情况,对如何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进行讨论,希望对全面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有所裨益。


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主要类型及特点

结合近年来公安机关所破获案件以及工商银行防堵智能渠道外部欺诈事件实际情况来看,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主要类型及特点如下。


1.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主要类型

利用虚假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办理业务。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取得虚假证件,或通过窃取、买卖等多种手段获取他人有效身份证件冒名开卡,业务种类主要集中于开立银行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异常转账等业务,人员种类主要以外埠人员冒用身份证件的情况居多。此类外部欺诈风险事件发生频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风险事件,也是各商业银行在智能业务渠道最常见到的受外部侵害风险事件。

➣ 工商银行北京羊坊店支行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宣讲


运用非法渠道和手段买卖和使用银行卡。不法分子以高额利益诱惑、买卖、租借他人银行卡,部分客户非法出售、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和电子银行,形成电信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用卡的获取源头之一。此类风险事件在业务办理初始阶段甄别难度大,客户故意隐瞒办理银行卡真实用途,银行无法判断真实办卡目的和账户未来的使用情况。随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该类风险事件已不仅局限于个人客户,许多单位和企业在高额利益驱使下,出售银行账户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洗钱、非法集资、逃避债务等活动。


2.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主要特点

案件发生频率日趋增高、涉案金额日趋增大。不法分子手段逐渐多样化,隐蔽性更强,案件类型不断扩展,包括电信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案件数量和金额均呈明显上升趋势。


案件呈现团伙犯罪、跨区域、流动性大的特点。不法分子组成团伙,在某区域甚至全国流动作案,常选择城市交通枢纽周边银行网点作案,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此类地区外埠人员流动性大、构成复杂、各类人员鱼目混珠,不法分子作案得手即迅速逃离,案件后续侦破难度大。


不法分子对银行业务熟悉程度不断提高。不法分子对于银行智能机具操作与运行机制日趋熟悉,对智能机具业务审核机制逐渐了解,有针对性地从业务各环节寻找切入点,采取更多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不法分子作案具有集中蔓延的蜂群特性。一名不法分子在某一家银行网点实施欺诈行为成功后,会迅速引来更多不法分子到该网点以相同形式办理相同业务。


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成因

导致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方对信息保护能力参差不齐

目前不法分子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利用更先进的电子化渠道窃取客户信息,银行客户对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参差不齐,导致个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泄露,实施诈骗,隐蔽性更强,防范难度更大。同时不法分子以高价格为诱饵收购银行卡,个别客户法律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在利益诱惑下,不计后果,向不法分子出售本人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严重的更有可能触犯“帮信罪”。


2.银行间的信息保密壁垒难以打破

目前大部分银行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的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有效的反外部欺诈信息平台,各个银行机构之间信息呈现独立化、碎片化的特点。银行间信息保密壁垒难以打破,缺少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和互换机制,无法对外部欺诈风险从根源上实现系统性的集中防控。经常出现不法分子在一家银行网点采用欺诈手段办理业务,被工作人员发现,该银行网点拒绝为其办理后,不法分子遂更换另一家银行网点办理,即有可能蒙混过关。


3.智能渠道业务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在银行智能机具业务办理过程中,依靠人工审核环节较柜面人工办理有所变化,风险防控难度加大。虽然部分流程仍需工作人员协助或审核后完成,但智能机具自助性特点大幅降低了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参与度,不法分子在人工审核环节做到表面合法、合规,银行工作人员无法确切核实客户办理银行卡的目的和账户使用情况。尤其在爆发新冠疫情后,客户均佩戴口及眼镜办理业务,增大了银行工作人员防范风险难度,在业务审核时,无法通过客户细微表情及神态有效判断实质风险,造成不法分子有机会通过审核,成功办理业务。


4.多部门及时联动处置是风险防控的关键

目前,商业银行对于外部欺诈行为控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在职能上处置权力缺位,即使发现某些客户有不法嫌疑,只能依赖公安机关支持,往往不法分子在违法行为未遂时即迅速逃离,银行没有处置权力,不法分子难以被追责,违法成本较低。银行与公安机关等其他职能部门之间能否做到及时联动处置,成为制约风险防控成效的关键,导致不法分子通过智能渠道的外部欺诈风险事件屡见不鲜。


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的对策

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会严重损害客户财产安全和影响银行稳健经营,针对目前风险成因,提出以下几个应对措施。


1.宣传优先,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从宣传内容上,银行应持续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和防范外部欺诈风险宣传教育,履行社会责任,让客户认识到外部欺诈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引发的危害,防止触犯法律,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自身防范警觉性,能够主动规避外部欺诈风险。


从宣传渠道上,进一步拓宽宣传场景,在银行营业网点内,利用厅堂定时、不定时开展宣传;在银行网点外,组织走进企事业单位、社区、高校开展一系列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


从宣传手段上,进一步创新方式,可以制作短视频、动画等群众喜乐见的方式,另外可通过互动交流、知识问答提升客户对风险的认知度和防控力,切实保护客户财产安全。


2.系统互通,建立银行间的风险交流平台

搭建外部欺诈共享信息平台。建立银行间信息相互共享平台,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机制健全、畅通的风险信息交流机制,系统性防控风险,将各种外部欺诈风险案件、新型作案手段在第一时间进行共享,以及时获取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的新变化、新动向,全面提高银行业整体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水平。


创新和优化内部触点感应提示。银行应充分利用好内部的信息资源,开发和优化风险监测与控制系统,严格执行外部欺诈风险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及时报告流程,加强对可疑人员、可疑业务、可疑交易等异常行为监测。尤其对利用虚假信息办理业务以及办理业务后即失联的客户,银行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工具,发挥信息查询和分析作用,实现触点感应提示,做好风险监测预警。


3.训练有素,提升银行员工外部欺诈处置能力

识别技能三到位。银行工作人员在提升对外部欺诈风险的识别技能方面,做到“询问到位、审核到位、判断到位”。通过有技巧地询问客户更多的问题,在交流过程中获取更多有效信息,及时发现客户在言语、行为、信息、业务等方面的可疑情况,坚持贯彻落实现场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做到准确判断实质风险。


防控措施三全面。一是人员全面,银行应做好内部员工防范外部欺诈风险的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员工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处置能力;二是预案全面,银行基层网点作为防范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应进一步研究和制订防范预案,完善防控制度;三是方法全面,银行应结合系统监测和人工现场审核等多种方法,及时发现疑点和隐患,坚决防堵虚假信息开户、恶意开立电子银行等事件发生。

➣ 银行应持续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和防范外部欺诈风险宣传教育,让客户提高自身防范警觉性,主动规避外部欺诈风险。


4.联动协作,形成防控有力的管理闭环

警银联动获取支持。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防控工作涉及银行与公安机关与银行之间的统筹协作,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警银联动”机制,发现不法分子办理业务,可以迅速有效处置,强化银行对外部欺诈风险的处置能力。


跨业支持加强协作。由政府牵头统筹银行与电信部门的协作机制,找准契合点,充分结合基层网点实际经验和电信部门系统数据,共享有效信息,通过大数据筛选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结合“断卡”行动,银行对可疑银行卡可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提高防控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效果。

➣ 银行工作人员在提升对外部欺诈风险的识别技能方面,做到 “询问到位、审核到位、判断到位”。


5.设备保障,完善各项安防设施和防控措施

技防设备完善创新。银行应完善智能机具服务区域技防设备的运用,为智能机具附机加装专用录音、录像设备,全程监控客户业务办理过程,确保清晰采集音频、视频资料。在公安部GA38标准基础上,创新手段,为银行厅堂工作人员设计、配备安装在胸前工牌上的便携式监控设备,实现“面对面”直接监控业务办理过程。


人防措施落实到位。银行要对智能机具服务区域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及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业务;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外部欺诈风险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多部门联动质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银行通过加强安防措施,实现事前预防有策,事中取证有力,事后追查有据,做到依法打击不法分子。


在我国各行业智能化水平逐步提高的形势下,银行业智能化程度不断升级将是必然趋势,智能渠道外部欺诈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如何让风险防控保障智能化程度升级也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各家银行之间、银行与公安局部门之间,应做好全方位风险防控,与时俱进,践行社会责任担当,预防和化解外部欺诈风险,加强打击力度,保护客户财产安全,让银行业稳健经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推动经济建设稳步前行。


(栏目编辑:张丽霞)




往期精选:

(点击查看精彩内容)


● 观点 |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监管科技高质量发展

● 观点 | 从“客户服务”到“客户经营”

● 观点 | 《金融信息系统多活技术规范》解读及设计方案分析

● 观点 | 数据分析助力远程银行中心精细化管理

● 观点 | 商业银行客服中心精准营销探析









《金融电子化》新媒体部:主任 / 邝源  编辑 / 傅甜甜 潘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