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 [2020] 1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招聘5名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田野调查与数据采集、专家联络与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研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1.应聘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2020届优秀毕业生优先;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以后出生);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报名地点:长治学院北校区1号楼403科研处办公室。1.《长治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4.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后续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术背景、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等。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考察结果须在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主页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学校人事代理执行。联系电话:0355-2179561 0355-2178016邮箱:czxykyc@163.com rsc2178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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