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大队决定从2017年6月1日零时起,对南海区S121广佛路(广州滘口至桂和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 将S121广佛路(广州滘口至桂和路段)现时“每天7:00至10:00和16:00至20:00,禁止核定载货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调整为“每天6:00至22:00,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二、行驶证上标注为专项作业车的机动车纳入本《通告》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对象。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确需在上述道路禁行时段行驶的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载货汽车,可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申领《货车通行证》。
五、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零时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4月28日